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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之微命苦,自小生在最亂最髒的地方,父母早亡,疼她的養父也早早去世,手中統總一張二,一個三,咬牙搏出去,也只再多拿一張十。

  剛來陸家時,章之微和陸廷鎮關係不錯,畢竟是阿曼和他一些江湖道義朋友帶大的,機警,開口就是「叔叔」,陸叔叔長,陸叔叔短,撒嬌賣乖她最拿手。陸廷鎮也疼她,要什麼給什麼——陸家什麼都不缺,陸廷鎮也樂意寵著她,就像養個妹妹,送她去讀最好的學校,給她請最好的鋼琴老師。

  他相貌俊,又有金錢權利的光環,章之微哪裡能抵得住這種「寵溺」,等少女心萌動,便一頭栽進去。

  可惜,栽進去的似乎只她一人。

  ……

  章之微獨自睡到次日,陸廷鎮也沒回來,差人給她打電話,又說有事要忙,過兩日再來看她。

  章之微已經習慣了,她打著哈欠吃早茶,看熨燙好的報紙,油墨方塊字,最大的版面,印著近期的紛爭事件。張老接回被人綁走的兒子,支付贖金二十萬。

  陳媽將報紙拿走,嗔怪:「好小姐,吃完飯再看罷。」

  章之微問她:「書包準備好了?」

  陳媽頷首:「車也在下面候著。」

  章之微伸個懶腰,長長嘆氣。

  如今學校中,大家考慮得莫過於兩種,一是深造升學,二是回家嫁人。按照陸廷鎮的意思,他打算送章之微繼續深造,申請劍橋大學三一學院。章之微卻不想去,她想考去馬來西亞,讀完後再申請英美的研究院。

  「我不喜歡鬼佬,」章之微曾對陸廷鎮說,嘟囔,「我討厭他們。」

  陸廷鎮只當她是鬧小孩脾氣:「只教你學習他們的長處。」

  就升學事上,未達成一致的兩人有著短暫的冷戰。章之微跟著阿曼在貧民窟討生活的時候,沒少受英國警長們的氣。她父母的離世和對方也脫不了干係,開店的人都得孝敬警長點東西,不孝敬的就等著麻煩上門。

  這些鬼佬們,對陸家又是另一幅諂媚嘴臉。

  在此等狀況下,章之微對這群傢伙沒什麼好感。

  還有……

  從港城到英國,十多個小時起步呢,倘若去馬來西亞,不到五小時。

  章之微不想長時間回不了家。

  雖然她一廂情願地認為陸廷鎮給她一個家。

  章之微如今就讀於瑪麗諾修院,教會學校大多要求學生取英文名,學校中,同學都叫她「Claire」,在一眾如英文教科書人物的「Mary」和「John」中,這個名字看起來如此特殊。

  這也是陸廷鎮為她取的。

  章之微不懂英文名字的含義,她只覺好聽好讀,朗朗上口。陸廷鎮喜歡,那她也喜歡。

  章之微聰慧,對已經學過的東西不感興趣,有一門課程科目叫做「經濟及公共事務」,簡稱EPA,即Economics and Public Affairs,今天講港城四大民系,上面的東西她都了解,聽得昏昏欲睡,熬到下課,才背上書包往外走。

  沒走幾步,聽到人和她打招呼:「之微!」

  章之微轉身,看到一短髮俏女郎跑過來,蜜色肌膚,氣喘吁吁。

  她在學校中唯一的好友,孟佩珊。

  章之微停下等她:「怎麼?」

  「記得今年新秀歌唱大賽的冠軍嗎?那位穿金色裙子唱《風的季節》的小姐,」孟佩珊得意洋洋炫耀,「我哥幫我拿到她的簽名耶。」

  章之微不感興趣:「我還以為你走路撞到財神。」

  章之微對娛樂圈的事不感興趣,低頭走路,孟佩珊神神秘秘湊過來:「你看了今日報紙?」

  章之微明知故問:「什麼大新聞?」

  「張老接回兒子,」孟佩珊說,「你的好陸叔叔給了張老好大一個人情呢,從四十萬降到二十萬,全仰仗你陸叔叔的威望。」

  章之微說:「不要胡說,陸叔叔做正經生意。」

  孟佩珊大笑:「我當然知他做正經生意,只是誇他豪爽仗義。我聽哥哥說,張老先去求了陳修澤呢,他都不理,還是陸先生幫忙。」

  章之微匆匆走,她心不在焉。

  去年,張老的兒子險些傷了陳修澤懷中明珠,陳修澤看在張老面子上勉強原諒他,遇到這種事,定不會親自出面。章之微都能猜到事情原委,多半是陳修澤提醒張老找陸廷鎮,陸廷鎮才肯出面料理。

  孟佩珊又邀章之微周末去逛街購物,去參加花園派對,章之微搖頭:「我要溫書,沒時間。」

  孟佩珊驚訝:「這樣用功讀書,也不買新衫?」

  章之微說:「我不喜歡。」

  倒也不是真不喜歡,陸廷鎮送她的衣服鞋子能塞滿整個房間。他有著自己的一套審美,喜愛她穿著素淨大方,裙擺都是膝蓋之下,要她不燙髮染髮,耳洞也不打,更不消說紋身抽菸類傷害身體的行為。

  倒沒有明令禁止,只是陸廷鎮愛這個,章之微便去做。

  剛好章之微怕痛,耳洞紋身大可不必;章之微頭髮很漂亮,又黑又密,她也捨不得用顏料或機器來戕害它。

  她還記得,去年宴客時,旁人問陸廷鎮擇伴侶的要求,他只說:「我喜歡聰明的女性。」

  其他呢?

  「順眼就好。」

  章之微自認為,她應當屬於「順眼」一類。

  陸廷鎮當對她有感覺,否則不會在那天與她多次荒唐顛倒,清晨又來抱她,壓腿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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