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頁
林嘉知道自己安全了,閉上眼,失去了意識。
凌昭把林嘉從房中抱出來的時候, 眾人看到她衣衫完整, 俱都鬆了一口氣。
季白更是腳軟。他和馬姑姑一起迎上去。
凌昭頓了一息, 把林嘉交給了馬姑姑:「你先去, 把她安頓好。她受了些外傷, 給她收拾傷口。」
馬姑姑詫異問:「你呢?」
凌昭的眸子幽黑如深淵。
「我留在這裡。」他語意森森, 「我要看看, 這個『買家』是個什麼人。」
這夥人的頭目與人約好在此處「交貨」,林嘉便是那要交割的「貨品」。
這意味著,有人提前預訂了她。
這個人,就是今日令她險遭厄運的根源。
想到房間中躺著的屍體,凌昭的眸中就有陰晦的風暴卷過。
那樣的成年男人本不該是她能擊倒的, 正常情況下像她這樣的一個纖弱女子也不會去攻擊一個成年男子。
必是危急情況,她不得不自衛。
根本無需去想,都知道會是什麼情況。
這本是不該發生的事。
若事情按照他的安排走。雖緩慢但有序, 雖叫人心中煎熬但也穩妥安全。
卻有這麼一個人, 用最低級的手段,簡單粗暴地打亂了一切。
這個人完全沒有考慮過, 在他這粗暴的操作下,林嘉可能會受到的傷害。
在另一處城門內,凌昭所想的這個人,今天晚上正驚怒非常。
他正在和凌明輝爭吵。
因凌明輝要三百兩銀子才肯把林嘉交給他。
凌延怒道:「之前才給了你五十兩!」
那五十兩是因為,凌明輝為了幫助凌延施行這個把張安坑進去的局,要付出許多時間,為這個,不得不辭了給親戚當帳房的那份差事。
這五十兩就是凌延補償給他的。
但其實,親戚僱傭凌明輝圖的就是個便宜。他一個月才六百文,甚至比不上凌府的一個體面大丫鬟。
五十兩是他五六年的工錢了。
在凌延看來足夠了。更不要說他這些日子借著做局的事,三不五時地從他這裡要錢。
殊不知,人的胃口是會被養大的。
從前凌明輝從凌延手裡摳出來三兩五兩就很滿足了。可這一個局,不僅讓張安越陷越深,也讓凌明輝知道,原來錢的單位不僅可以從「文」到「兩」,原來還可以用「十兩」、「百兩」來計量。
被撐大的胃口怎麼還能退得回去。
凌延一直從秦佩瑩那裡要錢,秦佩瑩已經生疑,問過好幾回了。凌明輝這一開口三百兩,險些將他氣笑了。
他竟不知道他這大哥如今眼界高成這樣了。
只凌明輝也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他道:「沒錢我也沒辦法。刀疤三那些人不是好相與的。你拿不出錢來,那小娘自會被賣去更賺錢的地方。她生得這樣好,以後定能混個頭牌,王孫公子一擲千金才得見一面。你想見她,以後就拿錢去砸。想來你尚書府公子,也砸得起。」
他說著,拔腳就要走。
無欲則剛,有求的就只能服軟。林嘉已經是凌延的執念。
他只能一把拽住凌明輝,忍氣吞聲地說:「我現在手裡沒有這許多,改天給你。今日先把事情辦了。我從學裡偷溜出來不容易,明天一早還要趕緊回去。」
族學離金陵城老遠呢,約定好了今日動手,凌延下了課騎著馬趕過來的,緊趕慢趕地趕在關城門之前進來了。
不同於張安這種小戶子弟,作為尚書府公子,別的事都可出錯,唯讀書的事不可以出錯。
張安若是逃學曠課,次數多了學裡把他除名了就是。
凌延若是敢這樣,不到除名的程度,學裡便已經通知了尚書府了。
他做事要束手束腳得多了。
凌明輝道:「那立個字據。」
凌延要氣瘋了:「親兄弟立什麼字據。」
凌明輝心道,這會子當我是親兄弟了?
他可不信這一套。當初族長把他和楊氏叫去訓斥,要說這裡面沒有凌延的事,才有鬼。
親兄弟也得明算帳。有了字據,哪怕他以後躲進尚書府里也不怕。
凌延沒辦法。
他實是怕林嘉在刀疤三一伙人手裡待久了出事。
她嫁過人,他就捏著鼻子忍了。若再被刀疤三那樣的人糟蹋了,實在膈應人。
只好跟著凌明輝去旁邊的酒館櫃檯花錢借了紙筆,寫了一張字據,言明欠凌明輝三百兩。
凌延接過來一看,大怒:「怎地寫賭債?」
「不然呢?」凌明輝道,「不然你尚書府公子怎地欠了我小民三百兩?總得讓人信服吧。」
凌延恨死了。
先忍著氣,簽名畫押。
凌明輝這才肯帶著凌延往刀疤三那裡去,一路還念叨:「別覺得我坑你銀子。房子我都給你賃好了,我還得給你看著人別跑了。我豈容易?哪一樣不是要花錢的。你看,我連運人的車都給你準備好了。」
「若沒我?你怎麼辦?待會總不能讓尚書府的人幫你綁著人運過去吧?若讓尚書府知道了,有你好看。」
凌延哼了一聲,卻無法反駁。
因這些髒事,真的只能讓凌明輝來做。包括給張安做局的事,就連他的小廝和長隨都得瞞著,悄悄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