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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會兒她才多大,她該多害怕啊。

  何況後來孫程寬一伙人還硬生生把爺爺的腿打斷,至今未愈。

  她面對這一切該是什麼心情。

  陳遂是一個寫字的人,太懂那種細微末節上的痛苦與自抑,打碎牙齒和血吞都不足以形容這種感情的千分之一。

  陳遂這才明白,為什麼第一眼看她,就覺得她眉宇之間有愁態,為什麼她整個人的氣質都特別的「遺世獨立」,仿佛不願沾染世事,淡漠而疏遠。

  那是因為她被這個世界傷害過,不願報之以恨,也無法報之以歌。

  陳遂知道,她一定是被爺爺奶奶養的太好,才沒有變成一個尖銳的人。

  一定是被人愛著,這雙眼睛才能不恨。

  可是她能不恨,他不行。

  他一定要讓孫程寬受到懲罰。

  不僅如此,孫程寬父母當年找關係讓孫程寬少受好幾年牢獄之苦,現在又威脅孟菱放過孫程寬,他都記著。

  像記宋舒雲帶給他的恨一樣記著。

  他不會給他們一丁點活路。

  「陳遂,謝謝你。」

  陳遂不願意多說,孟菱不勉強他。

  她沒有什麼大智慧,卻也懂得有些事情既然感受到就毋需問到底的道理。

  陳遂說:「你最好不要在後邊再接一句『可是我不需要』這之類的話。」

  「怎麼會?」孟菱竟淡淡笑了,「我有那麼不識好歹嗎。」

  「我謝謝你還來不及。」孟菱很正式的說。

  陳遂深深地看了她一會兒,才說:「真想謝我,就再幫我盛一碗吧。」

  孟菱說:「好。」

  她接過他的空碗出去了,轉身的剎那卻不由自主的想到很多從前的事情。

  比如孫程寬意圖不軌的那個雨夜,她被他們嘴裡塞了一團揉成團兒的試卷,鄉鎮中學偏僻,路上人不多,他們大膽的將她從學校後門一路拖到巷子裡。

  平時她都是自己騎車放學,幸虧當天下雨爺爺來送雨具順便接她回家,這才快速趕到,沒讓他們碰她一絲一毫。

  陳遂剛才有一點想錯了。

  她不是不願報之以恨,而是不能。

  誰願意憋屈過活?誰能眼睜睜看著壞人傷害自己最親的人而無能為力?誰不想在逆境中發出振聾發聵的反抗之聲?

  可我就問你一句:蚍蜉如何撼樹?

  蚍蜉不能撼樹。

  但縱使如此,蚍蜉不是不存在,不是沒有撼樹的念頭。

  可是現實就是這樣,沒那麼多的快意恩仇,有的只是弱肉強食。

  孟菱莫名想起李京州那個女朋友,叫秦枝的。

  她曾經遭受校園霸凌,後來決定起訴霸凌者,因為霸凌者是李京州拍攝過的紀錄片的主人公,加上李京州小有名氣,秦枝作為與二者都有聯繫的人,在庭審當日被記者團團圍住。

  面對採訪,她只說了一段話:「我也想過一刀捅死她們,但是在我有那個念頭的時候,我問我自己,一定要頭破血流嗎,一定要以命換命嗎?我給自己的答案是不。我寧願憋屈,不願毀滅,縱使毀滅,那個人不能是我。」

  多麼痛苦又堅定的話,孟菱一直記到現在。

  孟菱多想親自將孫程寬報復回去,像女主一般,以傲人的姿態出現在惡人面前,將他們玩弄於股掌。

  讓他們跪,讓他們死,讓他們跪著死。

  但是現實中,像她這樣的清苦孤女,能夠挺直腰板長大,就已經很不容易。

  好一點的結局也不過是,未來有一個拿得出手的文憑,過上物質優渥的生活,有個好工作好家庭,在社會上是個體面的人。

  你看,最好的結局僅僅是「不受影響」。

  但是她過得好,是因為她努力活著,本應過得好。她過得好,又不會讓孫程寬遭報應。

  本以為就這樣了,既然無法毀滅,那就讓自己看淡。

  可誰知她難以完成的事情,陳遂卻幫她做到了。

  他讓她乾乾淨淨,清清白白的站在一旁,自己卻轉身走入黑暗,背負起她背不起的罪與罰。

  他為她打人,放下了自己心中的秩序。

  他替她報復,又還她一個屬於她卻懸位已久的秩序。

  她真的感謝他。

  後來陳遂喝了兩碗粥。

  孟菱給他找了新的牙刷牙缸等洗漱用品,他的衣服上有酒氣,爺爺給他找了一件大集上買的十元一件的純棉T恤給他換上。

  這衣服是爺爺覺得吸汗才買的,白色的,沒別的樣式,孟菱見過馬路邊上賣西瓜的大叔穿,當時還在想這衣服怎麼那麼顯人黑胖,可陳遂穿上,她只覺得十塊錢的T恤和他平時幾萬塊的衣服沒半點區別。

  他換好衣服,清清爽爽洗漱完畢,孟菱也換了件水墨綠的連衣裙,收拾包準備出門。

  昨天爺爺在餐桌上交代了,讓她領他到處逛逛。

  她不再排斥他,也不再驅趕他。

  他為她做了挺多的,如果這時候她還對他愛答不理,未免有些不識好歹了。

  只是她也沒有鬆口同意和好。

  分手的決心有多難下,和好的決心只會比分手時難上一萬倍。

  夏日炎炎,她決定先帶他到涼快的網吧里,呆上一天。

  傍晚五點鐘,再去池塘邊轉轉,划船摘幾張荷葉來曬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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