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沒過多久,手機響了提示音,她點開來,是沈又言發來的文檔。

  文檔名稱就叫《從秋天開始》,老實說,從名稱上完全推測不出來主要內容,這個名稱更顯得文藝一些。

  點開內文,季懷之開始閱讀起來,正文並不是以第三人稱去敘述,而是直接啟用了第一視角「我」,去告訴讀者整個故事。

  和《余有秋》不同的是,內文更簡潔且更明確地去表達了核心,不像現在這樣多用隱喻和修飾,讓讀者去猜作者想表達的,看完之後,季懷之只覺得內心有一股突如其來的荒涼感。

  因為故事裡發生過的所有事情,都和林止淵身上經歷過的的互相貼合,故事裡的「我」,就是林止淵本人,她寫的是自己的故事,而不是在創作一個故事。

  1965年,一個叫高連的男嬰被丟棄在南鳴市一家院的門口,往後十餘年,他都以孤兒的身份在這個世界上活著,直到十一歲那年,一對有錢夫婦出現在孤兒院門口,告訴院長他們要領養一個小孩。

  高連憑著乖巧被有錢夫婦選中,後來改姓林,成為有錢夫婦的養子。有錢夫婦是經商的,主要做珠寶生意,因為夫婦中其中一人的問題,生不出孩子,所以只能折中選擇了領養的方式,那個很看重繼承,尤其重男輕女,男人繼承家族生意和香火是首要的,改名後林連也確實被自己的養父母捧在手掌心,他甚至都想到了自己會有一個前途無限的光明未來。

  那是孤兒院其他的小朋友再抬頭仰望都難以企及的。

  不過短短兩年,原本不孕不育的養母突然傳來懷孕的消息,當時的林連還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才十三歲的他只想著,自己要有弟弟或妹妹了。

  有兄弟姐妹的喜悅感在孩子出生後,被徹底結束。

  他有了一個弟弟,叫林尚。

  能繼承家族香火和生意的血親出生了,所以沒有血緣關係的林連自然而然地就被養父母放棄了,他們雖然繼續養著他,卻再也沒有像當初那般疼愛她了,他們滿心滿眼都是林尚。

  林連本是孤兒,他更清楚如果自己不想回到孤兒院,就必須抓著現在的養父母,雖然未來可能沒有以前明亮了,但是再怎麼樣,他只要在這個家裡一天,未來的境遇總會比孤兒院的其他小孩更好一些,所以他全力釋放自己的保護欲,去保護自己的弟弟,呵護他、疼愛他,陪他玩耍,一直到他長大,他都是一個稱職的好哥哥。

  但是林尚沒有心,他仗著自己是親生的這件事為所欲為,好幾次當眾羞辱自己的哥哥讓他難堪,卻從來沒受到過一丁點的懲罰,取而代之的還有永不缺席的偏愛。

  林連二十七歲那年和一名女子兩情相悅,兩個人在交往三年後結婚,那時候的林連還沒有搬出去住的能力,也買不起房,所以只能繼續在領養家庭里待著,不過是林連結,林尚有了天翻地覆的改變,態度變好了許多,以至於連林連都誤以為,他和林尚之間其實也可以好好相處。

  兩個人在結婚一年後生了個女兒,也就是文中的「我」。

  儘管「我」的媽媽曾多次向丈夫投訴林尚不懷好意的齷蹉眼神,還有老是偷偷摸摸帶著「我」出去玩的事,但是林連只覺得,那是林尚表達善意的方式,他和林尚多次喝酒夜談,林尚總會說一些小時候的事情,包括他自己很抱歉對林連做過的那些事,還有現在想要彌補的心思,這些林連都相信。

  直到妻子以離婚作為要挾,林連這才帶著妻女搬到北方的蘇倫市定居,每一次都只有林連一個人會回去探望家人,「我」的媽媽總會禁止「我」再去接觸關係親密的大伯。

  直到「我」十五歲那年,一天放學從超市回家,打開大門看見滿屋噴濺的鮮血,還有大伯坐在客廳中央的沙發上朝她招手,她莫名地就聽了他的話,關上大門,讓自己和大伯共處一屋。

  大伯和「我」說了不少話,而「我」就只是安靜地,像個木偶一樣聽著,期間看著滿地鮮血,還有從大伯坐著的那張沙發後面露出來的一隻手,她總感覺像是一場夢,仿佛這都不是真的一樣,直到最後她問了一句話。

  「為什麼不把我也一起殺了?」

  大伯怔住了,他低下頭,握著刀子的手收緊又鬆開,最後只說了一句:「最多十二年,我會來找你的。

  「我」曾經不知道為什麼是十二年,而不是三年、五年、十年,不過後來我知道了。

  十二年後,正是「我」的媽媽第一次遇到林連的年紀。

  後來在大伯的指示下,「我」報警了,警察來了之後制服了大伯,而「我」在被保護下送往醫院。

  不過兩個小時的時間,這個家裡發生的一切,真實的、虛構的,人盡皆知。

  後來「我」的奶奶,大伯的親媽,動用了所有關係,讓大伯成為一個精神病患者,最後只得了個強制治療的結果。

  她在傾盡全力保護自己兒子的時候,是不是也忘了,是自己的兒子殺了自己的兒子,不過一個是親生的,另一個不是,後來她也曾打過電話來,在電流滋滋作響的話筒里,後悔自己不該去一趟孤兒院,更不應該領養高連。

  嗯,曾經被她放在手心呵護的養子,此時不過是一個叫高連的陌生人,一個害自己的兒子變成殺人犯的陌生人。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