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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你說的可能性比較大。”我說,“不過,咱們也不能瞎猜。作案動機這事兒,還是需要偵查外圍調查提供更多的線索。”
“死者的頭部,有硬膜外熱血腫,但是腦組織沒有明顯的外傷和出血徵象。”同時在檢驗屍體頭部的孫法醫說,“可以排除顱腦外傷了。”
我點了點頭,說:“死因基本是明確的,胃內容物也是空著的,說明今天的中午飯他都沒吃就死了。另外,已經有了身份信息等待DNA驗證,也不需要提取恥骨聯合了。其他也沒什麼好檢驗的了。”
“那我縫合?”大寶雙手拍了拍,試圖把手套上黏附的黑色顆粒給拍掉。但因為高溫作用,屍體的脂肪都會溢出,所以很容易黏附在手套上,使得整個手套很滑。大寶試了試手套,最後還是決定換掉手套來縫合。
“等等。”我指了指屍體的左手,說,“你說,一般屍體燒了以後,就會斗拳狀,這個屍體的左手為什麼沒有燒毀?”
屍體的左手沒有被燒毀,我們也是通過手腕的文身才大致確定了他的身份。
“是啊!”大寶翻了翻眼睛,說,“難道,是左手被壓住了?”
“壓住了?”我覺得大寶說的有道理,於是問道,“那會是什麼東西壓住的?”
“那,那是不是只有自己的屁股能壓得住?”大寶比畫了幾下,說道。
“對啊,屍體背面我們還沒有仔細檢查呢。”我說完,連忙幫大寶一起簡單地將屍體正面縫合起來,然後將屍體翻了個身。
被燒焦的屍體,因為軟組織都硬化了,基本是不太指望能像正常屍體那樣完美縫合的。我們只能簡單用線將切口閉合,防止體腔內容物溢出。
屍體的背後,同樣焦黑一片。因為屍體一直是仰臥位,所以背後黏附著大量的菸灰炭末,從而遮蓋了其真實的面目。我拿來了一塊毛巾,用水浸濕,慢慢地清理著滿是菸灰炭末的屍體後背。
清理了許久,終於整個後背的真實面目暴露了出來。後背和前胸一樣,都是像發束燒焦了一樣的肌纖維成塊地排列著。唯獨在左側的腰間,有一塊燻黑了但是沒有燒焦的皮膚。
“這說明屍體被燒的時候,是仰臥的。”大寶說道,“因為背部朝下,所以燒毀的程度輕一些。”
“可是,大部分後背還是燒毀了呀。”程子硯在一旁插話道。
“對啊。”我說,“燒毀程度,是和周圍有沒有充足氧氣而決定的。如果有物體在左側後背緊貼,那麼這一塊皮膚周圍氧氣就不足了,就不會被完全燒毀了。”
“你是說,他的左手緊貼著這一塊腰部皮膚導致其沒有燒毀的?”程子硯問道。
“聰明。”我笑了笑,將屍體的左手背過來,壓在那一塊沒有燒毀的皮膚上。
確實有一部分可以吻合,可是,仍有一塊方形的皮膚,並不能被左手背覆蓋。
“那,這又是怎麼回事?”大寶問道。
我蹲在屍體的旁邊,盯著這一塊沒有燒毀的皮膚,說:“剩下的這一塊皮膚,太規則了,你不覺得嗎?”
“啥意思?”大寶也蹲了下來。
我用止血鉗沿著皮膚的周圍畫了一圈,說:“除非,他的手上拿著一個東西。”
“這麼急急忙忙地趕去現場有用嗎?”程子硯坐在車的後排,說,“還不知道消防會不會讓我們進去。”
“那是必須的,就是你們市局的勘查車,也太難開了。”我一邊開車,一邊說道,“我說幾個方面問題。第一,兇手殺完人為什麼要燒房子?這是一個很偏僻、沒有人關注的房屋,如果有人死在裡面,即便是腐敗了、白骨化了,依舊很難有人發現。燒房子無異於自行暴露,那麼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我覺得有一種可能,就是他要尋找一個東西卻沒有找到,只能燒了房子,毀屍滅跡的同時,毀物滅跡。”
“然後呢?”程子硯問道。
“第二,”我說,“死者在臨死之前,左手藏在自己的後背。即便是被掐死,都沒有改變這個姿勢。結合他後背皮膚的保存,證明他的左手拿著一個東西,壓在了後背。為什麼要這麼做?說明這個東西很重要,他不想讓兇手得到。即便是死,也不能被對方得到。既然燃燒的時候,東西還在後背,說明這個東西果真沒有被兇手拿走。結合以上兩點,說明這個東西,無論對死者,還是對兇手,都非常重要。”
“你不是要找這個東西吧?”大寶問道。
我點點頭,說:“第三,消防官兵在清理現場的時候,發現有屍體,第一反應是將屍體運出來。因為現場已經大部分坍塌,所以他們不會注意到屍體下方的不起眼的物件。而拉出屍體的時候,也會破壞屍體原始的姿勢。因此,我們差一點就沒有發現這個蹊蹺所在。如果我們現在不立即去尋找這個物件,萬一有火點復燃,很有可能就會將沒有遮蓋的物件燒毀。”
“可是,這個物件真的有這麼重要嗎?”大寶說,“火災現場進去是有危險的。”
“這個物件,很有可能就是破案的關鍵。”我說,“所以無論有多危險,我們都必須去找。”
不一會,我們來到了現場的附近。夜幕已經降臨,幾輛消防車上的探照燈向現場房屋投射強光,仍有幾名消防隊員在對現場進行清理。
林濤蹲在現場院落的附近,百無聊賴地玩著樹枝。
“死者的頭部,有硬膜外熱血腫,但是腦組織沒有明顯的外傷和出血徵象。”同時在檢驗屍體頭部的孫法醫說,“可以排除顱腦外傷了。”
我點了點頭,說:“死因基本是明確的,胃內容物也是空著的,說明今天的中午飯他都沒吃就死了。另外,已經有了身份信息等待DNA驗證,也不需要提取恥骨聯合了。其他也沒什麼好檢驗的了。”
“那我縫合?”大寶雙手拍了拍,試圖把手套上黏附的黑色顆粒給拍掉。但因為高溫作用,屍體的脂肪都會溢出,所以很容易黏附在手套上,使得整個手套很滑。大寶試了試手套,最後還是決定換掉手套來縫合。
“等等。”我指了指屍體的左手,說,“你說,一般屍體燒了以後,就會斗拳狀,這個屍體的左手為什麼沒有燒毀?”
屍體的左手沒有被燒毀,我們也是通過手腕的文身才大致確定了他的身份。
“是啊!”大寶翻了翻眼睛,說,“難道,是左手被壓住了?”
“壓住了?”我覺得大寶說的有道理,於是問道,“那會是什麼東西壓住的?”
“那,那是不是只有自己的屁股能壓得住?”大寶比畫了幾下,說道。
“對啊,屍體背面我們還沒有仔細檢查呢。”我說完,連忙幫大寶一起簡單地將屍體正面縫合起來,然後將屍體翻了個身。
被燒焦的屍體,因為軟組織都硬化了,基本是不太指望能像正常屍體那樣完美縫合的。我們只能簡單用線將切口閉合,防止體腔內容物溢出。
屍體的背後,同樣焦黑一片。因為屍體一直是仰臥位,所以背後黏附著大量的菸灰炭末,從而遮蓋了其真實的面目。我拿來了一塊毛巾,用水浸濕,慢慢地清理著滿是菸灰炭末的屍體後背。
清理了許久,終於整個後背的真實面目暴露了出來。後背和前胸一樣,都是像發束燒焦了一樣的肌纖維成塊地排列著。唯獨在左側的腰間,有一塊燻黑了但是沒有燒焦的皮膚。
“這說明屍體被燒的時候,是仰臥的。”大寶說道,“因為背部朝下,所以燒毀的程度輕一些。”
“可是,大部分後背還是燒毀了呀。”程子硯在一旁插話道。
“對啊。”我說,“燒毀程度,是和周圍有沒有充足氧氣而決定的。如果有物體在左側後背緊貼,那麼這一塊皮膚周圍氧氣就不足了,就不會被完全燒毀了。”
“你是說,他的左手緊貼著這一塊腰部皮膚導致其沒有燒毀的?”程子硯問道。
“聰明。”我笑了笑,將屍體的左手背過來,壓在那一塊沒有燒毀的皮膚上。
確實有一部分可以吻合,可是,仍有一塊方形的皮膚,並不能被左手背覆蓋。
“那,這又是怎麼回事?”大寶問道。
我蹲在屍體的旁邊,盯著這一塊沒有燒毀的皮膚,說:“剩下的這一塊皮膚,太規則了,你不覺得嗎?”
“啥意思?”大寶也蹲了下來。
我用止血鉗沿著皮膚的周圍畫了一圈,說:“除非,他的手上拿著一個東西。”
“這麼急急忙忙地趕去現場有用嗎?”程子硯坐在車的後排,說,“還不知道消防會不會讓我們進去。”
“那是必須的,就是你們市局的勘查車,也太難開了。”我一邊開車,一邊說道,“我說幾個方面問題。第一,兇手殺完人為什麼要燒房子?這是一個很偏僻、沒有人關注的房屋,如果有人死在裡面,即便是腐敗了、白骨化了,依舊很難有人發現。燒房子無異於自行暴露,那麼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我覺得有一種可能,就是他要尋找一個東西卻沒有找到,只能燒了房子,毀屍滅跡的同時,毀物滅跡。”
“然後呢?”程子硯問道。
“第二,”我說,“死者在臨死之前,左手藏在自己的後背。即便是被掐死,都沒有改變這個姿勢。結合他後背皮膚的保存,證明他的左手拿著一個東西,壓在了後背。為什麼要這麼做?說明這個東西很重要,他不想讓兇手得到。即便是死,也不能被對方得到。既然燃燒的時候,東西還在後背,說明這個東西果真沒有被兇手拿走。結合以上兩點,說明這個東西,無論對死者,還是對兇手,都非常重要。”
“你不是要找這個東西吧?”大寶問道。
我點點頭,說:“第三,消防官兵在清理現場的時候,發現有屍體,第一反應是將屍體運出來。因為現場已經大部分坍塌,所以他們不會注意到屍體下方的不起眼的物件。而拉出屍體的時候,也會破壞屍體原始的姿勢。因此,我們差一點就沒有發現這個蹊蹺所在。如果我們現在不立即去尋找這個物件,萬一有火點復燃,很有可能就會將沒有遮蓋的物件燒毀。”
“可是,這個物件真的有這麼重要嗎?”大寶說,“火災現場進去是有危險的。”
“這個物件,很有可能就是破案的關鍵。”我說,“所以無論有多危險,我們都必須去找。”
不一會,我們來到了現場的附近。夜幕已經降臨,幾輛消防車上的探照燈向現場房屋投射強光,仍有幾名消防隊員在對現場進行清理。
林濤蹲在現場院落的附近,百無聊賴地玩著樹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