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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傲骨,其實早就在深愛上洛蕭的那一刻起,就被她折碎了。

  她對他的感情,原來竟是因為這個人,才施捨給他的嗎?

  她對他好,原來竟只是他和這個人容貌相似,眉眼如一。

  最終,她會為這個人穿上曼麗衣裙,牽著這個人的手,在舞池裡翩翩起舞,而他只能像一塊可有可無的破爛幕布,在窗戶邊冰冷冷地待著,是嗎?

  林子勿一生顯少覺得委屈。

  凡事求而不得,都覺得是自身努力不夠,不怨旁人。

  這是他第一次覺得不公,覺得憤怒,覺得屈辱。

  覺得心如刀絞。

  舞台上的話筒已經是由歡鬧的賓客上去搶著唱了,來賓中不乏演藝圈的歌手,此時酒過三巡,都半醉半醒地想上去亮一亮好嗓子。

  林子勿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想的,腦袋像是燒著了,理智剩下的那麼少。

  等他反應過來,他已經站在舞台上了。

  他明白自己的處境,只是等他察覺自己做什麼之後,他平靜地想了想,也並沒有任何後悔。

  那個唱的搖頭擺尾的搖滾歌手一曲正好唱罷。

  還想再唱,話筒卻被林子勿淡漠地拿過了。

  搖滾歌手正要笑著再奪,鐳光燈掃過,正照到林子勿如松間白雪般清俊的臉龐上,那歌手看清來人,幾乎是倒抽一口氣。

  「你……」

  林子勿氣度里沒有半點落魄,依然是天王舊時風度:「你下去吧。」

  歌手:「可你——」

  「下去。這裡有我就好。」

  他的話像是有某些不可抗拒的氣勢,那歌手愣了愣,竟就乖乖地把話筒和位置都讓給了他。

  下面的人都還在狂歡著,還沒有幾個人注意到舞台上發生了什麼。

  直到林子勿脫去了熨燙妥貼的西裝外套,就那麼淡淡地,把外套扔到了鼓架邊,袖子捲起,抱了一把吉他,坐到了高椅上。

  他深吸一口氣,仰起頭,看著一束蒼白的白色聚光燈從天頂打下。

  那冰冷的白色猶如大雪,緩緩地,覆蓋了他的臉龐,肩膀,將他包裹在一片蒼茫之中。

  他輕輕撥動琴弦,略帶生澀的嗓音,開始低慢地唱響。

  林子勿不是專業歌手,但情之深切,聲音清冷,卻也逐漸讓舞池裡的狂歡的人都逐漸注意到他。

  看著他的先是一小撮人,然後漸漸鼎沸,人群里有越來越多的目光向舞台投過來,一開始還有人竊竊私語,對林子勿上台演唱有著這樣那樣的猜測和評價。

  漸漸的,那些喧鬧聲越來越輕,最終幾乎所有人都看著他,沒有一個人說話。

  「起初不經意的你,和少年不經事的我,紅塵中的情緣,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語的膠著。」

  他沒有看任何人,只是微微仰著頭,望著那束潔白的光芒。

  眼眶漸紅,嗓音漸啞。

  「來易來,去難去,數十載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難聚……」

  他緩緩合上眼睛,喉結滾動。

  聚光燈隔著溫熱的眼皮,染得視野一片薄紅。

  一曲終了,空氣中瀰漫著幾乎可以用手指尖觸碰的哀慟,沒有人出聲,原先喧囂無比的華美廳堂內,俊男美女們沉寂一片,誰也沒有想要先打破這份默然。

  過了很久,才忽然有人撫掌稱讚。

  清脆的拍手聲,林子勿睜開眼睛看過去,吳軾站在人群中央,清雅如同一尊神像,他臉上帶著令人捉摸不透的神色,慢聲慢語地說道:

  「林先生,好本事。」

  林子勿不與他說話,甚至不看他,目光只是落在他身邊的洛蕭身上。

  洛蕭似乎沒有想到林子勿竟然會出現在這裡,臉色一時煞白,站在原地如同泥塑木雕,連嘴唇都失了顏色。

  吳軾說:「以前只久仰林先生演技卓絕,不想今日一展歌喉,竟也是技驚四座,令人動容。這般才華,委屈了總是不好的。人品和才華本就不是一回事,我是惜才的人,如果林先生願意,我倒是可以幫一點忙。」

  林子勿的污名便是他扣上的,此時他又說要幫林子勿的忙,看起來好像是想要再做好人,其實不然。

  他邀請林子勿前來赴宴,只是想讓對方明白,自己一個戲子,是無論如何也及不上他天生富貴的。

  他覺得林子勿去掉了影帝的光華,就像滿屏華翠的孔雀被拔光了尾羽,合該自慚形穢,找個地縫鑽進去。

  他覺得□□無情,戲子無義,落入泥潭的天王自然會愛惜自己的面子,即使看到洛蕭就在眼前,也不會在眾目睽睽之下丟人現眼。

  可是他到底是不懂林子勿的。

  這個人不是戲子,他是一個從一開始,就認認真真,勤勉努力的演員,於事業,他問心無愧。

  這個人也並非無情,他深愛洛蕭,他浸泡在燈紅酒綠的圈子裡,卻從來潔身自好,心裡一直都只有她一個人的影子。

  於這份感情,他雖有不甘、雖有心疼,卻並無任何後悔。

  於是面對吳軾明顯想當眾折辱他的那番「好意」,林子勿連理都懶得理會,只冰冷地:

  「不必了。」

  吳軾沉默一會兒,笑了:「林先生……果然是白雪般的人,今日一見,才知傳聞不假。」

  林子勿卻根本不再和他多言,深深看了洛蕭一眼,話筒還拿在手裡,似乎是想說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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