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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以前傅之珩問過我,如果他不是傅家的繼承人,沒有和我的婚約,也沒有從小一起長大的情誼,我還會不會和他結婚。

  當時我說不會。

  我需要的婚姻,是門當戶對,是安穩,是長久。也就是說,我需要傅之珩的身份,而非他這個人。

  但現在同樣的問題擺在我面前,我猶豫了。

  盛夏的阿爾卑斯山,風裡有雪的微涼和青草的清香。時間在這一刻變得緩慢,像頭頂停滯的白雲。

  我看著傅之珩,過了很久,輕聲說:「我願意。」

  他倏地紅了眼眶,聲音里有不易察覺的哽咽:「從今往後,無論貧窮還是富有,疾病還是健康,都尊重我、陪伴我、愛護我,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你願意嗎?」

  我點點頭,說:「我願意。」

  傅之珩的眼睛裡滾落一顆淚水,第一次不是因為難過,而是因為感動和喜悅。

  他低頭用手背蹭了一下眼角,對我露出一個大大的笑容,說:「我也願意,成為你的丈夫。無論貧窮還是富有,疾病還是健康,都尊重你、陪伴你、愛護你,對你忠誠、專一、不離不棄,盡我所能讓你幸福快樂,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

  他從口袋裡拿出一個天鵝絨的盒子,打開來,裡面躺著一枚精巧的胸針。

  我覺得眼熟,忽然想起那是我曾經見到過的那張草圖,傅之珩沒有做戒指,而是把它做成了胸針。

  「婚戒我們已經有了,項鍊你也有了最喜歡的,所以我做了一枚胸針。」他說。

  我不自覺摸了摸自己的胸口,一枚小小的吊墜妥貼地藏在那裡。

  傅之珩站起來幫我把胸針別好,鑽石鑲嵌的玫瑰花加了細細的流蘇,日光一晃,照出細碎的銀光。

  「這是我自己做的。」他說,「原本想找珠寶工坊,後來一想,你的漂亮玩意已經夠多了,不如我自己做個丑的。」

  我用指尖碰了碰胸前的玫瑰,說:「不醜,只是俗氣。」——這麼多鑽石和紅寶石,好像不要錢一樣。

  傅之珩輕哼一聲,捏了捏我的鼻尖說:「我就是俗人。」

  回到家信箱裡躺著一封新的信,沈南嶼每個月都寄信過來,早幾天或晚幾天,我和傅之珩都習慣了。

  這次隨信一起過來的還有一片蒲公英書籤,沈南嶼在信里說,這是他春天時在田野里摘的,祝我新婚快樂。

  我疑惑於這種巧合,抬眼望向傅之珩,見他心虛地移開目光,低頭摸了摸鼻子。

  「我破壞了你們的訂婚宴,他一定還在記恨我,所以故意告訴我他在為你準備婚禮。」

  沈南嶼筆觸輕鬆,在信里告傅之珩的狀。

  「有什麼了不起的。說的好像你已經喜歡上他了一樣。」

  「哥哥,你答應我,別那麼快喜歡他好不好……非要喜歡的話,別那麼多,一點點就好,不然他又要尾巴翹上天。」

  我從信里抬眼,傅之珩已經悄悄鑽進廚房,正若無其事地攪打奶油,準備給我做答應好的芝士蛋糕。

  收回目光繼續讀信,沈南嶼依舊洋洋灑灑寫了好幾頁,講他最近的生活和對我的想念。

  「昨天上英語課,大家學了一個新的詞組,once in a life time,一生一次。

  我想,我遇見你,也是once in a life time。

  一生一次,一次一生。

  ……

  你一定不會相信,一所學校從一年級到六年級的小孩都在一起上課。看到他們我才發現,其實我以前過得並不算糟,至少你的出現讓我明白我該往哪走、我努力的意義是什麼。

  所以我也想多為他們做一點,就像你曾經為我做的,把頭頂灰濛濛的天空撕開一道裂口,讓外面的光照進來。

  直到現在,你仍然是照亮我的光。」

  第99章

  [三年後]

  我不該一念之差,碩士畢業後又申請了一個博士。現在只讀了一年,我就覺得自己要畢不了業了。

  可是為什麼讀書看起來對一些人來說那麼簡單,比如沈南嶼……

  三年來沈南嶼每個月雷打不動給我寫一封信,我離開前曾妄想他獨自生活一段時間後漸漸忘記我,回歸正常的人生軌道,可是他不僅沒有,反而在逐漸成熟的過程中變得更加執著,也更加堅定自己要什麼。

  第一年他去山村支教。

  第二年他回到大學,用半個學期修完學分,完成論文順利畢業,與此同時申請到一所以法學和經濟學聞名世界的藤校,畢業後拿著最高獎學金去讀了這所學校的法學碩士。

  第三年也就是今年,他碩士畢業,拒絕了Cravath和Wachtell遞來的橄欖枝,往蘇黎世這邊投了幾份簡歷,也都拿到了offer。

  最後這條是我從他最近的一封信里知道的。

  回到城市後他的信變得準時很多,往往寄出半個月我就可以收到,去年我開始斷斷續續地給他回信,一來到底不放心他孤身在異國他鄉生活,二來我也知道他已經想得足夠清楚,無論如何都不會再改變自己的決定。

  只不過出於某種默契,我們一直沒有通話或線上聯繫。在這個時代,保持書信聯絡三年,聽起來比廝守一生還要難。

  最後一封信的最後一句話,沈南嶼說:「想念的人一定會再見面。」

  我合上信,心裡有點酸酸的,也有點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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