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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見過她嬌憨的笑,聽過她香甜的細鼾,吻過她主動張開的小嘴,深深地探索過她的一切。

  她怎麼能丟下他呢?

  去年冬天,她聽說他要送她走,她寧肯躲進箱子裡三天不吃不喝,也不願意離開他。

  這樣愛他的好孩子,怎麼會丟下他?

  「遠山!」皇后失聲大喊。

  傻奴這才仔細地看了看嘴邊溢出鮮血的男人——原來他就是李遠山。

  作者有話說:

  狗子:哭死,氣死,真的快嘎嘣兒了,必須要想點辦法了。

  後面失憶梗,強愛,好刺激,嘶溜嘶溜。

  快完結了,目測還有個三萬字的現代番外,真的特別甜特別好看,男主狗得非常帶感!徐徐誘她!

  預收,求大家康康,喜歡哪個收哪個~我會依次開!坑品超好放心選我昂!數據好賴都會好好完結!

  第53章 火葬場四 [V]

  傻奴呆愣愣地回了家,看到姐姐正在和蕭擎聊天,她攥著手裡的一袋子糖,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蕭擎向她勾勾手,「傻奴,過來。」

  傻奴像只懵懂的小貓一樣歪了下腦袋。

  這話似曾相識。

  她慢吞吞挪了回去,蕭擎和小時候一樣,撕開燻肉後一條條餵進她的嘴裡,「皇宮好玩嗎?」

  傻奴搖頭,悶悶不樂,「不好玩。」

  「見到李遠山了?」

  「嗯……」

  「他俊俏嗎?」

  傻奴想起那個人仿佛要滴血般的雙眼,默默搖了搖腦袋。

  蕭擎意味不明地笑了一聲,「那以後就不見他了。對了,李百合也舉家遷至這裡,明日就來看你。」

  「喔……」傻奴抬起眼,水汪汪地看著他,「李百合是哪個姐姐?」

  蕭擎沒有回答,直接把剩下的半塊肉都塞進了她的嘴裡。

  「小騙子。」他低聲罵。

  傻奴跟沒聽著一樣,蹦蹦跳跳出去玩了。

  一個老人牽著一條大黃狗和一隻小黃鴨走了過來,傻奴移不開眼,盯著人家的愛寵看。

  「喜歡?」老人蹲下,解開大黃的鏈子,大狗也撲進了她的懷裡,嗷嗚嗷嗚叫著。

  傻奴對老人嫣然一笑,羞赧地點頭。

  「我家主人每天都會出來溜它們,不過他最近病倒了,你若是想跟它們玩,可以來我家。」

  「什麼病呀……」傻奴隨口一問。

  老人拍拍大黃狗的狗頭,帶著兩隻小寵物走了。

  傻奴沒有得到答案,不過她也不在意了,本來就是閒聊,再者說了,不是什麼事情都需要一個答案的。

  她已經明白這個道理了。

  *

  第三十二日,李百合帶著相公來了。

  百合一把子抱住香香軟軟的傻奴,哭得稀里嘩啦,「嬌嬌寶,我的嬌嬌寶,我都想死你了,你想不想我?」

  傻奴沒說話,眼睛裡卻涌動著淚光。

  她似乎很喜歡百合,連百合邀請她去自家玩都沒有拒絕。

  傻奴遠遠地就看到三層小樓,和這裡一般的一層、二層的屋宅格格不入,她站在門口看了好一會,才抬腳進去。

  奇怪,門口的對聯,好像是她寫的。難道姐姐將她見不得人的墨寶送給這家鄰居了?

  百合家的家具也比尋常人家大,傻奴坐在她家的椅子上,腳兒根本碰不到地面,在空中輕輕搖晃。

  百合拉著她話家常,傻奴不太聽得懂,卻始終微笑著聆聽,時不時發出瞭然的聲音,不懂裝懂的可愛樣子逗得百合哈哈大笑。

  一個高大的男子抱著一個出生不足歲的嬰兒過來,傻奴盯著嬰兒軟軟嫩嫩的小臉發呆,沒有抬頭看那男子是誰,只看到一支長長的拐杖柱在地上。

  他的身形在地面投下厚實的影子,傻奴能透過影子想像出他寬闊的肩、發達的臂,和一條令人遺憾的殘腿。

  男人送到她嘴邊一顆糖,傻奴小心地挪開了臉,沒有吃。

  肌膚擦著男人的指尖一滑而過,留下酥酥麻麻的觸感,男人發出一聲低吟,抱著孩子離開了。

  傻奴還沒看夠寶寶,小臉紅撲撲地瞪著男人如山的背影,百合忙解釋:「孩子還小,不能總抱出來玩,你可以跟他去房間裡繼續看。」

  傻奴晃著小腳,卻不肯動。

  她拒絕。

  *

  一直到第五十日,傻奴都沒去過百合家一次。

  百合幾次上門拜訪,傻奴避而不見,給出的理由簡直荒謬,說百合家裡的親戚嚇人,不去了。

  百合抱著孩子,心想今天又是不能交差的一天了。

  她想起李遠山如今的模樣,比剛殘疾時還要可憐,整個人的魂魄都仿佛被抽乾,只留下一具麻木的行屍走肉在這世間毫無目的地遊蕩。

  他比孤魂野鬼還孤魂野鬼,任誰看了都想幫上一把。

  然而,她回去後李遠山親自登門了。

  全身濕透的男人站在門口,抱著一包東西,長條的,像是柴火,又像是擀麵杖的形狀。

  他身上的水珠不斷地墜在地上,吧嗒吧嗒,像極了一顆顆飽受折磨的淚珠。

  「傻奴,開門。」他的牙齒在打顫。

  瑤河四月的水仍舊不暖,他連續下水十幾日,沒有一天不是這樣濕著回家。

  他害了風寒,身體異常滾燙,他卻覺得這天很冷,冷得似是他要熬不過這個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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