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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陳綏是真看出來她開心了,“什麼事兒讓我們家寶寶這麼開心,都叫哥哥了。”

  還是一被他叫寶寶就會忍不住心軟害羞,兜不住秘密往外露:“我爸媽叫你來家裡吃飯,什麼時候有空呀?”

  話一出口,聞喜之自己都覺得好像有點太高興太嬌了,怎麼一口一個“呀”的啊,尾音還都嗲嗲地往上揚。

  屏幕里,陳綏忽地坐直了:“嗯?”

  似乎感到不可置信。

  隨即,巨大的驚喜包圍著他,眉眼都漫上笑意:“操……不是……你回家講什麼了?”

  “就……說你是我男朋友啊,說我喜歡你,很喜歡你,喜歡你好久好久了,以後也會只喜歡你,永遠喜歡你。”

  “然後呢?”

  “他們說問你什麼時候有空,讓你來家裡吃飯。”

  陳綏不太信有這麼簡單。

  但是,聞喜之不會跟他講,自己下午大哭了一場,也因為那場崩潰的大哭,她開了一條屬於他們倆的路。

  “後天。”陳綏認真地想了想,“明天我得準備一下,你就在家陪爸媽一天。”

  “好。”聞喜之點頭,又發覺不對,“你怎麼叫爸媽,不應該叫叔叔阿姨?”

  陳綏挑眉:“不樂意?來咬我。”

  他撩起睡衣下擺,手指勾住褲腰往下。

  “咬這兒。”

  聞喜之差點把手機甩出去,大罵他不要臉。

  手機里傳來他低沉悅耳的笑聲。

  和她一樣開心。

  與此同時的書房裡,厚實的紅木辦公桌邊,聞潤星取了紙和筆,正欲落筆寫一封信。

  他有練習書法的習慣,跟他的性格有關,常年寫一手工整的楷體,此時取了支狼毫,孟佩之替他研墨。

  古樸信紙被攤開,聞潤星提筆落字。

  原本隨意取用紙筆就行,但他卻選用了如此正式的書信方式,是認真、是尊重。

  這一寫就是一個半小時。

  過程中,他問自己,如果當初早知道兩人會相愛至今,是否會選擇同意他們早戀。

  答案是不會。

  無論怎樣重來,怎樣預知以後,他都不會在那時選擇同意兩人早戀。

  少年少女的愛熱烈也懵懂,可以占據大部分的理智,可以支配大部分的情緒。

  但他們並不具備承擔責任的能力。

  聞潤星想起自己離開世間多年的小妹,甚至現在已經沒多少人會記得她,就連他自己,也只有在很少的時候會想起,她後悔、絕望的哭泣模樣。

  倘若他早點知道她早戀,早點採取措施,做壞人也好,轉學也好,怎麼著都行,別讓她陷進去那段除了熱烈一無是處並不成熟的感情里。

  也許那樣,即便她後半生再難愛上一個人,孤獨終老,也比早孕、墮.胎、抑鬱、瘋魔、自殺好得多。

  同樣的歷史,他不會冒百分之一的危險讓它重演,即便做一個壞人,即便會讓自己的女兒難過不開心。

  都行,他只想要她好好活著。

  次日一早,聞喜之興奮得睡不了懶覺,早早起床跑下樓,跟孟佩之說陳綏明天來家裡吃飯。

  在此時,那封信被放到她房間裡的書桌上。

  孟佩之細心詢問陳綏在飲食上的喜好和禁忌,又問他睡衣喜歡穿什麼材質款式和顏色,問他洗漱用品喜歡用什麼樣的。

  每個能想到的細節都想到了,吃過早飯後乾脆拉著聞喜之一起出門去採買。

  聞喜之在家裡一直是個穩重懂事的姐姐,今天卻難得做了回比小時候還要活潑的小孩子,拉著媽媽這裡轉轉那裡逛逛,這個也要買那個也要買。

  孟佩之頭一次見她這樣的一面,什麼都答應,沒讓她花一分錢,路過花店時說女孩子喜歡花給她買了一束,路過小吃店說小朋友喜歡吃小零食,也給她買了。

  逛了一天的街,聞喜之嘴角都沒放下來過,也沒覺得累,回家之前孟佩之還帶她去做了spa,叫聞潤星開車來接。

  沒有讓傭人出門採買,沒有讓司機開車來接,一家三口像每一個普通平凡卻幸福的家庭一樣簡單快樂地度過了一天。

  聞喜之覺得自己幸福得都快要不好意思了,像一場夢,又覺得如果聞珩也在就好了,會更完美。

  上次一家四口一起出門逛街已經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現在都不太記得是什麼感覺。

  晚上回到家裡,晚飯是馮姨做的,孟佩之親自去收拾客房,床單被套都換了今天新買的,給陳綏新買的衣服和睡衣也都喜好烘乾掛起來。

  洗漱用品是讓聞喜之挑的,放到洗漱台,給房間裡點了陳綏喜歡的薰香。

  聞喜之一直跟在旁邊幫忙,直到一切收拾好,回房間去洗澡,趴在床上跟陳綏聊了會兒天。

  決定關燈睡覺時,才終於在不經意間看見了書桌上放的那封信。

  牛皮紙的信封包裝,不像是她自己的東西。

  聞喜之下床去看,在書桌邊坐下,拿起牛皮紙的信封,看見上面寫著“愛女之之親啟”。

  字跡她認得,父親的。

  拆開來,抽出信紙,還能聞到一點墨水香氣。

  幾頁信紙,折得很整齊,一點點小心翼翼地打開,工整的楷體毛筆字映入眼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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