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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珺依稀記得五年前,當她聽說妍妍死後,就是這樣爬到嬰兒車前的。

  抬起頭,秦秀嘴唇不斷的顫抖著,磕磕巴巴:「小……小……」

  這是軍醫院,是嚴禁吸菸的地方,但秦秀那混混男人沒來過這種地方,顯然也沒啥素質,他還罵罵咧咧的,說:「我聽說你們居然沒有抓到人販子?」

  法典總覺得這人有點面熟,皺眉看著這人。

  這人也沒把法典放在眼裡,自說自話,說:「既然是你們抓的人販子,又沒抓到人,那小龍不管受了啥傷,我們可不會出醫藥費的。」

  法典眉頭一皺,對這人說:「叔,咱們剛才在批發市場見過面吧?」

  這人眼睛一瞪,說:「我就在批發市場裡做生意,一天不得見幾百上千人,有啥稀奇的?」

  法典還是覺得不對,緊緊盯著那男人看。

  而這時,秦秀還在往林珺面前爬,仰著頭,磕磕巴巴的,好半天,終於喊出一句完整的話:「林珺……把我的孩子還我,給我。」

  都是女人,林珺懂,秦秀此時腦海中只有一個念頭,一個瘋狂的念頭,就是把自己的孩子找回來,緊緊抱到自己懷中。

  就好像她曾經在妍妍死後,每天晚上都會夢到妍妍活過來了,自己把她緊緊抱在懷裡那樣,此刻秦秀正在經歷的,恰是林珺曾經經歷過的痛苦。

  但林珺曾被噩夢折磨了整整一年,她的半夏,秦秀整整虐待了五年,而秦秀此刻經歷的,遠不及林珺和半夏母子經歷過的,萬分之一。

  見林珺不給孩子,秦秀又開始叩頭了:「林珺,算我求你了,把孩子給我。」又說:「我知道你恨我,你要殺要刮我都行,就算我求你了,把孩子給我看一眼。」

  其實,還有一個特別殘忍的真相,林珺得要告訴秦秀。

  她突然手指那男人,對趙霞說:「趙霞,那人賊喊捉賊呢,我們在碼頭抓到的人販子只是買家,而他,秦秀的男朋友,是賣家,是他把孩子賣掉的!」

  法典突然靈光乍現,也想起來了,拍拍腦袋,他說:「對對對,就是他,當時就是他抱著小龍出的批發市場,還給他買了好大一個棒棒糖,我只掃了一眼,但我記得特別清楚!」

  是的,這個人,秦秀的男朋友,其實前段時間,秦秀還在慈心的時候,林珺就在慈心廠外見過他幾面,小龍剛才說過,他會打自己,也是被他抱出門後,他才被人拐走的。

  這人是秦秀的男朋友,也確實是他賣的小龍,而且還收了一大筆錢。

  本來,他是不敢來的,但聽說人販子沒被抓到,以為能矇混過關,這才大搖大擺來的。

  可他哪知道,早在批發市場,林珺母子就見過他。

  一聽這母子齊齊指證自己,眼看罪行敗露,一把撥開林珺的手,轉身就跑。

  但一走廊站著的,全是軍醫和來看病的軍人們,能叫他跑掉?

  他才跑兩步,已經被人抬腿絆倒,一個馬趴摔地上了。

  頓時,七八個軍人朝著他涌了過去,一個反扣,死死把他摁在地上了。

  這突如其來的,一時之間秦秀接受不了,也不明白髮生什麼事了,就仿佛被雷劈過一樣,揚起頭,傻愣愣的望著林珺。

  「那是你的新男朋友?」林珺指著那人說:「他不但打小龍,還把小龍悄悄賣了,如果今天不是半夏湊巧碰到,追到,小龍就會被人販子賣到南洋去,而你呢,很可能將永遠都不知道真相。」

  其實小龍不止一回跟秦秀說過,她的新男朋友總悄悄打他。

  可秦秀還不到三十歲,她還窮,她需要男人,她不敢吭聲,所以她總勸小龍忍著。

  但是,那個天殺的男人居然賣了她的兒子?

  秦秀的眸子裡頓時燃起了怒火。

  再轉念一想,她又開始發抖了,因為從東海市被賣出去的孩子,大多會被賣到南洋,然後會被打斷腿,或者砍斷手,驅趕到大街上去當乞丐,討錢。

  更有甚者,據說會被賣到馬戲團,砍斷手腳,關在籠子裡,像動物一樣飼養著,給觀眾圍觀。

  秦秀越想越後怕,她環著手,坐在地上顫抖了起來。

  她已經看到兒子了,看到他就站在一扇門裡,她想爬過去緊緊的抱著他。

  可想像中的恐懼已經將她擊垮了,她設想到兒子被拐走以後的慘狀時,甚至被嚇尿了,如果真有心碎,那就是此刻的秦秀,她的心仿如在被人用細刀凌遲,切割一樣。

  可這還不夠,林珺蹲下身子,嘆了口氣說:「秦秀,這世上沒有因果報應的,如果有,就不會讓半夏今天遇到小龍,也不會讓半夏救他的,你說是嗎?」

  秦秀本是死死盯著兒子的,眼珠一挪,就看到了她曾經的女兒,半夏了。

  驀然看到,秦秀於心裡感嘆,半夏本就生得可愛,一年多不見,她比原來更加漂亮了。

  圓圓的臉蛋兒,大大的眼睛,不像大多數的小女孩,會有個塌塌鼻子,她的鼻樑秀氣而又高挺,嘴巴不算小,肉嘟嘟的,不過一年,她長高了一大截,已經是個大姑娘了。

  她穿著白色的小吊帶兒,棉麻襯衣,下面是咖啡色的燈籠褲。

  抱著一隻大水杯,她緊緊的偎在顧民的懷裡,撇著嘴角,臉上居然有一種,秦秀從來沒有見過的驕縱和小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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