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他鬆開她:「買件像樣的穿,順便把臉擦乾淨。」

  林儂抬了抬腳尖,聲若蚊蚋說了聲「謝謝」才走進去。

  她問店員借了濕紙巾把臉上的妝擦乾淨,再出來的時候穿著一身運動裝,她整個人裹在肥肥大大的衛衣里,像個受委屈的小孩子。

  他幫她付錢。

  一共一千零六十。

  他告訴她,這也得還。

  林儂怔了怔,說先還六十,請他吃燒烤喝啤酒。

  而這時他的手機響了,哥們兒問他怎麼還沒到。

  他看了看林儂,猶豫了幾秒,沖手機那頭說:「不去了。」

  後來張之掙無數次想,如果那天沒有多管閒事,一切會不會不一樣,如果多管閒事之後,沒跟她去吃飯,一切還會不會發展成現在這樣?

  ……

  總之一切都是從那天開始的。

  在中國,飯局總有一種魔力,人要是想變熟,就一塊去吃飯。吃完一頓飯,陌生人也會變成熟悉的陌生人。

  那天飯後張之掙送林儂回家。

  林儂家住在城中村,一排排低矮的平房隱藏在明亮的大樓後頭,公廁臭氣熏天,大眾浴池的招牌已經褪色,電動車和黃的綠的共享單車歪扭七八停在電線桿周圍。

  林儂走到一閃黑色的木門前,對張之掙說:「學校見。」

  張之掙眼裡流露出他自己毫無察覺的憐憫,林儂捕捉到了,然後什麼話都沒說,轉身進家。

  後來再見是在學校。

  和以往見面的場景沒什麼不同,這次仍然是她在樓下餵貓,他在窗邊看,而唯一不一樣的是,她餵著餵著忽然抬起了頭,沖他一笑。

  那一笑,真是春風吹綠了兩岸,漫山遍野都鮮活起來。

  可他沒有表示,只是沉默著,帶著冬末的蕭索,沉沉看向她。

  按理說這麼熱臉貼冷屁股,她該害羞或者害臊才是,但她似乎並不在意,當天放學,她在他班級門口等他,堵住了他的路,遞給他一把傘,然後什麼都沒說,轉身離開了。

  下了樓他才發現外頭下雨了,應該是剛開始下的,地還沒濕。

  手裡的傘忽然變沉。

  他下意思去尋找她的身影,四周都是人,可沒有一個人是她。

  下午上學,他向張雨晴打聽了她的班級,去還傘,被同學告知她發燒了,正在醫務室輸液。

  他轉身立刻,越走越快,到後來下樓是跑著下的,一路跑到醫務室,進去之前步子又慢了,深深呼吸平復了一會才走進輸液室。

  只她一個人坐在那。

  見他過來,她很驚訝:「你怎麼來了?」問完又自我否定,「難道你撐傘也會淋感冒嗎?」

  他沒說什麼,把傘放到她旁邊就離開了。

  然而沒一會兒,他又回來了,手裡拎著熱粥。

  她問:「學校餐廳這個點兒有飯?」

  「叫的外賣。」他說,「從操場圍牆柵欄里給我塞過來的。」

  她怔了怔,幾秒後撲哧一笑。

  他眉梢也懶懶漾起一絲笑意。

  後來的記憶都模糊了。

  在一起之前的那段日子,他們似乎並沒經歷過什麼值得回憶的事情,左不過是運動會上他拿了第一,她給他遞來一瓶水,引起女生們廣泛的討論,或者是那隻流浪貓又多了個投餵的人,他還和她一起給那貓取了名字,叫時光。

  林儂家附近的小賣部里淨賣些幾毛錢的小玩意兒,他們常在一起比賽吹泡泡膠,或者吹比巴卜,又或者買兩包五毛錢的辣條,你嘗嘗我的,我嘗嘗你的,特無聊也特幼稚。

  在某個周末的黃昏,他會騎摩托車帶她去兜圈,他們疾馳在日落大道上,風聲獵獵,衣袂飄揚,好像私奔。

  暑假的某一天,他陪她去看書,書架後面兩個沉默的人共看著一本書,看似認真,實際上一個比一個呼吸緊張。

  開學之後的第一個周末,她像電影裡那樣把耳機塞到他耳朵里,又在《Lavieenrose》的歌聲里親上他的臉頰。

  然後他們在一起了。

  他們的戀愛和其他人無異,不過是一起去食堂吃飯,她有時候會到他班裡找他給他送東西,他則經常在她班級門口等她一起放學。

  他們是同級,有個好處就是學校經常會發同樣的試卷,他的試卷忘記帶,就拿她的用,她有些題做錯,他會用便利貼寫上完整的解題步驟,在還試卷的時候一道拿給她。

  她說最喜歡他嘴唇,不笑顯得很薄情,笑起來又很溫柔。

  他說親你的時候還很性感。

  她罵他流氓。

  他笑笑,又說,最喜歡她的名字。

  她便笑深了,說:「那句話怎麼說來著?你儂我儂,忒煞情多。情多處,熱如火;把一塊泥,捻一個你,塑一個我,將咱兩個一齊打碎,用水調和;再捻一個你,再塑一個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我與你生同一個衾,死同一個槨。」

  她輕笑:「我爸媽就是這麼愛著對方,所以給我取了一個肉麻的名字。」

  他說真好聽,從那以後開始叫她儂儂。

  漸漸地,他們也有了共同的朋友,融進了彼此的圈子。

  青春期里一大堆人在一起玩,通常特別無懼無畏,他們一起去秋遊,捉螞蚱玩,去唱K,被起鬨情歌對唱。

  高二的春天朋友們約著一起去騎馬,他幫她挑了一匹溫順的小白馬,她取名叫「留住」,和流浪貓的名字連起來是一個美好的願望。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