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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跳過這一章節,發現下一章是書生又在客棧里偶遇店家女兒,偶遇小尼姑,偶爾大家閨秀,偶遇小家碧玉,在其中難以抉擇時,終於書生高中,於是全部都收入宅院。

  藺洵合攏書本,感覺自己眼睛貶值一半。

  老闆吭哧吭哧地:「這是目前賣的最好的話本.....公子,這還有續篇吶,回頭我給您送去?」萬萬沒想到,公子居然喜歡看這種書,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不了不了,」藺洵拒絕三連,「現在的話本,都是這樣的?」

  老闆覷著左右無人,想著以後還跟這位公子好好合作,於是把實話說了出來:「現在買的起書的能有幾人吶,總要認字才能看書對吧?這就篩掉一波,而捨得買書的公子哥真要想找美人,直接就去秦樓楚館,還看什麼書?只有窮書生才買這個。」而書中帶著艷琴情節,正是貼合他們的心情。

  藺洵大概懂了為什麼,他陷入思維誤區,忘記封建時代識字的才是少數,果然圖書管理員功德無量。

  也幸好他來了一趟筆墨店,不然也抓不准這時代的人喜歡什麼東西。

  「老闆,把你這兒的,除開這一類的其他話本都找出來,我買了。」藺洵嫌棄的拎起那本《楊花集》,特意丟出來,然後指著書架說。

  「好嘞!」生意上門,老闆立刻把話本挑出來,打包放進匣子裡,送到馬車上。

  藺洵記住書名,繼續去逛下一個店。他發現下一個店的書畫水平比上一個還不如,就沒有再看畫的事,挑了上一家沒有的話本就走,如此輾轉,抱了一箱子的話本回去。

  他把話本統統放在書房,一本本的看起來,想要找出其中那些最受歡迎。

  發生在他書房的事,不過一炷香時間就被稟告出去,收到消息的人冷哼一聲,「隨他去吧,一個病秧子能幹什麼。」不是她說,再有才華有如何?走兩步就氣喘吁吁,註定沒辦法得到上頭重用,而握在手裡的權利才是真的。

  藺洵還不知道有人唱衰他,他翻看完手裡的樣本後,發現大同小異,雷同的情節到處都是。有些倒不像《楊花集》那麼露骨,但打擦邊球也是難免的,或者說人類會本能對情,仇,權這三方面的東西感興趣,而如果要寫一個狗血的故事,倒不是非要寫艷情,狗血八卦也是人類的最愛。越是被人理所當然的東西,反轉時越會驚掉眼球。

  藺洵想了想,決定先寫一個故事來試水,跟畫作做個比較,看看到底是哪一樣更能提高事業值。

  而要夠狗血夠新奇的故事....重生這類就很不錯。這世上最讓人難過的,就是我本可以。

  我本可以護住親人,我本可以擁有愛人,如果我能回到十年前,該有多好?

  至於重生這個主題就不能寫的太過露骨,藺洵只虛虛說是神佛庇佑,讓主角或者靈光一現的畫面,給她示警。這種畫面如果不夠細心的人很容易忽略過去,可主角次次都抓住了它。

  為了避免別人把主角的故事投射到他身上,他特意換了性別,把故事的主人翁換成女性,女主本是官宦小姐,可是幼年喪母,少年失弟,快出嫁時父親死於賑災途中,命途坎坷,最後青燈古佛了此殘生。

  她在佛前跪拜含笑而逝後,眼睛一眨竟然回到正年少時,奶嬤嬤含笑踏進屋請她去飲糖蒸酥酪....

  故事的主角懵懵懂懂,只以為這裡是夢中,她逐漸遺忘後來的事情,真心實意的以為這就是她的童年,直到她母親將要去寺廟上香時,她心臟猛跳臉色發白,母親擔心她就留了下來。

  剛剛寫到這裡,藺洵數了數字數,已經足夠近三萬字,他就愉快的當起斷章狗,把故事停在此處,勾的人心痒痒。

  沒辦法,這些時日除開碼字,他還會趁著日頭晴朗出去走走活動氣血,舊血不去新血不來,久坐不動身體怎麼好的起來?也不指望這身體能騎馬打仗,至少不能氣喘吁吁吧?一連十幾日堅持下來,他覺得身體好多了,呼吸間也不再急促,更不會半夜驚醒。

  帶著自己的手稿,藺洵再次去了上次那家筆墨店,做生不如做熟,他還覺得跟那老闆挺有默契的。

  老闆看著他帶著手稿而來要刊印,心裡還嘀咕怕不是曲高和寡?他知道很多書生的調調,自以為才學出眾技驚四座,叫人一見就驚掉眼球。但話本屬於通俗文學,越是簡單好讀越是受歡迎,最好販夫走卒都能明白,那才算的上一本好書。

  不過接過底稿後,老闆在心裡打定主意,他才不會多嘴得罪財神爺,等刊印後售賣不出,財神爺自己就回過味來。再說財神爺十分富裕,說不定自印自贈呢!

  老闆早年讀過幾年書,屢試不第後才接手家裡的店鋪,他鑑賞能力不錯,不然也不能把店鋪經營的有聲有色。他看開頭,喔,是個官宦小姐的故事,可千萬別寫什麼私奔啊後花園談情,他害怕憤怒的小姐們砸了他的店。

  之前的話本老是愛寫這些,書生們倒是痛快了,可偶爾過來買話本的小姐們氣的撕了書扔到他面前,這不是平白編排她們清白嘛!

  作者有話要說:們有段賈母關於後花園才子私會小姐的話特別有意思,在第五十四回 。

  第五十四章 平妻之子(四)

  老闆深諳做生意技巧和客戶針對方針,吃虧之後就再也不會對小姐們推薦這類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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