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比如八歲的時候他食物過敏,第一次在醫院過夜,身邊其實有保姆陪著,秦殊卻還是不放心,待在病房守了他一宿。那天他難受得睡不著,看著窗戶的方向等太陽升起來,不知道該怎麼寬慰自顧自攬了所有責任的秦殊,就在天亮的時候指指窗外的木繡球,說昨晚有不少花被風吹落了,能幫我撿一朵嗎。

  後來秦殊給了他一罐木繡球花,小小的五瓣的白色花朵,收在被倒空的玻璃糖罐里,像一罐夏天的雪。

  比如十一歲的時候學校組織秋遊,徒步去了某個很遠的地方爬山,回去之後他精疲力盡,傍晚就趴在座位上等秦殊來教室里找他。那天他們是坐公交車回家的,夕陽灑滿了大半車廂,臨近終點站的時候只剩下他們兩個人,他靠在秦殊肩上裝睡,又在被拆穿後耍賴似的去玩對方的手。

  秦殊的手比他大一圈,是青春期抽條時候特有的瘦和修長,他把自己的手指塞進秦殊的指縫間,不著邊際地想這隻手很適合戴戒指,卻沒有想過未來的某天這個念頭會成真。

  比如十二歲的時候他帶著顏料和畫筆走進秦殊房間,自作主張地畫滿了半面牆,用鮮艷卻意味不明的塗鴉把那間整潔的屋子弄得不倫不類。秦殊在他畫到一半的時候回來了,遞給他一杯加了冰的橙汁,坐在床角聽他解釋畫的初衷和含義,眼底漾著淡淡的笑意,好像任他說什麼都會照單全收。

  比如十四歲的時候他開始學吉他,盤腿坐在秦殊床上一邊邊地捋旋律,面前攤了好幾張逐漸被填滿的空白五線譜,最後拼湊出一首成型的自作曲,用MP3錄下來,當作生日禮物送給秦殊——他自己的生日,卻被他定義為兩個人第一次見面的日子,於是他反而成了準備禮物的那一方。

  比如十五歲的時候他喜歡上一支走FUNK風的地下樂隊,翹課去酒吧聽他們的Live,不出意外地被班主任發現,要叫他的家長來談一談——於是隔壁高中部的秦殊被叫到辦公室,替他聽了兩個小時的念叨。

  等他回到學校聽說這件事,才想起自己交的假條有效期限到前一天為止,十分歉疚地打算把帶簽名的樂團周邊送給他哥當作賠禮,還拐去買了學校對面他挺喜歡吃的甜點。

  結果放學之後秦殊看到他,只是伸手摸了摸他臉上那道螢光色顏料,問他玩得開心嗎,有沒有拿到想要的簽名。

  比如他懵懂的情竇初開,比如他衣櫃裡秦殊的外套,比如小長假最後一天他補不完的作業第二天醒來奇蹟般地被填滿,比如冰箱裡永遠不缺的冰淇淋和桃子汽水。

  他收集了那麼多證據,來證明秦殊對他是溫柔的,是與眾不同的——也許也能證明秦殊是愛他的。

  下雨的時候天也亮得沒那麼明顯,時針指過「7」的時候他終於撿回一點兒困意,卻在閉上眼的前一秒被手機震動聲打擾。

  屏幕上躺著一條新消息,是秦殊發來的,「抱歉,昨晚睡著了」。

  嗯,不管什麼時候都把錯誤攬在自己身上,這也算一條證據。

  -

  展覽辦得很順利,幾天都是大同小異的忙碌,主辦方請了附近大學的學生來做志願者,於是最後兩天沒林蕪什麼事,放他在酒店充了兩天電。

  理髮店倒是沒去成,連日的陰雨不適合出門,拜那個夢所賜,他也不太想出去淋雨。

  等到最後一天中午撤展,他的病已經好了七七八八,沒有推脫的理由,只好和王晗一起去了慶功宴。

  畢竟是主角,幾輪下來王晗喝得八分醉,其中有不少酒是替他擋的——有那麼幾個瞬間他甚至有所改觀,覺得對方似乎還算個好人,至少不強迫身體不適的學生喝酒。

  ——然而現實很快就狠狠打了他的臉。

  散場的時候大部分人都碰了酒,只能分成幾批打車離開。林蕪和另一位「老婆管得緊只能小酌幾口」、到底還算清醒的工作人員一起把最後幾個客人送上計程車,又給司機留了地址和家屬的聯繫方式,才終於大功告成地鬆了口氣,不約而同看向不遠處那位正看著盆栽說胡話的「主角」。

  「開我的車回去吧,你能開嗎?」小酌了幾口的工作人員把車鑰匙遞到他面前,笑了笑道,「我家就在你們下榻的酒店附近,能省一趟打車錢,再說停車費按小時計,我喝了酒也沒法自己開回去,在這兒停一晚上怪虧的。」

  「開是能開,但我剛回國,以前只開過右舵,」林蕪指了指王晗的方向,「先把王老師帶上車吧,路上麻煩您幫忙看著點兒。」

  第95章 我想見你

  沒必要跟醉鬼計較。

  ——第三次在換擋時被人藉機抓住手的時候,林蕪猛地深吸一口氣,在心裡把這句話碾了個粉碎。

  他甩開那隻手,掃了一眼副駕上滿身酒氣的人,礙於車主還在后座不好發作,只能壓著線儘可能開快些,在心底里默默辱罵這輛車為什麼是手動擋,為什麼后座堆滿了東西只能讓醉鬼坐副駕,以及他為什麼沒在飯桌上象徵性地喝兩口酒。

  所幸離得不遠,導航也挺靠譜地沒讓人繞路,十分鐘後他在某小區門口停下來,目送車主下車離開,心想任務也算完成了二分之一,不由得鬆了口氣,低頭輸入下一個導航目的地。

  他沒看王晗的方向,卻知道那雙蛇似的眼睛死死纏在他身上,視線濕冷得令人厭煩。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