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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樣的條款之下,夏天島掌握了大量的知名漫畫版權,也正是因為這些知名版權,其估值才能達到5個億之多!

  更讓林牧憤怒的,是連自己,都成了對方的斂財工具!

  第1126章 怒火奔涌

  林牧對於自己名下的小說,如果是拍成影視劇,那沒的說,自然是版權費該收的收,按行規來。

  但如果是同人小說,甚至是轉成漫畫版,林牧卻沒有在意過,只要是相關的漫畫公司與自己打個招呼,這方面也就隨他們做去,在林牧看來,這樣能養活一些作者,倒也挺好。

  但夏天島,卻是把主意也打到了《笑傲江湖》一書之上,進行了相關的漫畫改編。

  這原本也沒什麼,業內也有一些出版社在做,但林牧現在知道了這些個漫畫公司竟然這麼坑作者,哪裡還能不怒火中燒?

  無奸不商,不拼命追逐利潤的商人不是好商人。

  但你追逐利潤,起碼得有點基本的廉恥之心,把作者坑成這樣,拿著人家的作品去大肆撈錢,就沒有想過當初自己被坑版權時的B樣?

  艾娟說到這裡時,已經是泣不成聲了:「我們也有一些人反對、憤怒這樣的情況,在網上曝光過,但隨後不知道是水軍,還是網友就罵我們,說工作室也要賺錢,工作室辛辛苦苦把我們帶出名,我們要感恩。既然已經簽了合約,就該按合約辦!如果想要版權,當初為什麼不直接拒簽合約?」

  「站著說話不腰疼?」林牧被這話氣笑了。

  經歷這麼多行業,林牧早就知道弱勢群體的無奈,就比如說這個作者簽約問題。

  你不簽?

  好,那你就滾吧!

  行情就是如此,整個行業幾乎已經形成了一個資源壟斷體系,別的公司也是這樣索求版權,對這些公司來說,維持這種現狀對他們最有好處,當然不會退讓了。

  但對於一個作者來說,拒絕就代表著數月的辛苦毀於一旦,一分稿費都拿不到手!

  存在、合法,不代表合理!

  普通的作者,收入並不高,一個人在一個行業里做了這麼久,轉行又哪裡是那麼輕鬆的事情?

  只能妥協!沒有選擇!

  那些嘴皮子動動,就無所不能的傢伙,如果不是水軍的話,林牧嚴重懷疑他們都是大神轉世,不知生活艱難。

  更可怕的是,在一個行業整體都形成這種壓榨作者到極限的習慣時,哪怕是全行業的作者都起來反抗,都沒有辦法!

  人家雖然合約不合適,但可是合法的!

  你都「自願」簽了,自然就得按人家要求的做!

  周圍林母一行人聽得也是氣憤無比,她們雖然對這一行了解的不多,但即使是去打工,一個熟練工與小工的待遇也肯定不一樣,這樣的道理到了漫畫圈,反而成了例外!

  艾娟擦了擦淚:「但凡是涉足漫畫圈裡的作者,基本上都有良好的繪畫功底,只要有一線可能,是不會中斷漫畫的道路的。可是我們總也要生活吧?繪畫數年後,總要收入高一些、名氣大一些吧?連編輯們都同情我們,盡最大的可能給我們爭取多一點稿費,偏偏到了姚老師那裡,就成了無理取鬧!

  就像夏達姐的幾部作品,在收到自己的稿費後,夏天島還要分走一大筆,這才剩下給夏達姐一些,用來養活夏達姐和她的助理。

  夏達姐已經創作10年了,中間沒有中段,甚至上了春晚,成為夏天島的台柱子。

  但就是這樣的前輩,如今都是這樣一個窘迫模樣,書大,你是小說圈裡的大神,你有見過這樣的事情嗎?!」

  林牧默然,小說圈裡有再多不好,寫小說寫成名後,相關的版權收入由網站運營,雙方五五開,雖然仍舊有不少大神對一些細節表示不滿,但較之漫畫圈,已經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了。

  「即使是運營,夏天島姚飛拉姚老師也做得特別讓人心寒!

  夏達姐的《子不語》有遊戲公司想做成手遊,姚老師就以《子不語》名義開始眾籌,眾籌後卻踢人出局,理由是『這家不好,我找更好的』,結果到現在仍舊沒有下文,夏達姐問他,他就說『正在找,眾籌的錢都當紀念品發放了』,問得急了,就說夏達姐『你作品不行,沒地方要』!

  作品不行?沒地方要?這樣的理由書大你信麼?

  從那以後,許多消費者就覺得夏達姐是個騙子,騙大家眾籌的錢,可是這些錢從來都是夏天島運營的,哪個作者接觸過?

  ……

  如果說這只是姚老師想貨比三家,那關於夏達姐的《長歌行》畫展的事,就是生生坑了夏達姐了。

  當時,我比較喜歡《長歌行》,就問夏達姐手裡有大量手繪原稿,能不能做個《長歌行》的畫展,當時夏達姐和編輯商量,並且也獲得姚老師同意後,就先是自已和編輯用積蓄自費、後來找到贊助商進行了畫展。

  畫展效果很好,讀者反應也很熱烈,大家的努力得到了回報。

  這時候,姚老師看到觀眾反響這麼好,就把事情攬了去,可他又想賺門票,又不願意前期投入,最後《長歌行》的巡迴展生生就這樣沒了下文!

  書大,你能想像當時我們這些作者是什麼樣的心情麼?

  公司搶我們的版權也就罷了,現在我們好不容易自己做成一次畫展,能夠給自己、編輯增加些收入,姚老師又過來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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