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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父照舊樂呵呵的,停下手裡攪打上勁的肉泥,手有點發酸,畢竟這肉泥要達到做瘦肉丸的水準,還是頗費些力氣。

  先捶肉餡再剁成泥,方父邊攪泥還邊往裡頭到蔥姜水,只要水,不要蔥姜,可以讓肉泥變得順滑,且吃起來沒有腥味。

  除此之外還得放紅薯粉,不然僅憑著肉泥都無法粘連,遇到沸水就要散開。

  當然最要緊的還得是攪肉泥,若是攪拌時間過長,肉吃著口感就偏實,要是攪得過短,那麼吃起來一點都不彈牙。

  好的肉泥要攪成跟方父手裡的一樣,色粉嫩細膩,他覺得差不多以後,便去拿了個小木板,拋光面,很是光滑,底下還有個小木塊方便手拿。

  挖一勺肉泥在木板上,等爐子的水熱後,用勺子往鍋里刮,一條條飽滿地入水後就沉下去,等水沸後又浮上來。

  小料是一早就裝好放在碗裡的,紫菜、蝦皮、蔥花、醋、鹽、醬,用滾水沖開,撈出肉丸放下。

  阿夏捧過碗,最先聞到的就是醋味,拿勺子在碗裡攪一攪,散散熱氣。舀起來的肉丸還有半截在勺子外,顫顫巍巍的。

  自家做的,放的肉多而粉少,咬下時是彈牙順滑的。不像別的地方做出來,肉不捨得放,粉倒占了大頭,吃得滿嘴粉氣。

  哪管夏熱,大家也吃得頭抬不起來,方父稍微能吃辣些,家裡也備了從外頭買的辣椒油,放下一些。醋放得多點,那湯上浮著紅油,倒是看著更誘人了,酸辣味十足,不過方父吃時直哈氣。

  阿夏被激得胃口大開,也隨他們吃了第二碗,但吃完是真飽腹,西瓜也只嘗了一點,說留著明日再吃。

  夜裡睡不著,她又拿起那封信對著燭光細細看,而後放下,用手撐著頭,腦袋卻不住放空。

  不知道盛潯的船航行到了何處,應當早就到下一個城鎮了吧。

  她晃著掛在一旁的孔明燈,照到牆上的星星點點也跟著閃,歪頭看了一會兒,等裡面所剩的油燭全燃盡後,阿夏才算熟睡過去。

  第二日一早,她鞋都沒穿立馬去開窗戶,直接拉起桶子,見著桶里有信,阿夏一大早就開始歡喜。

  她翹起嘴角,把那封信打開,其實大概也能猜到會寫什麼,畢竟今日是七夕。

  果不其然信上第一句話就是:走後的第二天就是七夕,本來想著能陪你一同過的。

  雖然錯過了,可當日要吃的巧果和江米條我都準備好了,還有自己做的磨喝樂,等明年再陪你月夜觀星。

  今日不用在意手巧不巧,至少在我眼中,阿夏的手就是最巧的。

  當然要是能在我回來前,給我繡一條腰帶,那應當是當之無愧巧字頭一名,不過要等我當面回來誇你。

  阿夏看到最後,嘴角翹得更高,低低地道:“誰要給你做。”

  不過腦子裡卻想得是,布莊裡應該上新布了,倒是可以去瞧瞧。

  照舊反覆看了好幾遍信後,才拿起桶里的小玩意,第一個是木質的玩偶,磨得很光滑,全身彩繪,底下有個方形底座。

  這是七夕當日街上都會售賣的磨喝樂,讀著古怪,從佛教眾神之一演化而來,多年叫著也叫習慣了。

  阿夏把那小玩偶拿起,對著光瞧了會兒,從輪廓中勉強認出了這應當是她。圓臉大眼,熟悉的綠色衣衫。不過也確實是盛潯自己刻的,因為刻得著實好笑。

  她笑夠了,才把綁在油紙包上的紅線拆開,一袋是巧果,另一袋則是江米條。

  兩樣都是每年七夕家家必備的糕點,巧果也並非是什麼果子,而是用糖、油、麵粉揉出來的糰子,顏色黃而透白。

  上頭還要刻花樣,就搓圓揉長條並非鎮上百姓的偏好,他們更愛在上頭用模具印紋樣,諸如鵲鳥、荷花苞、飛燕又或是雙喜。

  這巧果吃起來口感偏甜,倒是滿足了小孩的口味,不過大家吃得不算特別多。更多是在七夕這日,找繩線把巧果綁起來,掛在木棍上頭,要是愛俏,那就再往上栓些穗子。

  至於江米條,應當算是特有的風俗,至於為何要吃,阿夏也不知曉。只知道年年今日,她娘都會做些出來,鄰舍送一點,再放到街上支個攤子賣。

  所以阿夏也知道如何做,這是用糯米粉做的,不過得在做麵團的時候,往裡面放化開的麥芽糖,這樣甜味能更好得滲入。

  揉好的麵團,需餳段時辰才好,搓長條入油鍋,表皮不能幹。

  幹得炸下去就要裂開,得保持點濕潤,還需要硬一些,不然那是在炸糯米圓子,皮肉粘連,軟糯粘牙。只有濕而稍硬的糯米條,才能炸的黃胖,圓鼓鼓的,再淋上一些糖漿。

  所以入口起初是甜,咬到江米條後,免不了咔嚓聲,表皮炸的過於酥脆,一點都不粘牙。

  阿夏吃得不算多,主要這玩意真的不能吃多,有一年吃到嘴角起泡後,她就再不敢一日嘗半袋了。

  也只能借花獻佛,把這些送給大家嘗嘗,不過她爹娘都出門擺攤去了沒在家,他們準備趁著今日再賺一些。

  她出來後有點遺憾,她娘居然擺攤都沒有叫上她,不過很快,阿夏也就全然拋開這個念頭。

  外頭傳來幾聲砰砰的敲門聲,緊隨其後的就是山桃的聲音,“阿夏,起來了沒呀?”

  阿夏故意沒應聲,悄悄往門邊走,就聽見她跟曉椿說,“起得太早了些,阿夏指定還沒起,叫也是白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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