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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為無意調戲了華陽請罪。

  待百姓們蜂擁著去寧園告他的狀, 眼瞅著華陽派了一封六百里加急,湘王趕緊又叫來謀士,寫了第二封替自己分辯的摺子,他也不傻,承認了一些“小罪”, 譬如王府佃戶無意間占用了百姓的田地, 再把那些擄奪民女、殺害百姓的大罪一一否定。

  他這兩封, 只比華陽的兩封信晚到了半日。

  景順帝卻不可能再放過湘王。

  諸藩王宗親本就是分布在本朝各地的一隻只肥碩的蠹蟲, 共占用了全國近一成的耕地,這還是登記在冊的, 他們私底下又侵占了百姓多少田地, 只有他們自己清楚。

  藩王的耕地不用繳稅, 與此同時,他們每年還能從朝廷拿到一大筆食俸, 朝廷在百姓手裡收上來的錢稅, 光養活這些藩王宗親都快養不起了!

  如果可以隨心所欲,景順帝恨不得把所有藩王都撤了,所有王府私產都充公!

  不能撤, 他便忍, 藩王犯些小錯, 他為了彰顯帝王對宗親的仁慈, 還可以忍。

  然而這次, 湘王都要把手伸到女兒身上了,他再忍,便是徹底將皇帝的威嚴丟到藩王宗親腳下,隨便他們踩!

  兩位欽差出發前,景順帝只交待了一句話,讓他們秉公行事。

  欽差們快馬加鞭,於四月初九抵達陵州城,進城第一件事,先去寧園拜見華陽公主。

  陳敬宗人在衛所,華陽換了一套明黃色的衣裙,在兩個大丫鬟、侍衛統領周吉以及早半個時辰歸來的吳潤的陪伴下,召見了兩位欽差。

  當欽差們自報了姓名,華陽才知道,這二人竟然就是上輩子來查湘王的那二位,一個是公爹的故交石堯,一個是與公爹不太對付的鄭洪。

  華陽欽佩公爹自不必說,但她也不至於把公爹的政敵都當壞人看,譬如眼前的鄭洪,上輩子他也認同公爹揭發湘王的那十三條罪名,只是堅持湘王沒有造反之心罷了。

  湘王確實沒想造反,他舉“訟冤之纛”乃是自己犯蠢,所以石堯告他要謀反也不算是冤枉。

  歸根結底,兩位欽差都沒錯,錯的只有湘王一個。

  請過安後,鄭洪從隨從手裡接過一方長匣,石堯取出一卷明黃聖旨,對華陽道:“公主,皇上有旨意。”

  華陽這才離席,跪下聽旨。

  聖旨上景順帝主要說了三件事。先是安撫女兒的委屈,再是褒獎了女兒為民伸冤的仁義之心,最後,景順帝特賜女兒一條打王鞭,上至藩王下至臣民,凡有冒犯不敬女兒、殘害百姓者,女兒都可以鞭笞之。打王鞭意義非凡,景順帝希望女兒慎重用之,倘若被證明冤打的次數超過三次,帝王將收回此鞭。

  雖然景順帝給女兒定下了使用條件,但這還是本朝帝王第一次賜下打王鞭,足見華陽聖寵之盛。

  這條“打王鞭”賜的也很應景,誰讓華陽確實被一位藩王調戲了,又用鞭子打了他?

  景順帝就是要用這種方式告訴天下百姓,他的公主打得好,他做父皇的完全支持!

  “兒臣叩謝父皇恩典。”

  華陽非常喜歡這份禮物,即便她這輩子可能都用不上幾次。

  雙手接過盛放打王鞭的長匣,華陽在兩個丫鬟的攙扶下站了起來。

  鄭洪神色肅重:“公主,臣等還要去湘王府查案,不便久留,這就告退了。”

  華陽:“去吧,大人們儘管秉公審理,不要因為是我告的湘王便冤判他什麼,也不要因為他是藩王便叫百姓蒙冤。”

  “公主英明,臣等必謹記在心。”

  吳潤去送兩位欽差。

  華陽吩咐周吉:“派人去湘王府那邊瞧瞧,若有異動,隨時來報。”

  周吉領命而去。

  華陽這才將長匣放在桌子上,打開。

  前朝也有帝王賞賜賢臣打王鞭的例子,名為鞭,實為鐧,是一種長而無刃的四棱兵器,看起來威風凜凜,實際也頗有份量,需陳敬宗、周吉那等英武男兒才能運用自如。

  父皇肯定是考慮到了這一點,賜給她的打王鞭是條牛筋製成的皮鞭,赤金龍首把,鞭長約七尺。

  華陽試著甩了甩,還算順手。

  朝雲笑道:“公主若早得了這條打王鞭,那日真該親手打湘王幾鞭子。”

  華陽:“他不配。”

  她喜歡這條鞭子,也不是什麼人想挨她的鞭子都能挨到的。

  “收起來吧。”

  .

  快黃昏時,周吉來復命,說他派出去的人在湘王府外盯了半日,暫且沒發現有什麼異常。

  華陽想起上輩子看到的卷宗,那時候,欽差們還沒抵達陵州城,湘王就把“訟冤之纛”高高升起來了,滿城百姓皆可見。

  這輩子湘王怎麼不舉了呢?

  無非是看人下菜碟罷了,公爹告他,一個臣一個王,湘王就敢喊冤,輪到華陽,湘王便不敢胡亂逞強。而且,這次湘王世子與二十多個侍衛都先一步被帶去了京城,交給錦衣衛審理了,錦衣衛是什麼地方,他們能把湘王哪天喝了幾碗酒都查出來,湘王大概自知罪無可辯,認命了。

  少了“造反”一事,公爹“誣告親藩”的罪名也就徹底根除了。

  華陽心情很好。

  她做了這麼多,既是為了讓陳家眾人有個好下場,也是為了讓弟弟在青史上留下個賢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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