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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這首歌不過是她和洛楓練習時隨手彈出的旋律,當比賽進入了中後期,她才靈感迸發,填完了這首簡單的民謠。
當時胡思雅已經被比賽淘汰,她寫譜子的時候便沒有防著對方,甚至在對方面前彈唱過一遍。
胡思雅十分喜歡這首歌,說這首民謠一定會紅,還提醒她,小心這首歌泄露,讓她不要和任何人說,好在比賽的時候一鳴驚人。
結果確實也很一鳴驚人。
只不過紅的不是她。
當晚比賽結束後,她成功晉級,還沒來得及和胡思雅分享喜悅,就發現自己已經被她拉黑。
胡思雅洋洋灑灑地發了一條長微博,成功塑造了一個被淘汰後仍然堅持創作的選手作品卻被剽竊的苦情堅韌形象,並且拿出了一張圖片作為時間證據——
那張圖片,是胡思雅在音樂著作權協會官網認證的版權證書。
時間是她寫完歌的當天。
原來,早在她剛寫出這首民謠的時候,胡思雅就計劃著要偷走它,並且反咬她一口。
她想起曾經和洛楓的練習,去找他要視頻,洛楓冷漠地告訴她,視頻已經被刪了。
她拿不出證據,一夜之間從雲端跌落,人人喊打;而這首歌紅遍大江南北,胡思雅收穫了所有人的同情和讚美,名利雙收。
她後來轉入了影視圈,沒有再碰音樂,但抄襲這件事,她從來都沒有承認。
無數人都罵她死不要臉,她都忍了下來。
她發了一條微博,將微博永久置頂:
「歌是誰的,時間會給出答案。」
後來聽說胡思雅再也沒有寫過民謠,而是花著用這首歌版權費賺來的錢出國讀了音樂學院,回國後換了風格,去玩電子音樂。
胡思雅聰明地用換風格的藉口避免自己在創作上露怯,從而露出馬腳。
直到她死前,抄襲的罪名都還蓋在她的頭頂,無法擺脫。
現在她還沒有被偷走譜子,也還沒有被污衊抄襲。
她心眼小,邁不過去這個坎。
這個仇,她一定要報。
孟西眉越寫越急,越寫越用力,寫到最後,筆尖甚至劃破了紙面,發出「刺啦」一聲尖利的聲響。
這聲音終於把她驚醒,她茫然地握著筆,筆尖停頓在紙面上,不斷出墨。青黑的墨水慢慢滲開,將整個角落的紙頁都染黑。
墨水沾到了她的手掌上,她看著手掌邊一團烏黑的墨漬,只覺得格外刺眼。
忽然,一隻手從她掌心抽走了鋼筆。
她手腕被握住,濕巾擦上她手掌,濕潤冰涼。
啪嗒。
沾滿墨漬的濕巾被扔進了垃圾桶里。
孟西眉看著自己恢復潔淨的手掌,緩緩眨了眨眼睛:「對不起……」
她嗓音有些澀:「我把你的本子弄髒了……」
葉東初看她一眼,又敲了幾下電腦。
而後他拿起本子,隨意將被弄髒的紙頁撕下,團成團,再次扔進了垃圾桶。
他什麼都沒有問。
他只淡淡地將筆遞給她:「幾頁紙而已,你繼續寫。」
她看著垃圾桶里的濕巾和廢紙,有些出神。
是啊,幾頁紙而已。
黑漬可以被擦乾淨,廢紙可以被撕掉。
一切都過去了。
現在,所有的一切,都不過是幾頁紙而已。
一時間,孟西眉心中的不甘與憤恨,都仿佛被這句話撫平。
她再次提筆,慢慢地、珍重地寫完了剩下的篇章。
寫完之後,她收起筆,抬頭看著葉東初:「東初哥,我想和你做個交易。」
她信不過其他人。
她只信得過葉東初。
……
「交易?」
葉東初抬眸看她。
他眼睛輕輕眯起,而後又放鬆如常:「什麼交易?」
明明坐姿和表情都沒有變過,但就是能感受到,他身上的氣場為之一變,給人以強大的壓迫感。
孟西眉看著他英俊的側臉,有些恍惚。
葉東初在商場上的名聲並不好。
他父母過世時,他尚未成年,有他父母曾經的下屬暫時幫他穩住了公司,等他大學一畢業,公司就被交還到了他手中。這也被傳誦成了一段佳話,人人都說那名下屬知恩圖報,不貪戀權勢富貴。
然而,不過三年,葉東初就以收受賄賂的罪名,直接把人送進了監獄。連帶著那名下屬派系內的人,要麼開除,要麼遠調,不論誰來求情,都絲毫不留情面。
直到這時,那些商場老狐狸才發現,自己看走了眼。
眼前這個初出茅廬的青年,並不是什麼任他們搓圓搓扁的受氣包,而是一頭不折不扣的狼崽子。
他蟄伏三年,用這種手段握住了公司的權力,在商場上也不再偽裝自己的野心。
她抿了抿唇,從往事中收回思緒,望著葉東初:「交易這首歌。」
葉東初的公司遠景在他父母手上時主營屏幕,是幾大手機廠商的供應商。葉東初接手之後,一直在嘗試開發AR業務,為了布局整個產業,收購了幾家娛樂公司,涵蓋影視、遊戲和音樂。
她頓了頓,又道:「我想把這首歌賣給你。」
葉東初一笑:「歌,我不懂。不過……你想賣什麼價?」
「兩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