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第 3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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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舉制,又稱科舉、科舉制度,是中國古代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

  科舉制具有分科考試,取士權歸於中央所有,允許自由報考(即「懷牒譜自薦於州縣」,與察舉制的「他薦」相區別)和主要以成績定取捨四個顯著的特點。[1]

  科舉制極大程度改善之前的用人制度,徹底打破血緣世襲關係和世族的壟斷;「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會中下層有能力的讀書人進入社會上層,獲得施展才智的機會。但後期從內容到形式嚴重束縛了應考者,使許多知識分子不講求實際學問,束縛思想。

  科舉制從隋朝(一說唐朝)開始實行,直至清光緒卅一年(1905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前後經歷一千三百餘年,成為世界延續時間最長的選拔人才的辦法。對中國在內的漢文化圈諸多國家,以及西歐國家啟蒙影響深遠。

  中國古代規模最大的科舉考場為江南貢院,占地超過30餘萬平方米。另闢有的中國科舉博物館是中國唯一反映中國科舉考試制度為內容的專業性博物館,也是中國科舉制度中心、中國科舉文化中心和中國科舉文物收藏中心。

  秦朝以前,採用「世卿世祿」制度,後來逐步引入軍功爵制。西周時,天子分封天下。管理天下由天子、諸侯、卿、士。依照血緣世襲。到了東周,有「客卿」、「食客」等。

  到了漢朝。提拔民間人才。當時採用的是察舉制與徵辟制,前者是由各級地方推薦德才兼備的人才。由州推舉的稱為秀才,由郡推舉的稱為孝廉。

  魏文帝時,陳群創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員,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間人才,分為九品錄用。

  晉、六朝時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舉的改良,主要分別是將察舉,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員負責。但是,魏晉時代,世族勢力強大,常影響中正官考核人才,後來甚至所憑準則僅限於門第出身。於是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現象。不但堵塞了從民間取材,還讓世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

  唐太宗、武則天、唐玄宗是創立完善科舉的關鍵人物。在唐朝,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

  常設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俊士等科不經常舉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後來漸廢。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進士考時務策和詩賦、文章,明經考時務策與經義;前者難,後者易)。

  唐高宗以後進士科尤為時人所重。唐朝許多宰相大多是進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生徒,一個是鄉貢。由京師及州縣學館出身,而送往尚書省受試者叫生徒;不由學館而先經州縣考試,及第後再送尚書省應試者叫鄉貢。由鄉貢入京應試者通稱舉人。州縣考試稱為解試,尚書省的考試通稱省試,或禮部試。禮部試都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闈也就是考場的意思。

  明經、進士兩科,最初都只是試策,考試的內容為經義或時務。後來兩種考試的科目雖有變化,但基本精神是進士重詩賦,明經重帖經、墨義。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揭一頁,將左右兩邊蒙上,中間只開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試者填充。墨義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只要熟讀經傳和注釋就可中試,詩賦則需要具有文學才能。進士科得第很難,所以當時流傳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

  常科考試最初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持,後改由禮部侍郎主持,稱「權知貢舉」。進士及第稱「登龍門」,第一名曰狀元或狀頭。同榜人要湊錢舉行慶賀活動,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園探采名花,稱探花使。要集體到杏園參加宴會,叫探花宴。宴會以後,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題名以顯其榮耀,所以又把中進士稱為「雁塔題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後》詩:「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所以,春風得意又成為進士及第的代稱。常科登第後,還要經吏部考試,叫選試。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職。唐代大家柳宗元進士及第後,以博學宏詞,被即刻授予「集賢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試落選,只能到節度使那兒去當幕僚,再得到正式的官職。韓愈在考中進士後,三次選試都未通過,不得不去擔任節度使的幕僚,才踏進官場。

  唐代取士,不僅看考試成績,還要有著名人士的推薦。因此,考生紛紛奔走於公卿門下,向他們投獻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禮部投的叫公卷,向達官貴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確實使有才能的人顯露頭角,如詩人白居易向顧況投詩《賦得原上草》受到老詩人的極力稱讚。但是弄虛作假,欺世盜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視人才的培養和選拔。他即位後,大大擴充了學院的規模,擴建學舍,增加學員。

  武則天載初元年二月,女皇親自「策問貢人於洛成殿」,這是科舉中殿試的開始,但在唐代並沒有形成永制。

  在唐代還產生了武舉。武舉開始於武則天長安二年,公元702年。應武舉的考生來源於鄉貢,由兵部主考。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槍、負重摔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類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狀元便是郭子儀了。

  唐玄宗時,詩賦成為進士科主要的考試內容。他在位期間,曾在長安、洛陽宮殿八次親自面試科舉應試者,錄取很多很有才學的人。開元年間,任用高官主持考試,提高了科舉考試的地位,以後成為定製。

  宋代的科舉,大體同唐代一樣,有常科、制科和武舉。宋代「重文輕武」,所以也很重視科舉考試,但後期導致選官過冗過濫。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為減少,其中進士科仍然最受重視,進士一等多數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進士科為宰相科。宋呂祖謙說:「進士之科,往往皆為將相,皆極通顯。」當時有焚香禮進士之語。進士科之外,其它科目總稱諸科。宋代科舉,在形式和內容上都進行了重大的改變。

  宋朝確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級考試。宋初科舉,僅有兩級考試。一級是由各州舉行的取解試,一級是禮部舉行的省試。宋太祖為了選拔真正有才幹的人擔任官職,於開寶六年實行殿試。自此以後,殿試成為科舉制度的最高一級的考試,並正式確立了州試、省試和殿試的三級科舉考試。殿試以後,不須再經吏部考試,直接授官。宋太祖還下旨,考試及第後,不准對考官稱師門,或自稱門生。這樣,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門生。殿試後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後,還要舉行皇帝宣布登科進士名次的典禮,並賜宴於瓊苑,故稱瓊林宴,以後各代仿效,遂成定製。宋代科舉,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兩年不定。 宋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

  從宋代開始,科舉開始實行糊名和謄錄,並建立防止徇私的新方法。從隋唐開科取士之後,徇私舞弊現象越來越嚴重。對此,宋代統治者採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謄錄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貫等密封起來,又稱「彌封」或「封彌」。宋太宗時,根據陳靖的建議,對殿試實行糊名制。後來,宋仁宗下詔省試、州試均實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後,還可以認識字畫。根據袁州人李夷賓建議,將考生的試卷另行謄錄。考官評閱試卷時,不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連考生的字跡也無從辨認。這種制度,對於防止主考官徇情取捨的確產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此種方法也就流於形式了。宋代在考試形式上的改變,不但沒有革除科舉的痼疾,反而使它進一步惡化。

  宋代科舉在考試內容上也作了較大的改變。宋代科舉基本上沿襲唐制,進士科考帖經、墨義和詩賦,弊病很大。進士以聲韻為務,多昧古今;明經只強記博誦,而其義理,學而無用。王安石任參知政事後,對科舉考試的內容著手進行改變,取消詩賦、帖經、墨義,專以經義、論、策取士。所謂經義,與論相似,是篇短文,只限於用經書中的語句作題目,並用經書中的意思去發揮。王安石對考試內容的改革,在於通經致用。熙寧八年,宋神宗下令廢除詩賦、貼經、墨義取士,頒發王安石的《三經新義》和論、策取士。並把《易官義》《詩經》《書經》《周禮》《禮記》稱為大經,《論語》《孟子》稱為兼經,定為應考士子的必讀書。規定進士考試為四場:一場考大經,二場考兼經,三場考論,最後一場考策。殿試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蘇軾等人的反對。後來隨著政治鬥爭的變化,《三經新義》被取消,有時考詩賦,有時考經義,有時兼而有之,變換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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