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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吧檯小妹點頭道:「是有一個,他說有兩個中年男女的朋友要來,阿文,你帶他們去吧!就你剛才說的那個客人!」

  小哥看了看他們倆,感覺不像是有事情的樣子,就前面帶起路來。

  「咦,蘭律師,你怎麼來了?」林牧吃了顆酸梅,味道很不錯。

  小哥心頭一震,律師?這是要談正經生意,自己可不能再進來,免得打擾了他們,惹得客人不開心了。

  門一關上,黑衣女人就忍不住說話,卻是被蘭天和攔住:「一頁書!沒想到你這麼卑鄙!竟然暗算我們的右手手臂!你知不知道,這樣做,是犯法的!」

  拿酸梅的手一頓,林牧饒有興致地看著對方:「沒聽懂你的意思,什麼暗算?」

  「大丈夫做事情敢做不敢認?」

  「呵呵,我是真的聽不懂,蘭律師你要是沒事,可以滾了,我花280開的包廂,你想白蹭麼?」

  林牧喝了口可樂,爽!

  想套自己話?律師最喜歡的事情,就是拿著錄音筆什麼的留證據,真當自己是那些毛頭小子一樣,不知道提防?

  蘭天和與林牧對視良久,嘆了口氣,從西裝口袋裡拿出個小電子設備,一下子扔到加了可樂的杯子裡:「這下你可以放心了吧?!」

  林牧笑了笑,根本懶得理會他的小心思,誰規定一個人身上,就一個錄音設備?

  ……

  在《蜀山劍俠傳》中,還沒出現仙俠劇情時,還珠樓主裡面講過一種江湖上的「暗算」手法,說的是以暗勁傷人,傷人時並不被人知曉,往往要數天、數月後才爆發,極致處甚至能潛伏十年之久,殺人於無聲無息之間。

  這當然是小說家的創作,但現實里,分筋錯骨,對於極度了解人身構造的林牧,還是很簡單的。

  剛才那輕輕一敲,已經讓對方關節輕微錯位,如果保持手臂十餘分鐘不動,它自己就會復原。

  但如果中間如蘭天和兩人一般的話,肌肉筋骨磨損就會越發嚴重,偶爾無意間,能夠保持一段時間的安穩,但之後的再度爆發,只會越來越嚴重。

  警察需要證據,而林牧只需要結果。

  眼前的兩人,再一次疼痛時,林牧已經毫不在乎了,右手隨意將錯骨正位,什麼也沒說。

  不過對方明顯也已經明白了林牧的意思:我既然能給你接好,那就有讓你再一次復發的能力。

  平靜的神態,讓蘭天和心裡第一次湧現一股忌憚,如果是普通富商,終歸是要些聲名與面子,同時也有顧慮的,但眼前的林牧,出手不擇手段,更兼有這樣無形傷人的手法,說出去簡直就是隱藏在人民群眾裡面的一顆炸彈!

  在得罪李嘉慶與自己家附近的小混混之間,蘭天和選擇得罪李嘉誠。

  在林牧這令人膽寒的震懾,以及崔浩宇那個南韓二代之間,他選擇了屈服於林牧。

  「崔浩宇!天樂影視的人!」

  林牧點了點頭,示意兩人可以離開了。

  那個中年女人有些不知所措:「你……你到底想怎麼樣!」

  「我想怎麼樣?」林牧瞧了她一眼,笑道,「有沒有人告訴你,你長得很醜?長這麼丑還敢來中國,我問我想怎麼樣?」

  「啪!」

  「以後不要再讓我再看見你,不然見一次打一次!」林牧收回巴掌。

  他以前是不打女人的,但上午在人群外,親眼看著這個女人推搡著人群,唯恐天下不亂的噁心模樣,下手時就再也沒有什麼心理障礙了。

  中年黑衣女人眼中的恐懼再也不可壓抑,轉身逃也似地離開了。

  對於旁人,他借著女人的身份,可以撒潑胡鬧,但在林牧這,似乎根本沒把她當人看過。

  蘭天和走前猶豫了下,還是恨聲道:「一頁書你最好不要有什麼法律上的把柄落入我的手上!不然今天的仇,我非報不可!」

  回答他的,是一罐可樂砸在腿彎上,對於這樣的人渣,林牧如非必要,一句話都懶得說。

  蘭天和又恨又怕地走了,林牧喝著可樂,把音樂關掉,想著事情。

  現在,律師的聲名還沒被爛大街,但曾經經歷過前世「海淀銀槍小霸王」的林牧,知道這些沒事上央視、報紙的名律師,是個什麼鳥樣。

  他們只會盡全力地、不擇手段為僱主開脫,而從不管僱主是否真的罪有應得。

  這似乎是一個律師的本職工作,但一個沒有是非、廉恥心的律師,根本不值得被尊重。

  「天樂影視……崔浩宇……嗯,先查一下其資料好了……」

  林牧拿起手機,開始搜索起天樂影視來。

  「果然,南韓那些財閥,就沒有不插手影視業的,只是看插手的力度有多大。情況有點難辦,這崔浩宇也算是有些手段,出手沒留下什麼尾巴讓人抓……呵呵,可惜你遇上了我林牧!」

  想了想,林牧就躺在沙發上,閉眼開始謀划起來。

  ……

  「魔都世博會發生大規模人群擁堵事件……」

  「JS粉絲聚眾鬧事,被一頁書協助制止!」

  「為何這些韓流明星,屢次引發騷亂?」

  網絡媒體上,已經第一時間出現了這樣的新聞,而且不約而同地是頭條消息,QQ甚至特意推送了新聞消息。

  而就在這樣的時候,出現這樣的消息,又是民眾一貫討厭的韓粉,一下子就把這件事,推到了風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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