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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傢夥,真多啊。”黃振義笑了,“我家老頭老太也這樣,如果真藏這兒了,確實很安全,就是不好找。”

  檀易沒吭聲,後退半步,目光在兩米多高的舊物上來回逡巡片刻,最後落在了頂部。

  頂部有隻小炕桌,桌面上靠牆的地方倒放著一隻黃銅色掛鍾。

  如果不是個頭高,根本注意不到。

  檀易帶上手套,從一旁拿過來一把小凳子,踩上去,仔細觀察片刻,忽的笑了,“真是絕了。”

  黃振義問:“怎麼絕了?”

  檀易道:“人家還別了根頭髮呢。”他用雙手夾著鐘的兩側,小心翼翼地端了下來。

  手上的重量讓他確信,錢就在這裡。

  黃振義湊了過來,見上面薄薄地蓋著一層浮土,浮土上沒有任何指紋,搖了搖頭,“不在這裡吧。”

  檀易把掛鍾輕輕放在小柜子上,“就在裡面。沒有指印也許是因為死者孔春香有潔癖,兇手放錢時就是乾淨的。我一開門就會弄掉頭髮,所以就不開了,黃支隊可以掂一掂重量。”

  二人交換了位置。

  黃振義戴上手套,“這種鐘的裡面確實有個不小的膛兒。”掛鍾在前七八年很普遍,幾乎家家有,他並都不陌生。

  他按檀易的方式搬動了一下,“臥槽!你怎麼一下子就能斷定錢在這裡呢?”

  檀易道:“我和兇手的身高仿佛,思維習慣有相通之處。東門房基本上與案件無關,痕檢員不會細翻,更不會注意上面。”

  “臥槽!”黃振義又罵,“這人太可怕了,聰明得可怕。”

  檀易解釋道:“雷淼讀的是財經大學,雷炎在廢品公司做得順風順水,雷家人的智商都不差。”

  黃振義道:“你和小謝也不差。”

  他是真服了,明明一堆破箱子破櫃破衣服,但人家看幾眼就猜到在哪兒了。

  檀易踩著凳子又放回去了,就在他把掛鍾舉起來,往原來的印子上瞄準時,忽然看見掛鍾右側直角處有半個芝麻粒大小的黑色印記。

  於是,他把掛鍾又舉了起來。

  太好了,下面還有。

  他帶著掛鍾又緩緩下來了。

  檀易道:“黃支隊,這裡可能是血跡,我車裡有棉簽,鑰匙在我右邊口袋裡。”

  黃振義精神一振,拿上鑰匙就出去了,幾分鐘後,他帶著兩根濕棉簽回來,在污漬處輕輕擦了幾下。

  血色絲絲縷縷地浸染了白色棉簽頭。

  黃振義道:“這回妥妥的了。”

  檀易把掛鍾放回去,注意了頭髮的位置,沒有動。

  再把凳子上的鞋印擦掉,均勻地撒上一層花壇里的浮土……

  二人帶著棉簽上了車。

  黃振義問:“兇手這么小心,現場一個手印沒有,一個真實的腳印沒留下,怎會在那裡留下死者的血跡呢。”

  檀易掛上一檔,踩下油門,車子緩緩向前行駛。

  他說道:“兇手帶了兩副手套,行兇後,他把帶血的手套插在口袋裡了。雷光沒那麼高,如果他是出謀劃策者,他能想到把錢放這裡,應該見過掛鍾,那麼掛鍾可能在高處的邊緣。所以兇手沒踩凳子,直接托掛鐘下來,手套打滑,他順勢抱一下,也許就能出現這種情況。”

  黃振義連連點頭,“沒錯,就是這樣。他再怎麼膽大也避免不了緊張,留下破綻在所難免。”

  ……

  很快,技術室在棉簽上檢驗出四個人的血型,與雷家四口一一對應。

  進行到這一步,就無須DNA技術了,足以證明就是兇手把血蹭在掛鐘上了。

  即,錢並非為被害人所藏,而是兇手所藏。

  案件看似有了進展,但警方只掌握了贓款的去處,依然沒有實際證據指認兇手。

  檀易和黃支隊商議後,保持了原狀,傅達、李大隊等人繼續摸排。

  在他倆的運籌帷幄之下,幹警們把焦點重新放在了雷勝身上。

  演戲演全套,調查整整進行了八天。

  十月十四日,雷勝被正式批捕,關進了看守所。

  謝箐把雷家四口的遺體從冷凍櫃裡領出來,和雷光、雷淼等人做了交接。

  雖然是親人,但還是怕的。

  雷淼哭得傷心,卻也只是匆匆看一眼,就被苗小紅拉到身後去了。

  雷光掙扎著撲到地上,“噔噔噔”磕了好幾個響頭。

  謝箐不著痕跡地打量著他,勸道:“節哀,等案子判下來,雷勝會親自向他們賠罪的。”

  苗小紅和雷淼一起,把雷光架回輪椅上。

  雷光道:“小謝法醫,真的是雷勝嗎?我哥和我爹對他那麼好,他為什麼那麼做?你們會不會抓錯人了?”

  謝箐道:“放心吧,我們不會錯抓任何好人。他身高符合,有雷家鑰匙,雷家到處都是他的指紋,我們還在舊品回收找到了雷家價值千元的錄音機,攤主已經錄了口供,賣家就是他。”

  雷光攥緊拳頭,在輪椅上狠狠一砸,“這個狗東西,我要扒了他的皮。”

  雷淼又大哭起來。

  謝箐道:“好好給他們辦後事吧,抽空再去分局把鑰匙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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