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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曹桂剛剛到大洋彼岸,曹芳寫信問她要錢,曹桂於是罵曹芳。

  原話是這樣說的:我能為了養活你們去海港,憑什麼你們就比我乾淨,高貴,沒錢你也去啊,找像魏士明那樣,衣著光鮮的,一看就有錢的,去貼啊,貼完,過十個月,隨便哪兒弄個孩子送給他,你就能訛筆錢,你為啥不干?

  而後還有一封,是曹桂在87年時寫給曹芳的。

  依然是曹芳說窮,想要錢,曹桂罵她說:沒出息的東西,為了你們,我18歲就落下病根兒,不能生育了,幸好林珉和林珺都傻,給我糊弄過去了,也幸好這幾年走私業發展的好,我原來好的那幾個人,劉華強,老高和魏家都能搭上關係,我正好能從中拿介紹費,不然,我拿什麼養你們這幫吸血蟲?

  不過罵歸罵,但該給的錢還是會給,信後附:寄三十美金!

  林珺算了一下,劉馬克27,高老二26,按理,確實應該是曹桂在18歲之前生的,之後,再過了十多年她才出國,那時她年齡大了,肌膚會自然松馳,生過孩子的痕跡也就會被遮蓋。

  而她的信里,寫的明明白白,魏士明,是走私璉中的一環。

  曹桂,真是可憐又可恨,一開始,她是為了養妹妹們,才去港口賣的,但慢慢的,她把曹芳那乾妹妹全養成了一幫只會伸手要飯,混吃等死的蛀蟲。

  可似乎她也撇不下她們,雖然咒罵,恨,但依在在接濟她們。

  而從劉華強到高村長,再到魏士明,都跟她有千絲萬縷的關係。

  她雖然不是走私犯們中犯罪行為最惡劣的,可她是靈魂人物,她用自己,網絡起了整個犯罪關係網。

  因為曹桂在信里幾番提到魏士明的兒子,而魏家呢,只有一個兒子,就是魏向軍,林珺就搞不懂了,那魏向軍真是曹桂從別處偷來,並謊稱是自己生的,送給魏士明的嗎?

  就為了一張去紅國的船票,她就敢盜竊別人的嬰兒,再抱出去送人?

  再延展聯想,魏向軍跟顧老爺子之間,沒有任何關係的。

  但他在國外時,經常給老爺子寫信,表忠心,夸老爺子,其實也是曹桂指使的吧。

  哪怕那孩子不是她生的,可名義上也是她的兒子。

  於她來說,小民輔佐劉馬克賺錢,高老二干走私,而魏向軍,不但有魏家鼎力撐腰,再有顧父幫忙,那麼,從走私到官場,她不但現在能呼風喚雨,在將來,更是能當幕後大佬了。

  畢竟一個個優秀的,不優秀的孩子,都得喊她一聲母親嘛。

  林珺是個普普通通的,很正常的女人,五歲跟著父親林慈坐診,出診,背藥箱,熬藥煎藥,其實也很辛苦,但她雖然辛苦,卻很快樂,後來結婚了,生了孩子了,依然很辛苦,但她盡心撫育孩子,並從跟孩子們的相處中品嘗生活的快樂。

  她能理解曹桂的苦,可理解不了她的瘋狂。

  但不得不說,也只有曹桂那樣的心機,才能玩得幾方大佬團團轉。

  她真可謂是個女中梟雄。

  ……

  聊完事,林珺的烤架上滿滿擺著煎的油滋滋的扇貝,大蝦,蛤蜊,五花肉和魚塊了,佐料灑上去,香氣撲鼻。

  顧謹要喊倆大兒子,林珺卻說:「不准喊,我看他倆能瘋到啥時候。」

  男孩子瘋起來就沒完了。

  小民本來是為妹妹鳴不平,去打小憲的,但把小憲壓水裡之後,他也抓起水槍滋了起來,可他體格瘦,不是小憲的對手,不一會兒就又被小憲給反壓了。

  小憲還糊他一身沙子,小民有潔癖的,被小憲惹生氣了,於是也往小憲身上糊沙子,然後倆人就越弄越髒了,像兩條狗一樣在沙灘上互撕。

  他們本來是出來帶妹妹玩的,可現在自己玩的不亦樂乎,早把妹妹忘了。

  這就是為什麼家裡有仨兒子,林珺卻不放心把女兒交給他們。

  他們有六雙眼睛,但真讓瞅著妹妹,妹妹止不定早丟八回了。

  「媽媽,大哥二哥是不是瘋啦呀?」半夏端詳著倆打來打去的哥哥,張開嘴巴,吃了媽媽餵過來的蝦,天真的問。

  林珺說:「咱們趕緊吃,吃完就走,把他們丟在這兒,不要了。」

  雖然看起來簡直像兩條大狼狗,真要說丟了,半夏又捨不得,她捧了只大蝦輕輕咬著,說:「還是別了吧,洗洗乾淨,咱們還是把他們帶回去吧。」

  這時小民體能不足,徹底被小憲打趴下,已經爬不起來了。

  小憲為了歡呼勝利,舉著水槍在沙灘上扭著屁股跳舞。

  其形狀那叫一個狂啊,扭頭一看炊煙繚繚,爸爸媽媽正在瞪自己,喲呵,燒烤做好啦,打趴了大哥再吃燒烤,這人生,簡直無敵的爽了。

  不過就在這時,海上駛來一輛快艇,一比小憲還胖的大黑胖子開著,上面站著個威風凜凜的大男孩,他在喊:「半夏,半夏,看這兒,快看這兒!」

  半夏一看,那不點點哥哥嗎,居然坐上快艇啦?

  「點點哥哥。」半夏跳了起來,向哥哥揮舞著小手。

  坐在快艇上的點點哥哥,線衣被吹的呼呼作響,站的穩穩的,頂天立地的帥。

  「看好啦!」法典說著,舉起個大噴槍,那是快艇上面專用的,沖洗輪船用的,水是直接從海里抽的,閥門一開,一股水柱噴涌而出,直衝小憲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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