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神女們不願意自己軀體所化的山峰被邪祟占據,就自巫山取了朝雲與暮雨的精華。

  以**精華和著供奉瑤姬的香火,滴入她們的精血,照著她們和瑤姬的相貌,自巫山飄渺的朝雲和蒙蒙的暮雨中,誕出了山鬼。

  山鬼者,披僻荔兮帶女蘿,乘赤豹兮從文狸。雲溟溟而羌晝晦中,她們立於高山之上,長發飄飛,姿容奇麗。

  她們是半神之族。"山鬼"在楚語裡就是山神的意思。

  而巫山十二峰,就此交給了這些美麗多情卻又虔誠貞潔的生靈掌管。

  經常到巫山去砍柴的山民里有一個避諱:就是每逢霧天,若是在霧中聽到有女子的笑聲和身形,就要趕緊低頭避開,視若無睹。

  因為山鬼會毫不猶豫地殺死意圖接近她們的男子。

  說到這,盛沐和兔子都有些瞭然。

  果然,接下去就聽祝道士苦笑道:"果然是狐性多狡,我一次尋覓被那狐狸撞破,它就索性搬到了山鬼們的居處旁。"

  祝道士也是個**凡胎的凡人男性,若是接近山鬼居所,恐怕會招來殺身禍患。

  作為神女們在人間的遺脈,山鬼絕不是那等空有美貌的生靈。當年三峽里的多少興風蛟龍與巫山上的多少驕惡妖怪,都是被她們生生打服的。

  原來祝道士出現在巫山,卻是為了找那被青丘認可的狐狸。卻正好趕上那神女像的事。

  祝道士登上神女廟的時候還有些僥倖心理,因為打聽自其他巫山精靈的說法是:山鬼們近日追殺一條出自巫山的巴蛇而到了巴地去,並不在山中。

  平日山鬼都是在神女廟附近徘徊往來,祝道士是一邊去取香灰,一邊暗含試探。

  結果呢?祝道士攤了攤手,坦然道:"所以我才要和你們一起上船離開巫山嘛。"

  他剛處理完那儒生李函的破事,要去找那狐狸。山鬼們

  就又回來了。於是盛沐前腳走,祝道士不得不後腳跟著盛沐一起坐上了船,趕緊開溜。

  不過祝道士既然找那狐狸,那也是想去青丘了。他一個有些法力的凡人道士,去青丘做甚麼?難道也是為了寶珠去的?

  兔子嘴巴不客氣,當下就問了。

  祝道士嘆而笑曰:"這就不便相告了。只能說貧道為的卻不是那三顆寶珠,而是青丘里一件貧道故友的舊物。"

  他朋友的東西怎麼會在青丘?

  這道士講話虛虛實實、隱晦甚多,偏偏神色是坦蕩之極,連自己知道敵不過山鬼,因而趕緊溜走的醜事也能說得霽月光風。

  兔子頓時不說話了,眼斜著盛沐,要她自己判斷。

  盛沐思索片刻,道:"請道長指點。"

  最後盛沐決定返回巫山的時候,兔子卻說:"你作出了決定,這很好。但是盛沐,我不能陪你去了,我要返回中原。解開法契吧。"這是兔子第一次用正正經經的語氣喊了她的名字,不同於方才怒罵盛沐送死時的激奮語氣,這時兔兒毛絨絨的臉上看不出神色,聲音卻是平穩而近於冷酷的。

  盛沐愣了愣,也不問為什麼,與兔子對視片刻,她別過臉:"我知道了。"

  葉翁為兩人定下的聯合契約中,名喚逝水法契。這個法契的簽訂是鬆散的,然而一旦簽訂後,必須要雙方都同意才能解開。剛開始是盛沐不解開,後來是兔子嘴裡罵罵咧咧,心裡卻不想走。

  但是逝水法契的特點有兩個,就是簽訂過這個法契的二者,但是卻再也不能重訂別的法契了。

  解除法契後,簽訂法契前定下的條件不能變。比如盛沐與兔子簽法契的前的條件就是:一不能傷害無辜者。二不能互相傷害。而現在盛沐神念一動,兔子那就傳來回應:看來它是真的打算走了。

  這樣的亂世,他們兩個互相作為同伴,走了千里荒蕪。至於今,到底是各走各路。

  離別總是傷人,祝道士袖手看著這一幕,微微嘆息。

  幾人打算早些出發。祝道士與盛沐同行,為她指路。

  只是現在船已經在江心了,船老大又不肯回去。怎麼返回巫山是個問題。

  祝道士看了看湍流的江水,笑道:「盛道友可會鳧水?」

  盛沐說了一句會,撲通一聲,就被祝道士一腳踹入江中!

  祝道士靈秀清雋的面容上還是笑意微微的,只聽他笑道:「既然如此,游回去是最快的。」又道:「三清在上,貧道冒犯了。」洒然一甩袍袖,也躍入了湍流的江水中。

  盛沐本來被批頭而來的江水嗆了幾口,就迅速冷靜下來,不斷調整身體以穩住位置,發現湍急冰冷的江水雖然沖得她不斷身軀後仰,但是有一股無形的力量讓她慢慢定住身形,巧妙地避開了。

  但就在她穩住身形的時候,那作死的道士噗通一聲跳下來,孱弱瘦小的女童身體被那成年男子入水所攪起的水浪一推,無論她再冷靜地試圖穩定依著那無形的力量穩定身體,還是狼狽不堪地被江水卷遠了,向一塊暗露的礁石

  祝道士歡快地跳下去,發現了這等情況,呀了一聲,連忙以極其難看的狗爬式衝著盛沐遊了過去。

  船上的人看到他們跳了下去,有人想要救人。可是船在三峽的行速絕對慢不了,再加上水流的湍速,眨眼就遠了。兔子也看出了些眉目,知道是道士在暗中使力,兩人不會有什麼大危險。因此暗罵了一句這道士瞧著靈秀溫和,怎麼這法術用得又粗暴又二。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