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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了,大寶說的這個問題很是關鍵。”我說,“可是,電話又確實是從保安室里打出來的,只可惜電話沒有錄音。”

  “哪有那種捷徑?”林濤笑著說,“不過沒關係,越複雜越有意思嘛。我現在就去提取一下保安室的電話機,看看能刷出多少指紋來。”

  “對了,有足跡證據也可以說明一些問題。”我說,“提取張躍的足跡,讓林濤看看他最近有沒有進過草坪。林濤都說了,雖然不能認定,但是可以排除啊。”

  “可是,張躍當天晚上穿的是哪雙鞋,我們也不知道啊。”黃支隊說。

  “那就把他家裡所有的鞋子都提取。”我說。

  “那假如被他燒毀了呢?”黃支隊問。

  “不,我說過,這種死亡是偶然性的。即便是張躍乾的,他也想不到人會死掉,那麼就不至於立刻想到去銷毀證據了。”我說,“對了,方圓的鞋子也順便一起提取。”

  韓亮在幫著林濤排查鞋印,陳詩羽去給程子硯幫忙分析視頻,我和大寶兩個人已經完成了屍體檢驗,沒有什麼工作了,於是去現場小區里溜達。我相信這種“外圍搜索”,總是可以找到一點什麼的。

  “你說,會不會和打電話沒關係啊?”大寶說。

  “和打電話沒關係,那他半夜三更醉酒狀態下樓做什麼?”我說,“剛才理化部門來電話,說死者的BAC是110毫克每一百毫升。”

  BAC是指血液酒精濃度,既然大寶那麼喜歡炫耀英文縮寫的知識儲備,我也就故意考考他。不過,大寶顯然是可以聽懂的,說:“那如果是……夢遊呢?”

  “別瞎說了,夢遊,你以為是你啊?”我不禁想起當年和大寶一起出差,他半夜夢遊找解剖室的事情,啞然失笑。

  “我現在不夢遊了。”大寶撓了撓腦袋。

  “現在,我們捋一捋啊。”我說,“我們好像沒有分析過張躍、方圓的供詞,對吧?”

  “怎麼分析啊?”大寶問。

  “如果真的是張躍、方圓乾的,我之前說過了,不太符合作案人的心理狀態。”我說,“如果不是他們幹的,那他們的供詞就應該是真實的。”

  “對了,張躍有了新的供詞是吧?”

  我點了點頭,剛剛黃支隊他們對張躍進行了二次審訊,給我傳來了最新的詢問筆錄。

  “他說對方圓家是有印象的。說是一個月前的一天晚班,他在巡邏的時候,聽見了方圓他們家裡有吵架聲,於是就上去看了看。當時上去的時候,方圓的嘴角是流血的,看起來是夫妻動手了。當時他覺得這是別人的家務事,就沒管,離開了。”

  “都受傷了,他一個保安也不管?”大寶驚訝道。

  “很多人其實都是這樣。”我說,“你想想,一個巡邏的保安都能聽見打鬥聲,鄰居聽不見嗎?可是黃支隊他們查了報警記錄,居然一個報警都沒有。”

  “冷淡啊!”大寶咬了咬牙。他的這副模樣,看起來很像陳詩羽。

  我接著說:“既然張躍沒有迴避和方圓的交集,那麼有沒有一種可能,就是他確實是出去和某個女業主幽會了,但是為了不影響別人的家庭,所以不願意交代出是哪個女業主,而這個女業主並不是方圓呢?”

  “當然有這種可能。”大寶說。

  “那就有個問題來了。”我說,“如果張躍離開了,保安室是不是就沒人了?保安室沒人的話,兇手是不是就可以用保安室的電話來打電話,再拿走保安室的橡皮棍了?”

  “邏輯上,是這樣。”大寶說,“可是,如果是想傷害毆打某個人,沒必要去保安室打電話啊,而且,他怎麼知道保安室沒人?如果有保安的話,他不是自投羅網,給警方提供個線索嗎?”

  “你說得也是,這一定是中間有個結沒有解開。”我皺著眉頭說道。

  “所以,你在溜達什麼呢?”大寶問。

  “你說,如果是保安乾的,他為什麼要把橡皮棍丟棄,而不是帶回去?”我說,“死者全身沒有開放性損傷,不可能沾染血跡,沒必要把橡皮棍丟了啊。”

  “對啊!”大寶拍了拍腦袋,說,“只有可能是別人去保安室拿了橡皮棍,打完人也沒必要再給保安室送回去,對不對?”

  “你現在知道我在溜達什麼了吧?”我說,“只要兇手沒把橡皮棍帶回家,那麼,我們一定會在小區里找到這根棍。”

  “你早說啊,我們來翻翻垃圾桶。”大寶說。

  “沒關係,小區被警方封鎖了,所有的垃圾都沒運出去。”我說,“我這不是存著僥倖心理嗎?不想扒拉垃圾。現在看起來,小區外面是沒有橡皮棍了,最大的可能性,就在這七十多個垃圾桶里。畢竟從傷害他人的兇手角度想,把橡皮棍帶回家沒必要,還有風險。”

  “你一路走過來,都數過了?”大寶瞪大了眼睛。

  “既然扒拉垃圾勢在必行了,那我們就以現場為中心,由近到遠去搜索。”我說,“近處找到的概率大一些,要扔嘛,不會扔太遠。哎,大寶,你人呢?”

  說話間,我一側臉,發現大寶已經不和我並肩而行了,再一回頭,原來這老人家已經開始扒拉垃圾了。我不由得讚嘆,論吃苦,法醫職業毫不遜色於其他職業;論吃苦,大寶在法醫里,也是佼佼者。

  “物證袋呢?”大寶依舊低頭看著垃圾桶里,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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