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共贏?」

  「不知道你讀書的時候,有沒有流行過無腦言情小說?《龍日天你死定了》那種,有些作者著作等身, 一年就能寫出我五年的分量。其中當然有流水線生產的功勞, 但更為重要的是, 那不是一個人寫的,而是一個工作室。一群人共享一個筆名,積累名氣快,賺得也多。」曲樂白說。

  「這是要……把你的筆名變成工作室?找一群人給你代寫?」柔醬眯起了眼睛。

  「這種事情並不少見,好比大仲馬的作品就有相當一部分是別人代寫的,文學界至今還在分辨槍手和本人。哪怕是現今的網文圈大神, 也有很多在成名後提供大綱, 剩餘的都交給工作室槍手完成。」曲樂白解釋道。

  「不不不, 我並沒有覺得這個不正常,只是……」柔醬敲了敲額頭,道:「要麼算你名氣入股,以後版稅都有你的份;要麼一次性買斷,開價高到一次性治好你侄子的病,否則都不干。」

  柔醬想得很簡單,反正對於曲樂白來說, 這個筆名早就成為負擔,那折現也不錯。她自己丟棄過「STR」的名字,自然不會覺得一個稱呼有多重要。但筆名和圈名不一樣,能夠持續獲利,並且越來越多,所以分成較為划算。如果出版社願意分成,那她還會夸對方一句「夠義氣」;如果不願意當兄弟,就得拿出一點兒商人的樣子來。

  本來她還擔心曲樂白捨不得這個筆名,或者會產生不合時宜的自尊心,認為自己被折辱,但看到曲樂白認真解釋大仲馬的逸事,心便放了回去。

  曲樂白卻無奈地搖了搖頭,說:「不是這樣的。」

  「出版社並不在乎一筆春的文是不是我寫的,我跟他們簽的合約中,就說好了如果他們不滿意,可以隨時找人代替我。他們甚至已經替我找好了槍手。他們只是生氣我沒有向他們說明情況而已。」曲樂白說:「不過現在不一樣了,他們已經把這件事情公布出去,這時候再找槍手,讀者不會同意的——哪怕讀者其實分辨不出。」

  「我分辨得出。」柔醬脫口而出。

  曲樂白笑了笑,說:「謝謝。」

  這笑容真誠又燦爛,如她的語調一樣輕鬆明快。柔醬很快意識到,面前這個人真的變了。

  若是十天前的她,根本不可能去見大佬——她甚至主動定了見面時間——當然也不可能在自己面前談論代筆這些。她擁有了直面過去的勇氣,也能夠展望未來。

  曲樂白接著說:「出版社的意思是,既然在大眾眼中,這個筆名已經不是某一個特定的人了,那麼就讓它成為一個符號。你知道《死.亡.筆.記》麼?基拉或者L,那種符號。」

  「繼承制?」

  「回到原點,是冠名。」

  「冠名?」

  「他們想辦個寫作比賽,就用『一筆春』的名字,贏了的人……贏了的人可以繼承這個筆名。」曲樂白無奈搖了搖頭,說:「當這是什麼『香港小姐』之類的選美麼?誰寫的好,誰就是第幾代一筆春?我現在都還沒反應過來,感覺像聽了個笑話。」

  曲樂白摸了摸額頭,確定自己沒有發燒之後看向柔醬,說:「你怎麼看?」

  「嗯……」柔醬拉長了尾音,也伸手探了探曲樂白額頭的溫度,過了一會兒說:「最好不干,但也不是不行,還是那句話,要麼算你入股,要麼高價買斷。如果是這種用途,那光是治病還不夠,起碼還得在上海買個房吧?當便宜是白撿的?」

  曲樂白面色略有猶豫,柔醬說:「出版社敢這樣提,無非是知道你無心寫文。要麼選個接班人繼承以前的粉絲,要麼脫坑回踩增加熱度。當年我作為主播出道的時候,別人建議我用以前的名字,這是同一個思路。原則上說,不要答應,除非條件誘人。」

  曲樂白卻很懷疑:「這樣真的行得通嗎?我甚至以為大佬在驢我。」

  「沒什麼行不通的,」柔醬不屑地笑了笑,說:「現在的人不都這樣麼。」

  且不論輿論推手如何顛倒黑白,如今這世道,就算是淤泥,只要還能博得社交網絡片刻的停眸,人都願意往自己身上抹。何況代筆這事兒可大可小,有人當不可原諒的黑點,自然也有人覺得無所謂。這陣子以來,一筆春的微博粉絲數還狠漲了一波,只是曲樂白不知道罷了。

  三觀這事情嘛,如何有標準呢?

  就好比她自己,換了身光鮮亮麗的皮,黑子就退散乾淨了,就算還有,也掀不起風浪。那時她就覺得荒謬,說好的電競圈實力稱王呢?自己輸了solo的事情可是鐵板釘釘的「黑點」,當年還為此自殺,其實根本算不上什麼。

  後來她才懂得,大眾的底線說高也高,說低也低。只要本人不在意,就如同不存在一般。

  可惜曲樂白就是在意,哪怕知道這個道理,她也還是在意。

  既然如此,不如親自領著她踏上獨木橋。反正有自己陪著,她不會摔下去的。

  思及此,柔醬臉上笑容重新浮現,對曲樂白說:「你自己是怎麼想的呢?如果拿不定主意,可以找我商量。」

  聞言,曲樂白並沒有多驚訝,而是做出了一個稍顯猶豫的表情,咬唇看著柔醬。柔醬便知道,曲樂白其實早已有了主意。

  果不其然,三秒鐘的猶豫後,曲樂白輕輕問:「當年……你決定當主播的時候,為什麼要換一個名字呢?」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