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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算是林家最優秀的孩子了,也是傳聞中別人家的孩子,經常被林家拿出來炫耀和打擊其他孩子。

  林家的其他三個孩子就是在林振陽強大的光環籠罩下長大的。

  可能是因為林振陽本身特別優秀的緣故,他特別喜歡教導別人,尤其是家裡的人,只要他一開口,就會嘮叨個沒完沒了。

  家裡人都怕他,也因此私底下給他取了個唐僧的外號。

  在原文中,他是女主後期的合作夥伴,最後淪為女主的舔狗,為了保護女主和男主鬥爭,貌似下場有點慘。

  想到這些,林蕎有點唏噓。

  「姐,你怎麼突然不說話了,是不是也討厭他回來?」電話那頭的林浩初見林蕎突然沉默,納悶的問。

  林蕎回過神來,一臉淡然的解釋:「沒有,我剛剛有點走神而已。他不是在國外念書麼,怎麼突然回來了?」

  林振陽那傢伙是個學習狂魔,兩年前,他去M國的頂尖大學念博士,為了專心念書,他一直都沒有回來過,現在他怎麼突然回來了?

  林浩初皺著眉頭說:「聽那傢伙的助理說,他博士畢業了,受國家邀請回來參與一項科研項目。」

  「哦,這樣啊。那也沒事,反正他忙他的,你忙你的,各不相干。」林蕎安慰他。

  林浩初冷哼:「話是這麼說,但終究是要見面的。這不,他一回來就約我們見面了,約今天中午一起吃飯,地點在皇天大酒店。姐,你也不想去的吧,要不,我們回絕他?」

  「不用回絕,既然他回來了,就去見見吧。」

  林蕎嘴角一揚,心想,其實她對這個天才學霸弟弟還挺好奇的。

  她要去看看,這天之驕子到底長什麼樣。

  林浩初有點驚訝:「姐,你不是一向不喜歡他的麼,每次約見面,你都爽約。」

  林蕎撇撇嘴:「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再說了,我們是一家人,總是要搞好關係的。」

  原主不珍惜自己的親弟弟,她珍惜啊,而且,還是這麼優秀的一個人,她可不能眼睜睜的看著他落得淒涼下場。

  林浩初聞言心裡感慨,他姐真的變了。

  變得更有情有義了。

  雖然有些不情願,但他還是答應了:「那好吧,待會兒我去你公司找你,等你下班後,和你一起去酒店找他。」

  「嗯。」

  掛斷電話後,林蕎看向窗外的天空,嘴角微揚,心裡莫名的有些期待。

  ……

  中午時分,林蕎和林浩初準時到達約定的酒店。

  他們到的時候,林振陽還沒有到,於是,兩人站在酒店門口等人。

  林蕎看著身後華麗的酒店,心裡嘆口氣。

  自從姚千雪出事,成為植物人後,林家就四分五裂了,林家的孩子誰也不想回家,林蕎住在厲家,林浩初有自己的房子,二弟和四弟都在國外。

  現在二弟回國了,一下飛機就選擇住酒店,約見面的地點也在酒店。

  林家搞成這樣,都是那個渣爹的功勞。

  林蕎暗想,以後,她得把渣爹踢出去,然後把家裡人都召集回來,一家人還是要和和美美的過。

  這時,一輛白色的豪車從對面開過來,林浩初指著那輛車子,戳了戳林蕎的胳膊,調侃的說:「姐,唐僧坐著他的白龍馬轎車從國外取經回來了。」

  第128章 林浩初:靠!我被鄙視了

  林蕎的嘴角抽了一下,抬頭看去,看見那輛車子停在酒店門口,車門打開,一個戴著眼鏡的年輕男子從車上下來。

  他就是林振陽。

  林振陽和林浩初長得很像,高大帥氣,皮膚很白,但氣質完全不一樣。

  林浩初散漫又痞里痞氣的,時常穿著潮牌休閒裝,一副紈絝公子哥的模樣。

  林振陽穿著很正式,黑色西褲搭配白色襯衣,再配上一副眼鏡,看起來文質彬彬,一副好學生的模樣。

  林蕎暗暗的審視了林振陽一遍後,心裡感慨,不愧是天才學霸,書生氣十足,在氣質這塊,完全沒得說。

  林振陽下車後,一隻五彩斑斕,神氣十足的大公雞也從車上跳下來,跟在他身後。

  林蕎納悶的問:「他怎麼還帶著一隻大公雞?」

  林浩初帶著一絲無聊的口吻,說:「那是他的小寵物圓規,三年前養的。」

  林蕎腦子一轉,很快想起來了。

  書里提到過,林振陽在養寵物這塊與眾不同。

  別人都是養貓狗之類的小寵物,林振陽喜歡養公雞當寵物。

  據說,他小時候在少林寺學武功的時候,每天早上聽到雞叫聲就要起床去晨練了。

  於是,他養成了聞雞起舞的習慣,下山後,把公雞當寵物,走到哪裡都帶著公雞,每天清晨雞打鳴的時候,他就起床晨練。

  沒想到,這麼多年過去了,他還保持著這個習慣。

  林蕎感嘆:「真是個人才啊!」

  她轉頭看著一副吊兒郎當的林浩初,心想,這傢伙從來沒有早起過,上學天天遲到,和林振陽完全沒法比。

  明明是雙胞胎兄弟,怎麼差得這麼大。

  林浩初見林蕎用怪異的眼神看著自己,窘了一下,趕緊辯解:「這麼看著我幹什麼,我也有養小寵物好不好,我的寵物是小香豬,明天我就帶過來給你看!」

  林蕎呵呵了一聲:「別人養的公雞每天早起,你養的豬每天睡得昏天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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