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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周六,廣場上的燈全部打開了,人們的歡聲笑語和明亮的燈光一起灑滿了廣場的每個角落,很多人是帶著小孩一塊過來的,小孩子們精力旺盛地跑來跑去,讓氣氛變得更加歡騰熱鬧。

  停好車後,程錦打電話給李寧心,打不通。

  “她不會放我們鴿子吧?”

  “那就明天換個人。”楊思覓不在意地道。

  他看向四周,看到廣場邊有一些小攤子,眼睛一亮:“我們去看看。”

  小攤子上賣的都是兒童玩具和飾品,程錦擔心楊思覓要去買那些發光飾品,例如貓耳朵頭箍之類的,趕緊拽著他往旁邊走,很幸運的,最盡頭處有個賣冷飲的攤子。

  程錦立刻主動提出去買雪糕。

  之後兩人便邊吃雪糕邊等李寧心。

  可惜對方總也不來,在楊思覓吃完三根雪糕後,程錦放棄了繼續用雪糕拴著他,試圖把他牽去散步,但失敗了。

  40分鐘後,李寧心終於嚼著口香糖姍姍來遲。

  她很瘦,臉還好,化著濃妝,在夜晚的路燈下看起來還挺漂亮的,四肢就有點嚇人了,細瘦到關節處的骨頭都支棱出來了。

  她的神色略有些神經質,看到程錦和楊思覓後,她眼中露出驚艷神色,都忘了繼續嚼口香糖:呀,約我出來的居然是兩個大帥哥!

  不過她很快被兩人頭上的閃光發箍給喚醒了,她乾笑兩聲:“……兩位帥哥很有童心啊。”

  “……”程錦摘下自己頭上的藍色塑料牛角發光發箍,又替楊思覓把他的同款紅色發光發箍也取下來。“我們約的是7點半,你遲到了半個多小時。”

  李寧心眼珠一轉:“哦,不好意思啊,我臨時有點事,所以才來晚了。”

  楊思覓掃了她一眼:“撒謊。”

  “……”李寧心的臉色變了,就像程錦先前預計的一樣,她的情緒控制能力很差。

  她沒好氣地嚷道:“不是說要聊一整晚嗎?我遲來一會兒也沒什麼吧?”

  “做人應該守時。”程錦代入他此行的寫手身份,道,“我很忙,有很多稿子要寫——都是編輯催著要的,有等你的這40分鐘,都夠我寫半篇稿子了。”

  “那你們說吧,你們想怎麼著?”李寧心大概是覺得程錦和楊思覓只是干碼字工作的人,好拿捏,她擺出一副混社會人士的痞氣態度,“難道是想扣我錢?說好一晚上兩千塊的,就兩千塊錢,又不多囉,我跟你們說,你們如果要扣錢,我就不幹了。還有哦,我大老遠跑這一趟不容易,你們得把路費給我。”

  “多少路費?”程錦問。

  “300,從城東打車過來要150,來回300。”

  這姑娘,居然剛來就想敲詐。程錦淡淡地道:“300太貴了,還是繼續採訪吧,說好的兩千塊,不包路費的。”

  “……”李寧心臉上肌肉抽搐了幾下,然後她笑道,“行啊,那就還是兩千塊,醜話說在前頭,你們可別賴帳啊。”

  “不會。走吧,我們找一個方便說話的地方坐下來說。”

  三人往人少安靜的地方走,李寧心突然道:“你們吃晚飯了嗎?我急著過來沒吃晚飯,能找個店吃點東西嗎?”

  程錦停下腳步,回頭看她:“行,這附近有吃飯的地方嗎?”

  “當然有了,我對這一片熟得很,走,我帶你們去吃香的喝辣的!”

  -

  韓彬和步歡那邊已經吃上了——他們正在邊吃燒烤邊進行採訪。

  步歡叫了一打啤酒,一個勁地招呼胡遠超喝酒:“啤酒都是給你點的,我要開車喝不了酒,你多喝點。”

  韓彬道:“你要是想喝就喝吧,我來開車。”

  “……”步歡瞅了他一眼,之前給自己夾菜,現在又主動提出給自己當司機……太嚇人了,得找機會和他好好聊聊。

  “既然有人開車,那我也來喝點。”步歡拎起一瓶啤酒,和胡遠□□瓶。

  兩人大口喝酒,大口擼串,沒一會兒便稱兄道弟起來。

  步歡:“所以,胡哥你和林斐、賴修信都很熟?”

  胡遠超點頭:“自從我們KTV開業後,他們基本每個月都來,見得多了可不就熟了?”

  “你們KTV總共營業了多久啊?”

  “不久,也就兩年多,將近三年。”

  “哦。‘神仙水’是什麼時候出來的?”

  “營業了大概一年多的時候,有人把那東西拿來店裡買,起初大家只是把它當成助性的東西——喝了後,那方面的能力特別強,你懂的。”胡遠超露出猥瑣曖昧的笑容。

  “我懂我懂。後來呢,上癮了?”

  “是啊……”胡遠超心情變得有些低落,大口喝酒。

  “林斐和賴修信也上癮了?”步歡問。

  “他們還好,一個月只喝個一兩次,每次喝的也少,就助個性。”

  “你是說他們沒癮?真的嗎?”步歡擺出一副我不信的姿態。

  胡遠超想了想,道:“應該沒什麼癮。他們去店裡主要不是去喝水的,而是去找人玩,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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