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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父親的言傳身教下成長起來的李光北,繼承了父親的特點——甚至可以說是發揚光大——李光北剛開始接管企業的時候,有企業想趁著李光北立足未穩對遠洋集團下手,結果李光北一邊使用美人計反間計逼得對方父子反目,一邊不知通過什麼途逕取得了對方的帳務文件,並且抓住其中的虛假帳目等嚴重問題直接捅到了省稅務廳,將對方企業打得一蹶不振,從而一役立威。當然,能夠做到這些,李光北不可能完全不越雷池,但是此人向來行事周全,極少留下馬腳,有那麼幾個案子,大家明知道幕後黑手是他,卻就是沒有證據。因此,李光北被不少人視為眼中釘肉中刺。這麼多年來,黑道白道想對李光北下手的人不少,但都沒有成功。而且,李光北此人可以說是“睚眥必報”,凡是想對他動手的人,他都會加倍奉還,毫不留情。

  所以,當陳東從沈嚴那裡聽說泄露給他消息的人是李光北時,他真是毫不意外。

  其實對能從丁榮欽的案子中查出什麼問題,陳東並沒有報那麼大的希望,所以,當他發現丁榮欽的手機被掉包了時,陳東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然而,多年辦案早已培養起了過目不忘的本事,陳東絕對確定,眼前這部手機絕對不是丁榮欽的手機!

  竟然有人敢從檢察院的證物庫里偷換證物?!真是無法無天!!

  然而,這做法看似膽大妄為,但細想起來卻也沒那麼危險。丁榮欽的死自殺可能性很大,所以警方也只是例行調查而已,並沒有太過重視。加上後來調查此案的警察死了,所有的注意力全被殺警案吸引了過去,這最初的“導火索”反倒被人遺忘了。而且現在事情又過去了一年多,這案子幾乎成了一個死案,這次如果不是沈嚴提起,根本不會有人再來翻這些證物。而且,就算是複查,這部新手機與原來的手機幾乎毫無二致,如果不是自己記得原來那手機殼上有個細小的傷痕,也根本不會發覺證物被掉了包。

  證物庫內的證物被掉包絕對是重大事故,於是陳東立刻將此事報告給了上級。檢察院立刻開始對此事展開了調查,而這調查結果更令人吃驚,居然是有人買通了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而且還是在案發之後不久就動了手。

  那一刻,陳東立刻意識到,當初的案子,背後絕對有大問題。

  可是,真兇會是誰呢?

  很奇怪,陳東的第一反應是:不是李光北。

  原因有二:首先,當初的案子已經塵埃落定了,儘管H市公安局閉口不談,但是“查案刑警做偽證嫁禍嫌疑人”的風聲還是多多少少地傳了出來。而且,案子敗訴後,沈嚴調離,姜建東辭職,H市的公安局檢察院在此案中丟了大臉,絕對不會有人再主動碰這個案子,李光北完全沒有必要再弄這一出來掩蓋真相。

  而另一個原因,是當初李光北和他說的一句話……

  那還是去年七月份的事情,當時李光北的案子剛剛結案。一天,陳東和朋友去吃飯,竟然在飯店裡偶然遇到了李光北——陳東當然認識李光北,可是他沒想到,李光北居然也認識他。

  “陳檢察官,說起來我應該跟你說聲謝謝,上個月的那起案子,如果不是你發現問題,我可能就要被人冤枉了。”

  剛聽到這句話時,陳東以為李光北是在嘲諷自己,可是當他看到李光北的眼睛的時候,他意外地發現,說這句話時,李光北的眼神卻意外真誠,完全不似作偽。陳東畢竟也工作多年,對自己的眼力他是有幾分信心的,所以那時他就曾經懷疑過,李光北是不是真的不是殺害那個警察的兇手。再加上最近兩次,陳東與沈嚴通話時發現,沈嚴在提起李光北時已經沒有了當初的厭惡語氣,所以陳東暗自猜測,沈嚴會不會是得到了李光北的什麼暗示……

  所以說,你是查到了些什麼,才告訴給沈嚴,讓他重查舊案,藉機替你復仇,是麼?

  這倒的確符合你睚眥必報的作風。

  那麼,你還查到了什麼?……

  想到這裡,陳東決定,直接去找李光北,問個明白。

  於是,他第二天一早就奔去了李光北的公司,當李光北公司的職員聽說他是檢察院的檢察官的時候,立刻就瞪大了眼睛,不停地謹慎地詢問他找李光北的目的,是否帶了搜查令。陳東不耐,索性直接板起臉來,讓他們打給李光北,自己直接跟他說。陳東身份在那兒,其他人畢竟不敢阻攔,很快便告訴給了李光北,而李光北的表現卻很配合,立刻讓人將陳東帶到自己的辦公室。

  進了辦公室後,陳東也沒太多客套,直接問他跟沈嚴說了什麼,是不是發現了什麼線索。而李光北竟然也沒有隱瞞,簡單明了地給出答案:“我告訴他,當年趙剛的死與我無關,他們只是被人利用而不自知而已。”

  “被人利用?被誰?”

  “呵,這個我可就不能亂說了,要不然你問我要證據,我要是拿不出,豈不是成了誹謗了?”李光北微微一笑。

  對此,陳東也是一笑:“要是沒查到什麼,你會出手?”李光北既然會給沈嚴提供消息,就絕對是掌握了什麼線索。

  聽到陳東這話,李光北既沒承認也沒反對,他只是笑了笑,對陳東說:“我只能給你一個提示:在H市裡面,能弄到槍的不只我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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