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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夏看媽媽又生氣了,忙幫她順氣:「媽媽不生氣。」

  ……

  專案組的工作人員封控了碼頭,正在現場調查。

  林珉已經看到曹桂了,穿的還是睡衣,人還是那麼的楚楚可憐,遠遠看到他,哭著搖頭,眼淚啪啪落,公安碰一下,她險些就要栽倒。

  不像林珺,性格要強,從小,從文科成績到醫學知識,再到針灸,一路碾壓林珉,把他襯的跟個渣渣一樣,作為一家的長子,他被妹妹襯襯托成了個窩囊廢。

  曹桂是個沒文化的鄉下女人,有點笨,還膽小,動不動就哭鼻子,那膽小怕事的樣兒,說她跟爆炸案有關,林珉不信的,再看她一臉有苦難言的樣子,他愈發堅信她是被迫害了。

  看到林珉她就開始哭了:「達令,Mark害我,喔,上帝啊,我當初真該帶著他一起跳海的,可我沒有,我選擇了生下他,事實證明我錯了,我本來早就該死的,謝謝上天讓我遇到你,達令,永別了。」

  啥意思,所以是劉馬克害的她?

  她要為自己辯解,林珉就會想到反駁,可她說永別,林珉就只想把她救回來。

  這時一直在看熱鬧的法典招手,示意林珺過去。並對林珺說:「媽媽你知道嗎,公安說,高從文的貨櫃里的那枚炸彈不是高從文自己放的,是劉馬克找人放的,公安還查到,我舅媽在那個時間段給劉馬克打過越洋電話。」

  所以公安現在懷疑,是曹桂教唆劉馬克安裝的炸彈。

  曹桂就在他們腳下,此時還在竭力辯解:「Mark是我的兒子,我怎麼可能教唆孩子去安裝彈,陰謀,這一切都是陰謀,但我太弱了,我只能被陰謀殺死。」

  公安還沒見識過這種,堪稱表演藝術家的女人,全在皺眉。

  顧謹說:「曹桂女士,如果你沒聽懂,我再說一遍,劉馬克不是安炸彈的人,他是來給錢的,他給了某個人報酬,那個人就在貨櫃里安裝了炸彈,而那個人是你聯絡的,我們需要知道他是誰。」

  曹桂雙手掖著睡衣,在寒風中瑟瑟發抖:「哦天啦,我不該回國的,我早就該知道,回國就會死,可我愛的人,達令,我愛的Jack和Daniel,永別了。」

  林珉的腦子徹底亂了,他簡單的腦瓜子想不到太複雜,因為公安拿不出證據,此時又覺得,大概還是林珺為了要錢,跟顧謹配合,在演一齣好戲。

  居高臨下,他說:「小謹,公安辦案也得講證據,你沒證據不能亂抓人吧,你大嫂是個文盲,字都不會寫,哪會搞什麼炸彈,你們為了要錢,可真是挖空心思,行行行,我把錢給珺珺,我現在就開支票,你把你大嫂放了,成嗎?」

  這個案子,因為影響到了經濟發展和投資,地方政府和專案組是持著不同意見的。

  親人之間,林珉糊塗也就算了,還淨在公眾面前扯家裡的私事。

  顧謹氣的要死,可也得公事公辦,他說:「林珉先生,通話證據充分表明,你愛人曾經教唆過她的大兒子越獄,而根據劉馬克的口供,我們有理由懷疑,安裝炸/彈的兇手,由她聯絡。」

  「只是拘捕,沒有足夠的證據的話……」林珉也不知道要拘多久,紅國公使說:「48小時內,公安必須拿出有力的證據,否則,光憑一通錄音,沒有劉馬克以外的證人,你們必須放人。」

  劉馬克已經28歲了,是成年人,他說曹桂教唆他越獄,可他又不是傻子,為啥要聽曹桂的,所以主責依然在他。

  不過劉馬克還招供,說曹桂聯絡了一個人,劉馬克當時到海花港,就是給那人送錢的,那人幫忙在港口安裝過炸/彈,還承諾,會送他出海。

  但劉馬克沒見過那個人,因為對方只是讓他把錢放在指定的位置,且一直只跟曹桂單線聯絡。

  而公安,現在就是要曹桂來指證安裝炸彈的兇手是誰。

  聽說48小時後會放人,林珉總算安心了點:「達令,你沒幹過的事就不用怕,我趕緊去給你拿衣服,就48個小時,你熬一熬,一定挺住,我不會怪你十七歲生孩子的,我能接受。」

  其實曹桂有把握的,知道林珉能接受這一切。

  因為他太單純,還因為他一輩子被優秀的林珺所襯托,平庸,無能,喜歡她給予的,讓他能當英雄,當騎士的那種感覺,但她悲恨,憤怒的是,兒子太蠢了!

  是的,她教唆過劉馬克出逃,也確實,她背後還有個人,會幫忙把劉馬克送出海,而且也正是對方幫忙,在港口安裝的炸 彈,可當時劉華強沒告訴她會炸死公安,只說是為了銷毀罪證,要不然她不可能同意,讓兒子參於交易的。

  她年幼天真時被劉華強給騙了,生了劉馬克那個孽障。

  報應啊,曾經懷胎十月生出來的兒子,被人忽悠,在電話里透露是了一切。

  就說荒不荒唐,曹桂可謂蠅蠅苟苟,一直在替自己,替孩子奔波。

  幫劉華強,也是為了孩子,跟史瑞克合作,還是因為他們。

  可兒子做了什麼,一通電話,讓她所做的一切付諸東流了。

  當然,只要她挺過去,絕口不不招,公安找不到安放炸彈的人就必須放人。

  可曹桂還是生氣,尤其看到林珺,和虎頭虎腦的法典,圓丟丟的小半夏時,氣的肝腸寸斷,為什麼林珺生的孩子一個個的,那麼乖巧,還聽話,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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