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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言心想,這可真難得!他隱隱記得籃球場的地盤很難搶,這時候看到球場上空無一人,不由得起了興趣:「走,我們打球去!」

  「打球?」高樂十分抗拒,毫不猶豫道:「我不打球,流汗會弄花我的妝!」他很得意於今天的妝容,左眼下的星星神秘,襯得他塗了黑色眼影的眼睛格外深邃。

  這麼酷炫的妝,怎麼能被汗水衝掉呢?

  越言無語。這才知道,在這個世界沒人打球不是例外,而是常態,因為這些殺馬特少年怕劇烈的運動弄花他們的妝。

  李亦森看了越言一眼,拉著他大步走向籃球場:「我陪你,one on one。」

  看著兩人離去的背影,高樂傻眼了。

  他這是……因為不肯打籃球,所以慘遭拋棄了?

  李亦森倒是對運動場挺熟悉的,他從運動器材室里取出一個籃球,往越言的手裡拋去。越言一手接住,只覺得一種熟悉的熱血燃遍他的全身。

  籃球場上的李亦森毫無疑問是帥的,他的步伐矯健,動作利落,防守時像銳利的鷹隼,進攻時像敏捷的豹子,舉手投足間都是陽剛之氣。

  越言是離李亦森最近的人,同在籃球場上,他的感受更深。每一次李亦森接近他時,那低沉的喘息,就像一聲聲戰鼓,敲打在他的心間;而他溫熱的鼻息又在藉機瓦解他的鬥志,將他渾身燒得滾燙,心跳也不斷加速。

  這一次,輪到李亦森進攻,越言防守。

  棕色的球在李亦森的手裡格外聽話,每一次彈跳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儘管越言嚴防死守,與他肢|體糾|纏了好一陣,還是被他突破了防守。

  越言還要補救,只見李亦森一個健步上籃,手裡的籃球輕輕一拋,在空中划過一道弧線,精準的落進籃筐。

  「嘭」一聲,球應聲落地,慢慢滾遠。

  李亦森回過頭來,眉宇間終於不復平日的冷淡,多了一份少年銳氣:「3:2,是我贏了。」

  越言突然心中一跳,他的目光閃了閃,隨聲附和道:「對,是你贏了。」

  作者有話要說:  短篇,所以進展比較快w

  第6章 復古的校草

  一場籃球賽吸引了無數觀眾,精緻的B高男孩看得心裡痒痒,只覺得打籃球和殺馬特的適配度一定超高的,畢竟都是那麼潮酷。

  一股運動風潮就這樣悄然掀起。那些常在教室裡面,用一支筆和一段火星文書寫自己的青春疼痛的高中生們,紛紛走進了籃球場,三三兩兩的打起球來了。投了幾次籃不知道,倒是個個變成了花貓臉。

  有人感慨,即使越言的審美水平下降了,要帶動B高的風潮還是沒有難度啊!

  帶動風潮的越言卻毫不知情,他和李亦森約好了第二天一起去逛街買衣服,就回到了宿舍。

  高樂已經先回宿舍了,還在可憐巴巴地控訴他,怪他不該拋下他,害他坐在那裡還被蚊子咬,只能先回宿舍。等他後來知道自己錯過了什麼高光時刻,更是哭花了他左眼下面神秘的小星星。

  第二天一早,越言早早起來,換了一身衣服出門。

  剛一打開門,就見門口站著一個人,個子比他高一些,正是李亦森。

  越言有些不好意思:「哈哈,久等了。」明明是他拜託李亦森帶他去買衣服,結果還讓人等,這也太過分了。

  李亦森還是一幅冷冷淡淡的模樣:「你沒有遲到。走吧。」

  越言跟上他的腳步,心裡還在想著,既然他沒有遲到,李亦森為什麼要早到呢?

  兩人搭乘公交去了市中心,越言終於見到了李亦森口中的離殤路。只見路牌上黑底紅字「┭離殤簬_/~↘」,越言看了半天才看明白。

  這可真不怪他,這大街上的路牌這麼潮,放他一個人出來,他肯定找不著北。

  離歌街是離殤路的中心商業街,一眼望去,只看見一片花花綠綠,人們穿著得像鮮艷的食品包裝袋,在各個商鋪間穿梭。

  越言突然有些懷疑。

  他在這裡,真的能買到風格正常的衣服?

  正想著,只聽見一個聲音劣質的喇叭滋啦滋啦的喊著大降價,兩個購物狂拎包撞人,直往店裡沖,險些把越言撞倒在地。

  李亦森拉了他一把。他看起來很冷淡,手卻火熱,抓在越言的手腕上,就沒有再放開:「牽著走吧,不容易走散。」

  越言點了點頭,跟著他一路往裡走。

  穿過喧囂的人群,一直走到街道的盡頭,在一排寫著非主流文字的門牌的最末尾,藏著一家小小的店鋪,店鋪的招牌意外的簡潔,只有乾乾淨淨的兩個簡體字「穿衣」。

  穿衣吃飯,本來就是這麼簡簡單單。

  李亦森先一步走進店裡,只見店老闆正踩著縫紉機,抬頭向他看來,熟絡道:「亦森,來買衣服?」老闆是位中年女性,一張鵝蛋臉意外的素淨,穿了一身藍色的布衣,很有古典的味道。

  看到李亦森身後的越言,老闆好奇道:「這位是?」

  李亦森說:「我同學。」他的介紹到此打住,只道:「今天是他要買衣服。」

  老闆走到了越言面前,熱情的帶他看衣服,嘴裡說著:「真想不到你們年輕人里,還有人喜歡這樣的復古風。我以為亦森已經是個例外了,還好,他在學校也是有同好的。」

  復古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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