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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後來,他爹媽又因公回國,發現他居然長成現在這個德性,從裡到外粗人一個,要想改已經遲了,乾脆把他扔美國來了,交了學費就甩手不管,也不圖他出人頭地,只圖個眼不見為淨。
到那個時候為止,他到美國也不過一年多,在AP Academy讀了兩個學期。來美國之前,他的英語多半是看電影聽歌學來的,統共就記得幾句Oh yeah,Come on baby之類的,其文化水平,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小學統共就上了七天,還趕上黃金周了。所以,一開始真的是很痛苦,坐在課堂上什麼都聽不懂,也沒人理他。只有一個低一年級的女生對他似乎有那麼點意思,有時來跟來說說話,那妞兒是從香港來的,也算是懂中文,但卻幾乎不講,就算要講也是這樣,他學給程致研聽:
「Sir,would you please give me一例煎餅果子,七分熟,少少辣,多些sauce,嗯,還有,extra egg,Thanks。」
程致研聽得大笑,兩人一直聊到校監辦公室的門開了,鄧肯從裡面出來為止。
因為吳世傑的假口供和鄧肯的妥協,那次的打架事件就這麼不明不白的過去了,從那天之後,吳世傑就和程致研成了朋友。
吳世傑其實並不像他自己說的那樣沒文化,一年磨礪下來,他的語言關早已經過了,而且閱讀涉獵很廣,寫東西很不錯。更重要的是,他也不像表面上那麼粗糙。有很多時候,他清楚的知道自己之所以插科打諢胡說八道,說些無意義但卻很好笑的廢話,只是因為不想流露出真實的情緒罷了,也想過要改,卻改不掉。或許他從來就不是一個簡單而快樂的人,只可惜別人都不知道。
不過,他總覺得,程致研是懂的。儘管那個時候,他們認識的時間還很短,但從某種程度上說,他們倆同病相憐,都是孤身一人,都有一副用於示人的面孔,至於那背後,是喜是怒,是好是壞,都是自己的,與旁人無關。
在AP Academy,他們不住一個宿舍,頭一個學期的課一開學就都已經報好了,所以也很少有機會坐在同一間教室里上課。但吳世傑還是喜歡去程致研的房間,找他一起去上課,或者去體育館訓練。有時候來來去去的次數多了,他自己都嫌自己煩,緊接著的一兩天便會獨來獨往,但忍不了多久又故態重返。有時候,程致研也會主動來找他,他便會很心情大好,也說不清是為什麼。
不久之後,他藉口課表和冰球隊訓練時間有衝突,把幾節課換了,其中之一是化學。自此,每周四下午,他和程致研可以在實驗教室里遇到,兩人坐在一起上一個小時課。
他對自己說,換課表不過是很普通的事,許多人都這麼做,跟自己的朋友一起上課,沒什麼大不了的。直到有一次,那堂化學課的老師讓他們分組準備一個搶答競賽,全班二十八個人,分成四組,每組七個人。
他和程致研還是在一組,他們那組的組長是個全校出名的nerd,蒼白、瘦、脾氣怪,當然還有就是學習好,自詡是「人形計算機」那種的。
Nerd讓組員互相問問題,作為賽前的練習,其中有一題要求說出錫的元素符號。吳世傑和程致研都寫了Sn,但Nerd不知哪根筋搭牢了,非說是Si,組裡其他幾個人剛好是那種成績不好混混日子的,看著架勢自然是附和Nerd,結果不言自明,搞得Nerd面上無光。
吳世傑本就是多嘴多舌的人,忍不住調笑了幾句,Nerd臉上更掛不住了,反唇相譏道:「你們倆這麼合拍,不如結婚啊。」
話說得並不高明,程致研只是冷笑,聽過也就算了。吳世傑卻不知從哪裡來的火氣,衝上去就要揍Nerd,總算被旁邊的人拉住了。他許久才冷靜下來,自己一向都不跟這種書呆子計較的,也不知那時是怎麼了。
番外2
那天的事情之後,吳世傑很快就有了女朋友,就是那個從一開始就對他有些好感的從香港來的女孩子。
十幾歲的男孩子最熱衷的話題無非就是兩個——sports & girls,吳世傑跟那個香港妞兒約會過幾次之後,難免在相熟的男生面前提起個中細節,在十一年級的男生中間,他算是很早走出了那一步,何女孩子有了超過牽手親嘴的接觸,旁人都喜歡聽,唯獨程致研並不很感興趣,從來不會主動打聽,即使聽他說了,除去調侃,好像也沒有其他特別的回應。
那女孩兒有個英文名字叫米歇爾,但因為吳世傑第一次說起她時,曾經開過一個有關煎餅果子的玩笑,程致研乾脆忽略其真名,直接管人家叫「煎餅果子」。吳世傑覺得自己應該生氣,再怎麼說,米歇爾也是他的女朋友,而且還是這輩子第一個貨真價實的女朋友,但實際上,他卻沒有任何被冒犯的感覺,反倒覺得這是一個只有他們兩個人聽懂的笑話,慢慢的就連他自己也跟著在背後叫她「煎餅果子」。
「是不是太小了?」剛剛知道他和米歇爾的事情之後,程致研曾經這樣問他。
「小什麼啊!你小子千萬別被表象迷惑了。」吳世傑回答,言語間有些得意,細細描述那些細節——「煎餅果子」有五尺六寸高,頭髮柔軟,聞起來總是香氣馥郁,身體發育的很好,臉上還做過一點點整形手術,眼角秀麗,上嘴唇翹翹的,看起來挺可愛的,又好像有些小性感,既是甜又是辣。
吳世傑喋喋不休的說下去,像是在炫耀,直到程致研打斷他,笑道:「我的意思是,她讀九年級,還沒滿十六歲。」
到那個時候為止,他到美國也不過一年多,在AP Academy讀了兩個學期。來美國之前,他的英語多半是看電影聽歌學來的,統共就記得幾句Oh yeah,Come on baby之類的,其文化水平,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小學統共就上了七天,還趕上黃金周了。所以,一開始真的是很痛苦,坐在課堂上什麼都聽不懂,也沒人理他。只有一個低一年級的女生對他似乎有那麼點意思,有時來跟來說說話,那妞兒是從香港來的,也算是懂中文,但卻幾乎不講,就算要講也是這樣,他學給程致研聽:
「Sir,would you please give me一例煎餅果子,七分熟,少少辣,多些sauce,嗯,還有,extra egg,Thanks。」
程致研聽得大笑,兩人一直聊到校監辦公室的門開了,鄧肯從裡面出來為止。
因為吳世傑的假口供和鄧肯的妥協,那次的打架事件就這麼不明不白的過去了,從那天之後,吳世傑就和程致研成了朋友。
吳世傑其實並不像他自己說的那樣沒文化,一年磨礪下來,他的語言關早已經過了,而且閱讀涉獵很廣,寫東西很不錯。更重要的是,他也不像表面上那麼粗糙。有很多時候,他清楚的知道自己之所以插科打諢胡說八道,說些無意義但卻很好笑的廢話,只是因為不想流露出真實的情緒罷了,也想過要改,卻改不掉。或許他從來就不是一個簡單而快樂的人,只可惜別人都不知道。
不過,他總覺得,程致研是懂的。儘管那個時候,他們認識的時間還很短,但從某種程度上說,他們倆同病相憐,都是孤身一人,都有一副用於示人的面孔,至於那背後,是喜是怒,是好是壞,都是自己的,與旁人無關。
在AP Academy,他們不住一個宿舍,頭一個學期的課一開學就都已經報好了,所以也很少有機會坐在同一間教室里上課。但吳世傑還是喜歡去程致研的房間,找他一起去上課,或者去體育館訓練。有時候來來去去的次數多了,他自己都嫌自己煩,緊接著的一兩天便會獨來獨往,但忍不了多久又故態重返。有時候,程致研也會主動來找他,他便會很心情大好,也說不清是為什麼。
不久之後,他藉口課表和冰球隊訓練時間有衝突,把幾節課換了,其中之一是化學。自此,每周四下午,他和程致研可以在實驗教室里遇到,兩人坐在一起上一個小時課。
他對自己說,換課表不過是很普通的事,許多人都這麼做,跟自己的朋友一起上課,沒什麼大不了的。直到有一次,那堂化學課的老師讓他們分組準備一個搶答競賽,全班二十八個人,分成四組,每組七個人。
他和程致研還是在一組,他們那組的組長是個全校出名的nerd,蒼白、瘦、脾氣怪,當然還有就是學習好,自詡是「人形計算機」那種的。
Nerd讓組員互相問問題,作為賽前的練習,其中有一題要求說出錫的元素符號。吳世傑和程致研都寫了Sn,但Nerd不知哪根筋搭牢了,非說是Si,組裡其他幾個人剛好是那種成績不好混混日子的,看著架勢自然是附和Nerd,結果不言自明,搞得Nerd面上無光。
吳世傑本就是多嘴多舌的人,忍不住調笑了幾句,Nerd臉上更掛不住了,反唇相譏道:「你們倆這麼合拍,不如結婚啊。」
話說得並不高明,程致研只是冷笑,聽過也就算了。吳世傑卻不知從哪裡來的火氣,衝上去就要揍Nerd,總算被旁邊的人拉住了。他許久才冷靜下來,自己一向都不跟這種書呆子計較的,也不知那時是怎麼了。
番外2
那天的事情之後,吳世傑很快就有了女朋友,就是那個從一開始就對他有些好感的從香港來的女孩子。
十幾歲的男孩子最熱衷的話題無非就是兩個——sports & girls,吳世傑跟那個香港妞兒約會過幾次之後,難免在相熟的男生面前提起個中細節,在十一年級的男生中間,他算是很早走出了那一步,何女孩子有了超過牽手親嘴的接觸,旁人都喜歡聽,唯獨程致研並不很感興趣,從來不會主動打聽,即使聽他說了,除去調侃,好像也沒有其他特別的回應。
那女孩兒有個英文名字叫米歇爾,但因為吳世傑第一次說起她時,曾經開過一個有關煎餅果子的玩笑,程致研乾脆忽略其真名,直接管人家叫「煎餅果子」。吳世傑覺得自己應該生氣,再怎麼說,米歇爾也是他的女朋友,而且還是這輩子第一個貨真價實的女朋友,但實際上,他卻沒有任何被冒犯的感覺,反倒覺得這是一個只有他們兩個人聽懂的笑話,慢慢的就連他自己也跟著在背後叫她「煎餅果子」。
「是不是太小了?」剛剛知道他和米歇爾的事情之後,程致研曾經這樣問他。
「小什麼啊!你小子千萬別被表象迷惑了。」吳世傑回答,言語間有些得意,細細描述那些細節——「煎餅果子」有五尺六寸高,頭髮柔軟,聞起來總是香氣馥郁,身體發育的很好,臉上還做過一點點整形手術,眼角秀麗,上嘴唇翹翹的,看起來挺可愛的,又好像有些小性感,既是甜又是辣。
吳世傑喋喋不休的說下去,像是在炫耀,直到程致研打斷他,笑道:「我的意思是,她讀九年級,還沒滿十六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