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之前楊老財一群人私販火油一事,里正得了誇讚,這會兒見著元繡更客氣了。

  宋小雲站在元繡身後,有些畏畏縮縮,里正疑惑看向元繡——他認出了這孩子,十里八鄉的小受氣包,親爹不靠譜,後娘強橫。

  「這孩子……怎麼?」

  「說來話長,那宋老實夫婦二人確實不當人,這孩子才沒多大,竟就叫在外頭自生自滅,我瞧著不大忍心便帶回去了。」

  元繡沒說太多,里正也沒問。

  「這也是個可憐的孩子,姑娘倒是心善。」即便家中有糧,誰也不願替別人養個孩子不是?

  「左不過多一碗飯的事兒,也不值當什麼,我是怕那夫婦二人來尋我的不是,本是好心,可別到最後要說我拐帶孩子了。」

  「姑娘放心,我在這兒做保,若真這般不要臉,我也斷斷不肯放過的。」里正拍著心口保證,他得知元繡今兒來的意圖,說什麼也不肯收她帶過來的東西。

  「您可千萬收下,上回還是虧的您,才見著知縣,也能將那楊老財抓了,否則咱們雙井村指不定還要被他霍霍多久呢。」

  里正擺手表示不敢當,這下卻也沒再推拒了。

  元繡才回來時,家裡兩個孩子跟瘦猴似的,補了這麼久身上才有了些肉,宋小雲就跟荷香那會兒差不多,甚至還瘦還小些。

  身上叫打的青紫一片,腿上還有不小的燒傷,說是她娘拿燒火棍打的,看那樣子是要留疤的。

  元繡心裡不齒,宋小雲她爹若是能稍稍攔著點,也不至於讓自己的親閨女被打成這樣。從里正家出來以後,元繡就攬著宋小雲的肩膀,這孩子實在瘦弱,肩上骨頭都硌手。

  「回去跟荷香學些字,先將身上傷養好,旁的以後再說。」 荷香性子要強,說來跟元繡有些像,不怪元繡格外喜歡這個侄女兒。

  作者有話說:

  第四十六章

  她想著叫宋小雲也能學著厲害些, 單靠別人,都不是長久之計,自個兒立起來了, 人家才不敢欺負。

  宋小雲點點頭, 滿腔感激也不知該如何開口。

  端午將至, 藕塘里銀苗菜也能吃了, 這銀苗菜就是百姓所說的藕帶。從前就那麼幾株野荷,到如今發的滿滿一塘,

  管事的中午送了一小把過來, 比南方的藕帶瞧著更晶瑩剔透些。管事的意思是問那口塘是要養藕,還是直接收這銀苗菜。

  元繡想了想,就叫收一半銀苗菜,趕著一天收,用水養著, 第二日一早就拉車去府城賣, 這玩意兒尋常只有南方有,北地少見,若見著也是金貴物, 尋常人吃不起。

  上回賣蘑菇的那個酒樓掌柜的, 人還不錯, 元繡便又想到他了。

  這菜不用說,他肯定會要的, 整個青北州都只怕尋不到這菜, 本來也是,從前都是送到京里的。

  管事的得了吩咐, 也怕拖得久了, 銀苗菜也長老了, 於是便跟管事的並車夫老馬,趕緊又下塘里收銀苗菜。

  年前那會兒大傢伙兒都賭咒發誓要今年好好干,東家大大方方的,從來也未曾有過訓斥,這交待下來的第一樁大差事,個個都卯足了勁兒。

  周管事怕時間趕不上趟,因此也在村里尋了幾人,從早到晚,花了一整日功夫,可算是收了三百來斤銀苗菜。

  南邊此物不貴,到了京中,價兒翻了幾番,約莫一兩多銀一斤,北地此物罕見,便是賣個二兩銀子,人家也沒什麼話說,元繡是想跟那酒樓老闆做長久生意,畢竟這村里養的雞啊,種的菜啊,若能有個銷路,一年都能給各家賺不少銀錢。

  日子過好了,才更有指望不是?

  這一趟元繡不打算親自去,只寫了封信,叫周管事帶去。

  信中只說雙井村這一片兒的水都是山泉水,無論是種出來的麥,還是養出來的雞,或是澆出來的菜,總之沒有一樣不好的。

  酒樓尋常都是廚子自個兒出去買菜,不如她每半旬就叫人送一回貨,一來省了事,二來菜的味道好,也能給酒樓留住人不是?

  周管事也見過世面,知道元繡放心他,才將這重要的差事交給他,因此更不敢怠慢,一早天不亮,就跟宋莊頭坐上老馬的車,三人一起去府城辦這趟差事了。

  這銀苗菜若好生養著,能活好幾天,只要路上別顛壞了就行,京里路遠,從南至北一趟下來自然會壞不少,但從丹桂縣到青北州府這路就近些,一趟下來沒多少壞的。

  酒樓掌柜的見識多,自然認得這銀苗菜,心裡頗為震驚,又聽元繡說只賣一兩銀子一斤,更是來回踱步,嘴中不住朝周管事道謝。

  周管事也沒忘元繡的交代,將懷中信拿出來,侯掌柜也不管旁人,當下就拆開信看了。

  看過以後也笑:「你們且在這兒歇幾日如何?待這銀苗菜處理好了,我便同你們一道,去一趟雙井村,也見見元繡姑娘,商量商量往後酒樓供貨的事兒,如何?」

  幾人對視一眼,東家信中具體內容沒同他們幾個說,不過看侯掌柜的臉色,也知道侯掌柜表現,同東家心中所想相差無幾。

  也是近來莊裡事多,周管事便叫宋莊頭跟老馬他們二人先回去,他自個兒在這兒等掌柜的一道,也好給他帶個路。

  元繡聽宋莊頭將此行事宜都稟了一遍,也知道酒樓掌柜的並非目光短淺之人,只要他肯過來,想來這事兒也就八九不離十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