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1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左腳隨意踩在姚飛拉背上,看似輕描淡寫,卻是讓其怎麼也掙扎不出,林牧客氣一笑:「姚老師,我們的版權,是不是該還給我們了?!」

  「啊!啊啊!啊!一頁書!一頁書!」

  憤怒的喊叫,幾乎衝垮姚飛拉每一個腦細胞,強烈的屈辱感與恐懼感,讓他憤怒地想要狂罵,卻又心頭保留最後一絲理智,只敢發出無意義的聲音。

  一步讓,步步讓!

  背上的壓力鬆開,隨之卻是踩到了姚飛拉的側臉之上,林牧轉頭看著夏達輕笑道:

  「你們該這樣問才對……」

  第1141章 正當手段!

  靜!

  靜得落針可聞!

  哪怕是平日裡已經習慣林牧性格的張博仁,這時都幾乎不敢直視眼前的情景,更何況是一旁向來老實的作者們?

  至於原本想來打醬油的薛京虎幾人,更是一個個眼皮直跳,看著在地上奮力掙扎的姚飛拉,滿臉不可置信。

  行業里稱得上最著名工作室的姚飛拉,就這樣被一頁書踩在腳底下?!

  這也太囂張、太目中無人了吧!

  看著腳下只敢幹嚎的姚飛拉,林牧突然就理解起魯智深的心情了,一個原本欺行霸市的惡霸,遇到了更狠的人時,只敢乞憐討饒,除了敢對平民耍橫別的都不敢,瞧著都令人生厭!

  林牧低頭看著姚飛拉道:「不合行規?你騙人簽的合約合法?

  嗯,好像確實合法!

  但那與我又有什麼關係?!

  我一頁書很像個守法的人?」

  在社會上處過幾年的人,基本上都會遇到同一個困惑。

  那就是:為什麼有時候明明對方是錯的,使用各種奸詐手段坑蒙拐騙,但吃過苦頭的自己想要告他們時,卻是發現他們竟然不違法,甚至還有可能是合法的一群人,自己反而被罵成法盲?!

  小到一群房產商的拆遷,大到其他方面,經常會有這樣的事。

  其實這並不難理解,林牧了解得多了,也就知道不少。

  首先:法律是用來維護秩序,而不是維護正義的。

  這並沒有太大錯誤,畢竟製法的人,站的是全局的角度,維護秩序,舍小求大,本來就很正常。

  但作為一個獨立的個人,自己就是全部,憑什麼要犧牲自己,去給那些奸惡之徒送好處?

  小民守法,大民守義。

  到了林牧這個階段,已經有能力用心中的「道」來規範自己,而不是那面向大眾的法律。

  最起碼,林牧做不到因為姚飛拉合法,就眼睜睜看著這樣的貨色橫行霸道,而無視這些處境悽慘的作者!

  法律代表正義?

  這世上國家數百,法律無數,有的國家規定黑勢力合法、有的國家規定女人不能拋頭露面的出門,有的國家規定可以花錢隨意獵殺珍惜動物,有的國家可以隨意殺人……

  林牧覺得,哪怕把法理說到天上去,看到血腥拆遷、看到惡人行兇,哪怕是放到古代,法律規定這些貴族殺人合法,但作為一個守著心中「道義」做事的人,都絲毫不用理會他們是合法還是違法!

  腳下隨意一踢,直把姚飛拉踢到一旁的牆壁,林牧冷笑道:「會鑽些法律的空子,就沾沾自喜、以為自己掌握大義,回頭反罵作者法盲,連一點道義都不講的人,你也配站著和我說話!」

  極盡羞辱,此時的姚飛拉雙眼已經通紅,直恨不得把林牧當場殺了,但早被現實打磨得圓滑的他,卻是心裡無比清楚,自己與林牧差距有多大。

  不知道為什麼,他突然就想起,十餘年前,自己討要版權時的情景。

  那時的姚飛拉,微不足道,面對著強勢的工作室,幾乎絕望得沒有一點希望,與現在何其相似?

  從那以後,他就發過誓,自己要做人上人,要做吃肉的狼!

  姚飛拉心裡知道,自己想發財,就得握住版權,只要版權在手,源源不斷的錢就會到手,沒了版權,一輩子就是個勞碌命,沒法大富大貴!

  忍忍!只要忍忍,讓一頁書消了氣離開之後,自己怎麼收拾這群作者,還不是隨便的事?

  一頁書護得了他們一時,還能護得了他們一世?!

  夏達張了張口,小聲勸道:「書大……」

  林牧看了看只在那裡垂頭不語的姚飛拉,忍不住笑道:「果然是個狠人,不錯不錯,你和我講法是吧?行,那我就和你講法!張博仁!」

  張博仁一個機靈:「書大你說!」

  林牧問道:「我打他這一頓,能不能合法?」

  張博仁肯定道:「天底下挨打的百姓多了,也沒見惡人受到懲治,我能讓這件事合法!」

  林牧又問道:「我想要這姚飛拉把作者這些年的損失全彌補上,能不能做到?能不能合法?」

  張博仁想了想,肯定道:「有辦法!能合法!」

  林牧:「我想把這個漫畫圈的這群人渣全都踩死,能不能合法?」

  張博仁嚇了一跳,隨即仔細想了一會,咬牙道:「能合法!」

  一個個問題,一個個回答,林牧連續問了十餘個令人心驚肉跳的問題,張博仁頭上青筋直跳,但回答卻仍舊是那麼肯定。

  此時的屋子裡,即使是地上的姚飛拉,也是沒再發出一絲聲音,全身如墮冰窯,看著林牧的眼睛裡,滿是恐懼與不可置信。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