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零章:霸主蝶結萌虻?
富蘭克林大峽谷中圍某處,原本憨萌的岩狗狗此時就像古代保護皇帝的侍衛一般,鼻子微揚,似乎在聞著什麼,嚴肅而認真。
而落後它一兩個身子的李方尊,揉著發紅的右手,臉上露出某種事情之後爽透了的表情。
千萬、千萬、千萬不要想歪,想歪了就證明你是滿腦子壞心思的人。
雖然那股類似麻痹般刺刺感覺已經消失了,但李方尊還能感受到右手打在臉上那種緊緻的觸感。
當時處於被激怒的狀態,李方尊打得很用力。
三個巴掌下去,臉馬上腫了起來,就好像在裡面塞了饅頭一樣,嘴角都流出鮮紅的血液。
對方也沒有想到李方尊年紀輕輕卻會是這般兇狠,一巴掌比一巴掌重,感覺牙齒都有些鬆動了,所以果然認慫。
李方尊聽到他的悽厲的哀求聲才清醒過來,因為手掌沾了他的血,又直接打在他臉上,血淋淋的。
前世的脾氣不算太好,但是從來沒有出現動手的情況,李方尊從來沒想過自己有會一天像現在這般勇敢過、壯烈過。
但是…打人的時候是很爽,事後卻很麻煩。
黃皮膚,在這塊陸地上可不怎麼受人尊重,李方尊雖然沒見到種族歧視的人,但前世這樣的報導還少嗎?
而且好萊塢電影裡塑造的美利堅警察可不是什麼光彩形象,不是貪污腐敗,就是自以為是,智商令人捉急。
李方尊有理由相信,比起自己一身黃皮膚,美利堅警察更願意相信一樣膚色的同胞,所以李方尊不得不給自己留一手。
給大王燕訓練家拍個視頻,講述他被打得這麼慘全都是咎由自取,想報復別人卻打不過人家,反而被狠狠地教訓了一頓。
當然,大王燕訓練家一開始是很不配合的,因為他心裡就是想自己逃脫之後,以受害者的身份報警。
華夏父子或母女間有一種很特殊的親密連帶,用網絡上俏皮的話來說,就是你一翹屁股我就知道你想放什麼屁。
所以李方尊手起手落,乾淨利落的給了他一巴掌。
不聽話就打,打得到他按照自己的話複述一遍,將一切責任都攬在自己身上。
當李方尊滿意的收起手機時,大王燕訓練家的臉…已經變成了豬頭炳,估計連他媽都不認識他了。
「汪汪~」
岩狗狗突然叫起來,然後咬住他的褲腿,李方尊順勢蹲下來,親密的撓著它的後腦勺,小聲的問道:「你發現了什麼?」
岩狗狗雖然很享受主人的撫摸,但它還謹記著正事兒,隨即扭頭朝著左前方叫喚。
「你是想說那裡藏著精靈?」
「汪嗚~」岩狗狗點頭。
「蟲系精靈?我們見過的嗎?」李方尊連續問了兩個問題。
「汪!」
岩狗狗現實點頭,然後又是搖頭,這表示著是蟲系精靈,而且還是他們沒有遇見過的。
岩狗狗的嗅覺很強,能夠同時記住十幾種氣味,並且保持很長一段時間都不會忘記。
一路上遇到了不少綠毛蟲、獨角蟲、鐵甲蛹一些常見的蟲系精靈,李方尊都讓岩狗狗記住它們的味道,然後有選擇性的避開它們。
不是說巴大蝴、大針蜂它們無法獲獎,只是需要很高的等級才有可能。
但是遇見高級的巴大蝴、大針蜂相差不多的精靈,那麼李方尊將面臨兩個問題。
第一,巴大蝴它們都會飛行,收服難度大了許多。第二個問題便是它們的實力,缺乏屬性克制的遠程攻擊技能,岩狗狗和小卡比獸很難擊敗它們。
所以李方尊給岩狗狗下達了個指令,避開實力強大且已經見到過的蟲系精靈。
李方尊的目標是飛天螳螂個、蓋蓋蟲、壺壺等等比較稀有的蟲系精靈,因為在評比中,精靈的稀有程度可是占了不少的分數。
「厲不厲害?」李方尊有些小期待看著岩狗狗。
毫不猶豫的,岩狗狗很是用力的點頭,一雙藍寶石般美麗的眼眸里是名為「鬥志」的火焰。
「好孩子。」
李方尊咧嘴一笑揉著它的腦袋,沒有一個訓練家會不喜歡鬥爭心強的精靈。
「走!帶路。」
「汪!」岩狗狗輕叫一聲,朝著那是氣味走去。
......
「沙沙~」
李方尊蓋住岩狗狗的腦袋,示意它保持安靜,然後小心的撥開眼前的樹枝。
幾棵生長茂盛的大樹上,數道像田園小妖精一樣的身影拍打著翅膀,宛如花蝴蝶一般翩翩起舞。
萌虻,名字很萌,樣子也很萌。
雖然萌虻身兼克制龍系精靈的妖精屬性,但它並算不上稀有的精靈。
李方尊像是遇見了生命中的那個『它』,臉上是燦爛的笑容。
在眾多的萌虻與它的進化型蝶結萌虻中,有一隻像是發育過盛了一樣,體型比同類大了一倍不止。
要知道,萌虻是所有精靈中體型最小的存在,平均身高只有10公分,蝶結萌虻也同樣不大,20公分而已。
而李方尊看上的可不止這個數值,連忙打開了圖鑑系統。
蝶結萌虻(♀):LV28
簡介:能夠從濕度和風向預測天氣狀況。因為雨水會淋濕花粉,所以蝶結萌虻非常討厭下雨天,只有在晴天的時候才能看到它們。
屬性:蟲+妖精
特性:鱗粉(被鱗粉保護著,因此不會觸發技能的追加效果)
HP:67(60)
攻擊:61(55)
防禦:70(60)
特攻:108(95)
特防:73(70)
速度:146(124)
技能:芳香薄霧(遺傳,LV5)、吸取(LV6)、妖精之風(LV3)、麻痹粉(LV3)、甜甜香氣(LV2)、吸取之吻(LV3)、蟲之抵抗(LV2)、花粉團(LV4)
霸主精靈,是第七世代《日月》的一個新概念,擁有比同類更大的體型。
所以李方尊下意識的把這隻體型異常大的蝶結萌虻當成了霸主精靈,但隨後又仔細打量了一遍後感覺有些不對勁,於是再仔細的觀察著。
良久後,李方尊終於確認了,這隻蝶結萌虻不是霸主精靈。
在《劍盾》發售之前,李方尊又重新玩了一遍《日月》版,不過六七個月時間,所以還記得很清楚。
原著設定中,霸主精靈除了異常巨大的體型外,更重要的是標誌性的霸主氣場。
遊戲裡有明顯的表現,但現實中就不一樣了,畢竟氣場…是玄之又玄的東西。
李方尊認為氣場就是讓人覺得你與眾不同的東西,會讓人忍不住向你投注目禮,無時無刻吸引著別人的眼球。
而這隻蝶結萌虻…雖然顯眼,那也只是因為它的體型比較大,並沒有那種非凡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