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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懂啥叫個文化與經濟類的交流,更不懂政府為什麼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男孩嘛,對於混混,毒品一類的事有著天然的熱情,所以雖然他依舊看法典不順眼,依然要死鴨子嘴硬,但還是說:「去就去,誰怕誰?」

  事發突然,而這種突發類事件,最考驗的,不是公安機關的偵破能力,而是協調能力。王劍鋒能辦案子,但他不懂官場,也不懂該如何在不違背政策的前提下,儘可能快的,把事情辦好。

  這些就得顧謹來跟他商量。

  「明天一早,報社就會刊登關於聰明藥的提醒公告,要林憫看到,發現事情敗露,他很有可能會跑,所以你一定要趕在報紙上市之前找到山雞。」顧謹先說。

  王劍鋒點頭:「我懂。」

  「然後,你們不能冒冒失失的,直接帶人去搜秋田會館,因為它屬於外事廳,和紅國領事館是一樣的,搜查,必須獲得外事廳的許可,而外事廳,還得跟東島政府進行協條,那麼最終,有可能你根本進不去,林憫還會當著你的面,大搖大擺的跑掉。」顧謹又說。

  牽涉上外事,就會牽涉到外交法律,這方面不說王劍鋒,就公安廳的領導們,說起來也頭大,因為法律的條框太多,一不小心就要觸紅線,而現在,國家對違犯罪,遠不及發展經濟更重視。

  而一旦公安在外事執法過程中碰了紅線,還得挨通報,挨批評。

  這要別人,嫌麻煩,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管了。

  幸好王劍鋒是個睚眥必較的,也幸好有顧謹可以幫他的忙。

  但是,一旦抓到山雞,有法典的指證,搜查秋田會館理所當然,為什麼顧謹不讓他去?

  而他要不進去搜查,在報社已經登了聰明藥的緊急通告的情況下,林憫發現問題不對,跑掉,回東島了呢,那他們豈不又是白忙活一場?

  顧謹也是走一步看一步,思索了一會兒,說:「這樣吧,你們先去抓山雞,抓到以後,先拿口供,拿到之後就立刻把秋田會館包圍起來,但不能是以搜查的名義包圍……」再想會兒,他說:「就說發生了非常危險的事,需要把秋田會館保護起來,至於怎麼進去搜查,你再等等,我得慢慢想個辦法出來。」

  王劍鋒聽完,頓時說:「咦,這個法子好,真好!」

  就好比大陸公安不能隨意搜查紅國領事館,秋田會館,他們也沒有搜查權。

  王劍鋒也正在苦惱,自己該怎麼才能在打草驚蛇了的情況下,還把林憫給穩住,顧謹,怪不得外面送個外號叫流氓律師。

  保護這個詞兒,聽起來可真夠高大上的。

  得,那他就先抓山雞取口供,然後緊急上門,『保護』林憫。

  至於下一步的行動,先讓顧謹想辦,畢竟辦法是想出來的。

  法典是最開心的一個,樂到甚至忘了問一聲,給他曬了一天的妹妹現在怎麼樣,因為還沒吃飯,端起碗快速的扒著米飯,準備吃完飯就跟王劍鋒走。

  但這時林珺在臥室里喊:「顧法典,你給我進來。」

  法典忙著吃飯,顧不上。顧謹推門進來,見林珺臉色很不好,以為她是在為林憫生氣,遂說:「事情還沒有鬧到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你不用太著急上火。」

  林珺剛剛幫半夏處理完身上的曬傷,哄她睡著,壓抑著喉頭的怒火說:「你把顧法典給我喊進來。」

  顧謹剛才看到半夏身上髒髒的,但因為她當時還沒洗澡,曬傷的毒還沒有發出來,所以他也以為孩子身上只是髒了,洗洗就乾淨了。

  因為孩子蓋著毛巾被睡著了,也看不出啥來,以為林珺是有啥話要問法典,遂回頭,又把他喊了進來。

  林珺舉目四顧,從牆上摘下了掛著的雞毛撣子。

  看樂呵呵的法典進門,她先揭起半夏身上的毛巾被,給他看孩子被曬的最嚴重的部位,肩膀和背後,本來只是黑,但塗了藥以後就紅透了,紅的像要滲血一般。

  小小的孩子,蜷成只小蝦米一樣躺著,睡著還在打顫兒,可見她有多疼。

  「伸手。」林珺說。

  法典下意識伸出了手,舉到媽媽面前,展開。

  手起撣落,啪啪兩下,聲響輕脆,撣落就是一道痕,法典的手迅速腫了起來。

  但他沒動,手也沒躲,依舊傻乎乎的站著。

  林珺撣指法典的鼻子:「你知不知道,烈日暴曬完六個小時,人的皮膚就會脫皮,12個小時後會水腫,還會起水皰,因為脫水,人會高燒,而高燒,就有可能燒壞腦子,或者致命?」

  蜷的跟只蝦米一樣的半夏雖然喝了很多水,可是唇皮翻翹,小臉也是紅彤彤的,孩子難受,就皺著眉頭直哼哼。

  法典也懵了,明明下午半夏可精神可活潑了,在海邊玩的那叫一個興起。

  怎麼回來之後就變這樣兒了?

  他,傻眼了!

  雖說心裡最疼的是半夏,但林珺曾經因為妍妍而忽略過三個兒子,以致他們在成長中出了各式各樣的問題,所以在半夏回來後,她儘管偏愛女兒,但一直小心翼翼的克制著自己,儘量沒有在生活中過度的偏頗過半夏。

  但今天法典把孩子曬傷不說,還讓她中暑,脫水了。

  他根本沒有意識到,今天晚上於半夏來說,是個鬼門關。

  越想越氣,林珺又一撣子抽了過去,顧謹看不下去了,來搶撣子,啪的一聲,他的胳膊被抽出一道血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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