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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腦海里閃過無數黃色廢料。
可惜的是,有色心沒色膽。
少女也沒有她想像中那麼的熱情好客,邀請她進屋,熱辣舞蹈,姬情一出,無法收場,順勢而為,今晚不眠夜!
房門關上,帥姐計劃失敗。
靠!真挑剔。
姐,這樣的女人都看不上。
不過,這不愧是姐看上的女人,真難搞!
也好棒!這樣才不會被那些臭男人給勾引到。
“乖乖,今天又是好漂亮的一天呀。”
本霸總是一個知錯能改的好霸總。
在意識到自己前段時間都是在搞一些,暗示流不靠譜路線之後。
立馬轉換思維,準備打直球。
哼,看你還敢無視我!不然不給你飯吃,讓你餓著去上學!
不過還是好美好甜好喜歡,又是為心肝小寶貝痴漢的一天呢。
神經病!
溫柔面無表情的吃完早飯,背著書包直接去上學,看來是病的更嚴重了。
真可憐,李家馬上就要破產了。
第104章 、番外
認命嗎?溫柔是不認命的。
但現實逼她認命……
寒風四起,又是一年冬天。
小傢伙們穿得像個圓球一樣,在地上爬來爬去,一點都不曉得累。
剛學會幾個詞,就在那裡咿咿呀呀的亂叫著。
不過好在地板擦乾淨了,地上也鋪了層毛毯,所以小孩子在下面爬來爬去,溫柔也不在意。
只是別磕磕碰碰了就好,何況他們的父親也在。
有些吵也有些煩人,但也是的。
溫柔自從去年生了兩個小傢伙們後,就搬出了高塔,男人也許是覺得有了孩子就有了牽絆,所以管著她也不那麼嚴了。
只是有時出去的時候,女人的身後還是會跟著一群人,生怕她跑了似的。
不過,男人也確實算對了。
她確實捨不得了,不過不是捨不得男人。
而是捨不得那對和她長得一點都不像的兒女!
一提起這個,溫柔就來氣。
明明是她生的孩子,別人見了卻從不說像她而全都是說像孩子他爸的,更氣的是!她看了也覺得像宋凜!
那脾氣,那德性!簡直跟他們那個瘋狗父親一模一樣!
兩個小惡魔,一個大惡鬼!總是煩的她想打人。
全家就她一個正常人,還是個病癆鬼。
房間裡開著地暖,溫柔坐在沙發上,看著仰躺在地陪著小傢伙們玩的男人,他笑得很開心。
一看就知道是一位很喜歡孩子的好父親。
她們結婚一年多了,孩子也快一歲了。
雖然這場婚姻不是她所情願的,孩子也不是在她期待中降生,可她終究是有些放不下了。
宋凜現在雖然不限制她的自由了,但卻限制她接觸的人。
說來也好笑,莫里就是這其中被限制的最嚴重的一位。
限制的理由,不是什麼幫助她拆穿他的謊言,而是所謂的不能和暗戀過的人接觸。
而這暗戀,自然就是她曾經暗戀過莫里。
當初,莫里也是這麼和她說的,說的那叫一個信誓旦旦,絕對假不了。
那個時候她還沒有恢復記憶,只能將信將疑。雖然不願意相信,但卻沒有辦法一口否認。
可現在恢復了,連原主的那份受了損傷的記憶也一併恢復了。
所謂的初戀,就是在搞笑。
原主那時候能出現在南城懷高一中,和楊晶晶莫恩唐甜一群人成為朋友,也不過是因為她是以社會福利資助貧困生的身份在懷高一中上學的,不是富家子弟,也不是特招生。
一無所有,所有人都能嘲笑的對象。
而楊晶晶那一群人和原主做朋友,也不過是因為無聊和想找人給她們拎包做小弟小妹,而這樣的小弟小妹有七八個,原主就是其中之一。
不過因為她的性子沉悶,又長得不是太好看和不會打扮,總是引人嘲笑。
如同一個丑角,跟在她們身邊當陪襯,讓人恥笑,讓人唾棄。
他們總是在背後給她取外號,醜小鴨,瘟疫,都是原主的名字。
當然是在那一群人的口中,成為名字。
他們以為原主不知道,其實原主什麼都知道,只是因為他們有錢有勢,得罪不起才不敢反抗。
沒有一個人是願意當人陪襯的,原主也不例外。
其實,如果一直都是這樣,溫柔相信原主是忍得下去的,忍個三年,等畢業了,一切就都好了,因為他們從此不會再見。
可事情的發生就是那麼的突然,沒有一絲徵兆。
一條通往教室的走廊上。
突然原主撿到一封信,而那封信正好是一封情書。
並且沒有署名。
只是那個時候,她還沒來得仔細看。
就被人從手中搶走,而搶信的人就是北城懷高一中,富家小姐們的領頭人莫恩。
就這麼毫無顧忌的將信封撕開,大聲的朗讀了起來,只是一開始的歡樂隨著她的大聲朗讀,變得越來越低,直至一巴掌落在原主的臉上。
是的,莫恩打的。
她覺得原主不配喜歡上了她那不染凡塵的哥哥,她的哥哥是怎樣的人?溫柔她一個癩□□也配。
就這樣,長達兩個月的校園霸凌開始。
可惜的是,有色心沒色膽。
少女也沒有她想像中那麼的熱情好客,邀請她進屋,熱辣舞蹈,姬情一出,無法收場,順勢而為,今晚不眠夜!
房門關上,帥姐計劃失敗。
靠!真挑剔。
姐,這樣的女人都看不上。
不過,這不愧是姐看上的女人,真難搞!
也好棒!這樣才不會被那些臭男人給勾引到。
“乖乖,今天又是好漂亮的一天呀。”
本霸總是一個知錯能改的好霸總。
在意識到自己前段時間都是在搞一些,暗示流不靠譜路線之後。
立馬轉換思維,準備打直球。
哼,看你還敢無視我!不然不給你飯吃,讓你餓著去上學!
不過還是好美好甜好喜歡,又是為心肝小寶貝痴漢的一天呢。
神經病!
溫柔面無表情的吃完早飯,背著書包直接去上學,看來是病的更嚴重了。
真可憐,李家馬上就要破產了。
第104章 、番外
認命嗎?溫柔是不認命的。
但現實逼她認命……
寒風四起,又是一年冬天。
小傢伙們穿得像個圓球一樣,在地上爬來爬去,一點都不曉得累。
剛學會幾個詞,就在那裡咿咿呀呀的亂叫著。
不過好在地板擦乾淨了,地上也鋪了層毛毯,所以小孩子在下面爬來爬去,溫柔也不在意。
只是別磕磕碰碰了就好,何況他們的父親也在。
有些吵也有些煩人,但也是的。
溫柔自從去年生了兩個小傢伙們後,就搬出了高塔,男人也許是覺得有了孩子就有了牽絆,所以管著她也不那麼嚴了。
只是有時出去的時候,女人的身後還是會跟著一群人,生怕她跑了似的。
不過,男人也確實算對了。
她確實捨不得了,不過不是捨不得男人。
而是捨不得那對和她長得一點都不像的兒女!
一提起這個,溫柔就來氣。
明明是她生的孩子,別人見了卻從不說像她而全都是說像孩子他爸的,更氣的是!她看了也覺得像宋凜!
那脾氣,那德性!簡直跟他們那個瘋狗父親一模一樣!
兩個小惡魔,一個大惡鬼!總是煩的她想打人。
全家就她一個正常人,還是個病癆鬼。
房間裡開著地暖,溫柔坐在沙發上,看著仰躺在地陪著小傢伙們玩的男人,他笑得很開心。
一看就知道是一位很喜歡孩子的好父親。
她們結婚一年多了,孩子也快一歲了。
雖然這場婚姻不是她所情願的,孩子也不是在她期待中降生,可她終究是有些放不下了。
宋凜現在雖然不限制她的自由了,但卻限制她接觸的人。
說來也好笑,莫里就是這其中被限制的最嚴重的一位。
限制的理由,不是什麼幫助她拆穿他的謊言,而是所謂的不能和暗戀過的人接觸。
而這暗戀,自然就是她曾經暗戀過莫里。
當初,莫里也是這麼和她說的,說的那叫一個信誓旦旦,絕對假不了。
那個時候她還沒有恢復記憶,只能將信將疑。雖然不願意相信,但卻沒有辦法一口否認。
可現在恢復了,連原主的那份受了損傷的記憶也一併恢復了。
所謂的初戀,就是在搞笑。
原主那時候能出現在南城懷高一中,和楊晶晶莫恩唐甜一群人成為朋友,也不過是因為她是以社會福利資助貧困生的身份在懷高一中上學的,不是富家子弟,也不是特招生。
一無所有,所有人都能嘲笑的對象。
而楊晶晶那一群人和原主做朋友,也不過是因為無聊和想找人給她們拎包做小弟小妹,而這樣的小弟小妹有七八個,原主就是其中之一。
不過因為她的性子沉悶,又長得不是太好看和不會打扮,總是引人嘲笑。
如同一個丑角,跟在她們身邊當陪襯,讓人恥笑,讓人唾棄。
他們總是在背後給她取外號,醜小鴨,瘟疫,都是原主的名字。
當然是在那一群人的口中,成為名字。
他們以為原主不知道,其實原主什麼都知道,只是因為他們有錢有勢,得罪不起才不敢反抗。
沒有一個人是願意當人陪襯的,原主也不例外。
其實,如果一直都是這樣,溫柔相信原主是忍得下去的,忍個三年,等畢業了,一切就都好了,因為他們從此不會再見。
可事情的發生就是那麼的突然,沒有一絲徵兆。
一條通往教室的走廊上。
突然原主撿到一封信,而那封信正好是一封情書。
並且沒有署名。
只是那個時候,她還沒來得仔細看。
就被人從手中搶走,而搶信的人就是北城懷高一中,富家小姐們的領頭人莫恩。
就這麼毫無顧忌的將信封撕開,大聲的朗讀了起來,只是一開始的歡樂隨著她的大聲朗讀,變得越來越低,直至一巴掌落在原主的臉上。
是的,莫恩打的。
她覺得原主不配喜歡上了她那不染凡塵的哥哥,她的哥哥是怎樣的人?溫柔她一個癩□□也配。
就這樣,長達兩個月的校園霸凌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