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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被我們逼走前曾經跟我見過一面,他一夜之間頭髮白了一半,領帶皺巴巴,他自以為還勉強撐著體面,其實已經看起來像只喪家之犬了。

  這才叫痛快呢,我想。不知道明昭還會不會再朝我伸大拇指?

  「爸,」我笑眯眯地夾著煙,卷著紅頭髮,一下一下地晃腿,「你後不後悔?」

  「我只後悔當初沒叫你媽打了你。」

  他灰敗著臉,低聲說:「白眼狼,瘋東西。」

  「你也配跟我提我媽?」

  他不說我媽媽倒還好,一說我便直想拿刀殺了他。我冷冷地笑。

  我一輩子都忘不了他怎樣在我媽的葬禮上笑,因為他馬上就能將新的妻兒接回家了。

  「你以為譚明梨就是什麼好人?你以為你靠得住她?」

  他卻忽然露出了怨毒的神情,「譚明梨才真是我爸的親孫女!他們倆是一類人,都沒有心,你真以為她拿你當好妹妹?」

  「你知不知道你為什麼叫明卿?不過也只是我爸順著譚明梨的明字給你隨口起的……」

  我從很早之前就有些好奇我名字的來由,但媽媽不肯說,現在我才知道我的名字竟然是沿著譚明梨才有的。

  媽媽知道,如果那時候告訴我這件事,一定只會讓我對譚明梨變本加厲。她不願意看到我們那樣。

  說的也是,在我的青春歲月里,譚明梨的名字一直伴隨著我,如影隨形。我一直都不如她。

  譚明卿的明居然是譚明梨的明。但是這又怎麼樣呢?我不在乎。

  爸爸沒再說下去。因為我將煙摁在了他的手背上。他在忙著慘叫。

  我看著他的手。

  我媽媽死去的時候多痛苦啊,她的手背條條骨頭都綻了出來,他倒看起來還挺健壯。他怎麼敢。

  媽媽叫我不要恨,因為恨使人痛苦,而她不願我為她再痛苦。

  可是如果不恨,我要怎麼活得下去呢?

  八

  以前支撐我的是恨,現在爸爸倒了,我居然也沒有覺得十分空虛。這大概是因為有譚明梨的緣故,我想。

  她是個……好人,並且出乎我的意料,她戀愛了——跟一個年紀很小的女孩子,還是趙家的孩子。

  好吧,我想。她膽子還是這樣大。

  她戀愛之後變得跟以前很不同,有點幼稚,有點笨拙,還有些患得患失的不安,會因為選戒指反反覆覆地糾結猶豫。我幫她挑戒指,最後都被她搞煩了。

  唉,陷入愛情中的女人都很煩。

  我出去旅遊,漫無目的。

  走到哪裡是哪裡,安赫爾大瀑布,黃石公園,蘇必利爾湖,這些都是我小時候渴望著長大要去的地方。但我長大之後一直都在爭權奪利,竟然拖到了現在才去。

  最後一站是去北極看極光,但是我去的時間不太對,挪威一直在下雨,等了一周也沒等到,我也就不等了,坐著飛機往回走。

  那是在傍晚,飛機穿過雲層,我忽然看到了極光。

  飄忽的、瑩瑩的、絲帶一般絲絲縷縷散開的綠,從空中望下去,好像整個地平線都在被磷火燃燒。

  我一眨不眨地看著那巨大的極光:我渴望在它之中死掉。

  我剪掉了頭髮,像小時候一樣。回來之後譚明梨已經訂婚了,我去參加了一下那個女孩的生日聚會,她們倆還親了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心境變化的原因,我現在覺得這樣也很好,她們很甜蜜,也很般配。

  我真心實意地在心裡悄悄祝福譚明梨。我知道這是她第一次愛上別人。

  出小區的時候玉蘭花開得像細緻的白玉,暗香在初春的夜晚浮動,我忽然記起來,在很久很久以前,我第一次見譚明梨時,也是這樣的一個很好的春天。

  我叫她,「姐姐」。

  姐姐,姐姐,我的姐姐,我如今唯一的親人。這聲姐姐仿佛已經遲了十幾年。我們都變得和初見時完全不同了。

  但我們都不後悔,譚明梨有趙光水,而我有整個世界等著我去探索。

  我叫譚明卿,我心想。

  譚明卿的明不是譚明梨的明,譚明卿是世界上最好的探險家。

  第111章 道德

  一

  在知道趙董有個女兒的第三年,我終於在江城見到了她。

  不過我剛見到趙董的時候,趙董還不是趙董,是趙總,我也還不是廉特助,是廉克勤。

  這話說起來有點繞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一次見到趙總的時候我二十三歲,剛剛大學畢業,剛剛進入失業。

  ——是的,我學的是哲學,還是西哲,畢業即失業。

  其實我是想深造的,可我考不起研究生了。不過還好我有先見之明,大二就考了教資,於是我打算到梅市的高中里去當老師,或者考個公務員什麼的。

  上大學的時候老師開玩笑說,我們這個專業的學生在各行各業之中都有活躍的身影,我現在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我們都轉行啦。

  但是很不幸,只招三個人,我筆試第一名,面試倒數第一,就這麼落榜了。當時我失魂落魄大受打擊,後來才知道面試的第一二三名分別是校長侄子、教育局局長孫女、某學科教研組長外甥。

  不過我當時不知道,我只覺得我無能。我想我要滾回十萬大山里去了,而且我餓得要死,每天就看著撿來的飯店菜單吃飯,靠兩個饅頭度日,就著水泡開,慢慢地碎著吃。我管這叫合理的自我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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