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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原身最愛的人絕對是他自己。

  人愛自己沒錯,不過人要是太過自私自利,那就不好了。

  就算是面對自己的戀人,原身也是充滿著算計之心。

  像周玉華這樣的知名畫家,帶出去是很能拿得出手的。

  擁有一個這樣的男朋友,帶出去是一件很有面子而且很實惠的事情。

  別的不說,無論是衝著周玉華自己的身份,還是他背後師父的身份,別人怎麼也得給兩分面子吧。

  有這個前提條件在,原身的生意那就比別人要好做兩分。

  可以說,原身靠著周玉華就做成了不少生意,還結識了不少人脈。

  更別提原身還會向周玉華借錢。

  周玉華並不缺錢,光是他的畫作賣出去,也能賣不少錢,所以周玉華的生活質量一直都很高。

  反倒是原身,為了創業,他可以說是節衣縮食,別看他外表光鮮亮麗,可內里可能過得還不如普普通通的打工人呢。

  可有了周玉華這個有錢的男朋友之後,原身的日子就好過多了,原身不光是搬過來和周玉華一起居住,就是平時的日常生活開銷,也是半點都不用愁了。

  就是找周玉華要個三千五千,那也是根本不必還的。

  這點小錢,在周玉華那兒根本不算什麼,更別說周玉華三不五時還會給原身買身衣服,買點禮物。

  要知道周玉華出手給男朋友買的東西,那肯定都不是便宜貨色。

  在這場戀愛裡面,原身可以說是占盡了便宜。

  周玉華認認真真地談著戀愛,原身卻並沒有付出多少,大概他付出最多的就是說些甜言蜜語吧,或是偶爾買束鮮花給周玉華。

  甚至原身為了創業,還朝周玉華借了好幾千萬。

  像是原身這樣的創業者,在做出一點成果之後,是需要投資人進行投資的,這樣才能把生意給做大做好了。

  可原身實在是太精明了,他知道那些個投資人都鬼精鬼精的,是絕對不肯吃虧的,那些投資人投資的每一分錢可是都指望著從自己那裡拿到十倍百倍的回報。

  原身對自己的事業是充滿了信心,他要是自己有錢,他根本就不想去找什麼投資人,有錢自己賺還不好嗎?

  可偏偏他沒錢呀。

  不過沒關係,誰讓原身有個有錢又一點都不精明的周玉華呢?

  原身就利用他和周玉華的戀人關係問周玉華借錢,還特意打了借條,算好了利息,利息正好比銀行存錢要高一點。可實際上呢,原身這便宜是賺大了。

  就原身陸陸續續問周玉華借來的這幾千萬,要換成是投資入股,這回報率恐怕都能吊打借條上的利息了。

  哪個投資人會蠢到做這麼的生意?

  這可不是幾千塊,是幾千萬啊,隨便做點投資,就能賺到豐厚的回報,那點利息誰會放在眼裡?就這點利息,甚至還跑不贏通貨膨脹呢。

  於是,原身就這麼白手起家,靠著朝周玉華借來的幾千萬,他的創業公司絕大部分的股份還都握在了自己的手裡。

  後來等到原身把公司一賣,嚯,這可不得了了,原身足足拿到手了十億。

  就是把朝周玉華借來的幾千萬給還掉,原身也照舊是億萬富翁,有錢著呢。

  原身有錢了之後,就也搖身一變,成為了投資人。

  原身會算計,眼光又好,所以他投資的項目成績竟然還都不差。

  後來原身又琢磨著自己擁有一個畫家男友,他就開始進軍書畫行業做投資了。

  原身是不懂什麼書畫,可他不是有周玉華嗎?周玉華對這些可是很精通的。

  只要是周玉華說好的作品,原身就會拍板買下。等過上幾年,這些作品可就不是現在這個價了。

  就連周玉華自己的畫作,都被原身不斷進行炒作,很快就賣出了極高的價格。

  原身是一邊利用周玉華賺錢,一邊還想著法兒地從周玉華手裡摳錢。

  原先原身創業的時候,就問周玉華借過錢,現在他有錢了,卻還要問周玉華借錢,這回他是乾脆連借條都不寫了。

  別問為什麼不寫借條,問就是‘你還不相信我嗎?’

  可要明州來說,原身還真不是什麼值得相信的人。

  原身的花花腸子可是一點兒都不少呢,反正在明州看來,原身和周玉華的這場戀情,原身是占盡了便宜。

  要不是周玉華本身有名氣有才華又有價值,可能原身早就要和周玉華分手了。

  但就原身這樣的男人,那肯定是早分手早好啊。

  可惜原身可不肯放過周玉華這麼一個好戀人。

  原身也不是傻子,周玉華這麼一個既能幫助他事業又深深愛他的戀人,他怎麼能錯過呢?

  但是原身道理知道鬼知道,卻也免不了有點喜新厭舊的壞毛病。

  雖然周玉華長得好看,可這耐不住原身一看就看了幾年,原身也是已經看膩了。原先的心動也是早就已經消失了。

  要不是原身自身有點毛病,恐怕原身還會背著周玉華在外面劈腿呢。

  第140章 原來我是渣男(二)

  沒錯, 原身自個兒本身是有點毛病的。

  這毛病說來還有點難以啟齒,但總結一下其實就兩個字,原身不行。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 所以原身就算膩味了周玉華, 卻也沒有劈腿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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