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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明光怕走在野外會被蟲子咬,不敢穿短裙了,換了一條藏藍色長褲。

  「姐,你吃過最好吃的東西是什麼?」

  「巧克力。不過很貴,等過年我給你寄一點,現在天太熱了,會化掉。」

  「巧什麼?」

  「巧——克——力。」她一字一頓的教她,「有點苦苦的,第一次吃會很不喜歡,但第二次吃就會覺得很好吃了。」

  唉!這年頭,什麼好吃的都沒有,就是巧克力也只有廬州市最大的百貨商店才有得賣,還很貴呢!

  「那你準是每天都吃雞腿吧?」

  姜明光笑了,「雞腿只是因為你吃得少才覺得好吃。」

  小喜鵲都呆了,「那你得吃過多少雞腿才會覺得雞腿不好吃啊!」

  她決定繞過這個話題,「那是什麼?怎麼這裡會有一條溝?」

  「是修河堤的時候挖的。」

  溝壑里明顯的跟周圍環境不一樣,雜草才剛長了一層,還沒鋪滿所有地皮。

  久雨之後是久旱,河堤下面的土地乾裂,雜草倒是頑強生長。

  溝壑里有一些白色的小石塊,嵌在被曬得發白的表層泥土中,不起眼。

  「這些小石頭是什麼?」她小心走下溝壑,從泥土裡扒出一小塊黃豆大小的小石頭,有點像小塊的冰糖。

  「不知道,這邊沒見過這種石頭。」

  「你們不玩嗎?」

  「不玩,太小了。」

  「去弄點水,洗乾淨看看。」

  姜明光在小嵐村住了三個晚上,比原定的時間多住了一天。

  第四天上午,周達福騎上二八大槓,送她到了大隊部,再坐班車送她到了縣城,她要從縣城火車站坐車回廬州。

  周達福忙前忙後,給她買好了車票,送她上車,這才走了。

  姜家姐弟四個,爸爸姜韶波是最小的男孩,上面三個姐姐,大姑姜招娣,嫁在縣裡糧庫一個小職員家裡,也能算城裡人了;二姑十幾歲得病早夭;小姑姑姜來娣,嫁在老家沒出村。

  聽姑姑們的名字就知道老薑家有皇位要繼承,姜韶波這個名字也是專門去縣裡花錢請人起的名字,從小蛋一樣捧著長大。姜韶波也算是爭氣,十八歲應徵入伍,三年義務兵服役期滿後,又當了三年志願兵。退伍那年正趕上安排工作到城市,走運分到省城,成為公務員,之後又娶了省城姑娘賀群,現在在廬州市電力局人武部做部長,也算是個不大不小的領導了。

  賀群看不上丈夫的兩個姐姐。姜招娣生了三個男孩,整天把這三個兒子放在嘴邊,平均兩句就要提一次,話里話外諷刺賀群只生了兩個女兒,是「不下蛋的母雞」,可把賀群氣得要死;姜來娣不育,沒有自己親生的孩子,收養了兩個周家那邊的女孩,大女兒周柳眉今年20歲,已經結婚,小女兒周喜鵲今年8歲。

  姜韶波何嘗不想有個兒子?但賀群生了兩個女兒之後再也不肯生,他也無可奈何。

  姜明光今年19歲,高中畢業;妹妹姜明珠17歲,還在念高三。雖說是親姐妹,感情並不好,賀群從小就只喜歡嘴甜的小女兒,不喜歡大女兒,有什麼好吃的先惦記著姜明珠,買新裙子也是姜明珠優先,一定要小女兒喜歡,至於大女兒,隨隨便便買一件得了。

  原本姜明光也不介意媽媽偏心,人嘛,很難一碗水端平的,自從她意識到這是她看過的一本年代文之後,就更不介意了:本來也不是親爹媽,計較太多是跟自己過不去。

  但當她想起來這本年代文的劇情就有點風中凌亂了:原著中妹妹姜明珠是女主,故事主要是講姜明珠這個大城市普通女孩的奮鬥史,劇情十分狗血,情節十分跌宕,打臉是也;姜明光就是個炮灰女配,出場不多,剛出場幾章就果斷掛了,唯一的作用是反襯炮灰男配的無腦和無下限。

  炮灰男配是姜明光的未婚夫,父母是賀家的朋友,但這個渣渣喜歡的是妹妹女主,姜明珠過了18歲生日後發現有心臟缺陷,突發心臟病需要做手術,渣男跪求姜明光捐心救妹。

  穿書之前的姜明光看到這裡就憤然點叉,看不下去了:這都是什麼瞎胡搞的狗血劇情嘛!作者我們約一下討論人生!

  第2章

  姜家住在電力局小區,這一片住的都是電力局職工和家屬,50年代蓋的樓,到現在20多年,也算是舊樓了。

  普遍四層紅磚筒子樓,沒有獨立廚房和衛生間,兩戶合用一間廚房,一整層樓合用兩間廁所,男廁在左側,女廁在右側,晚上小解用痰盂,大解要打手電筒去廁所,生活很不方便。

  姜韶波好歹是個部門領導,鄉音未改,做派已經有了些官威,自從老母親陳老太太去世之後,極少回老家。

  姜明光下午4點多回了家,父母還沒下班,姜明珠沒放學,家裡沒人。

  9月天氣還很熱,飯菜放不住,也不會給她留飯,她從帶回來的行李袋裡倒出小姑姑熱情塞給她的玉米棒子和紅薯,一大袋子扛得她累得半死,這會兒到家了,該享受一下成果了。

  玉米棒裹著青色的外皮,頂端一縷褐色的玉米須,剝了外皮,去掉玉米須,一排排玉黃色的玉米粒兒整整齊齊。找了一隻鋼精鍋,接半鍋水,沖洗一下玉米,放進鍋里。

  沒有管道煤氣,也沒有煤氣灶,還在用煤球爐,打開煤球爐的爐門,拎下爐子上的水壺,將鋼精鍋放在煤球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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