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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鬧天宮過後,整個東南亞但凡會華語的人走到哪裡,西遊記的故事就跟著流傳到哪裡。時至今日,就連那些從沒看過原著的異國人,也都知道,有隻本領極高的猴子,攪得天地不寧,天上地下,威名遠播!

  這樣的氛圍下,只要拍的電影沾點《西遊記》的邊,都會引來極多的觀眾,又何況是這世界上的第一部《西遊記》電視劇?!

  ……

  為什麼我們自己國家的文化,別人想用就用,甚至一部正在寫成的小說,還是國內最著名小說家的《西遊記》,那些棒子和鬼子,卻能隨意取用?!

  版權法呢?

  執法機構呢?!

  觀眾都不是傻子,鬼才信你們那些屁話,現在就連扶桑掃大街的老太太,都知道自己國家的導演,是在強詞奪理。

  這樣的聲音在網上極其響亮,那些管版權這部分的機構,在請教了相關的專家之後,也是頭疼得厲害!

  這世上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版權法裡,各種著作權保護期限,一般都是五十年。影視、拍攝這一塊的保護期限,是作品發表後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號之內。

  像那些歷史名著,其他國家自然也是可以拍的,因為作者死得早,也不用經過別人的同意。

  但有價值的名著,比如說兔子家的名著,一般也只有咱們自己國家,才能拍出那種符合自己國民口味的作品。

  其他國家即使可以免費拍,但兔子們卻肯定不認可,兔子們都不認可,別的國家更不用說了。

  更何況,這些名著早就由本國拍出無數版權了,他們就是拍了,也沒什麼轟動效果。

  就像《少林寺》,雖然是日方投資的,但他們也只是作為投資人,選用的導演、演員,都是中方的。

  因此,一般不會有人閒得蛋疼,去出力不討好地拍攝外國名著。

  但《西遊記》卻是個例外!

  那個猴子太打動人心了!

  桀驁不馴,膽大包天,本領高強,不畏強權!

  孫悟空,這幾乎是地球上任何民族的人,都想要成為的偶像,根本就打破了所謂的「名著的民族限制」。

  這讓日、韓兩個國的導演,都不用再擔心收視率或者票房,無論在不在兔子這上映,起碼自己國家的民眾,會很喜歡去看的。

  而《版權法》方面,他們也可以行走在灰色地帶!

  《西遊記》的故事,利益於那些作協人員的「努力」,一些經典劇情,比如說「三打白骨精」、「牛魔王」之類,早就已經被篩選出來,這樣那兩個導演,就像有了指導一樣,白得這樣的經典劇情。

  更妙的是,西遊記的故事,在種花家竟然有這麼多傳說,早在一頁書前,就有作者創作過類似的短作品,只面但凡有一個貪錢的,自己就能把他當成作者簽個合約。

  你有關部門怎麼管?

  你說一頁書是作者?

  搞笑呢吧,他小說才寫了幾章?後面的章節都沒創作出來好吧?可是我的劇本可都已經創作好了!

  指不定接下來,一頁書還是要抄著我的劇本,來寫這本《西遊記》呢!

  ……

  這場鬧劇中,日韓兩家導演,雖然得了無數罵名,但也收穫了無數關注度,已經可以保證,電影電視劇出來後,絕對會賺到錢了。因此他們算是獲益的一方。

  作協那些上躥下跳的作者,算是被許鏡清利用了,但這種事情他們以前也沒少干,事後許鏡清勢必給他們點好處,所以也不虧。

  許鏡清就更不用說了!

  借著這次出鏡,直接確立了自己「曾經創作《西遊記》故事」的地位,雖然受到一些人的鄙夷,但卻也成就了他「學問高,只是被日方導演蒙蔽的老前輩」形象。

  他算是最大的獲益人。

  而林牧,在讀者眼中,自然是最大的損失方了。

  小說還沒寫完,就被人家給拍了影視,甚至頭上還又冒出個「西遊老前輩」來,如陳忠那樣的學者、朋友,都急忙或電話,或來江浙看他,力求這樣的事情,沒有影響到他。

  像蘇桃花,原本在蘇州陪著自己父母,這時就過來了,晚上曲意奉承,第二天嗓子都啞了。

  陳忠是稍後一天來到江浙的,風塵僕僕的他,真見到林牧後,卻發現林牧春風得意,根本沒半點自己想像中的怒火熾胸的樣子。

  「哈哈,先生來了?上次你還不告訴我姓名,現在瞞不住了吧?」

  見到他,林牧顯得極是開心,趕緊讓小蘿莉去給他接杯水。

  第469章 各種版本的《西遊記》

  「你現在還有心情在這說笑!!」

  陳忠簡直無法理解林牧的思維了,一部眼看能成為自己國家名著級的作品,會被載入史冊的作品,被別人肆意翻拍,你一頁書竟然一點都不憤怒?

  尤其是在棒子們說西遊記是他們的故事,以及許鏡清想要成為《西遊記》最初作者的情況下?

  像這種重量級的成就,哪一個在世界上不是國寶一般的存在?

  而微積分,算是科學界的《西遊記》,當初為了這個微積分是牛頓,還是萊布尼茨發明的,這兩個科學界的大神那是各種撕逼。

  甚至牛頓在其中還在其中極不光彩,他表面上裝著沒事,卻匿名起草一份的調查報告裡,直接就說是自己發明了微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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