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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姐姐大人:你的姐姐大人很安全,不用擔心,小曼也在這。】
夏閒這部手機在經歷空間穿越後,陰差陽錯可以將簡訊發到小可的手機上,或許是因為只有那一個手機號。
明明是兩個世界,卻可以發簡訊。也只局限於發簡訊。
給艾瑪準備好貓糧,夏可回到自己房間,打開電腦,跳出的,依舊是每天一封的準點郵件。
【SHALNARK:女王殿下,今天過得如何?欠我的東西,何時還我?】
是不是該夸那個人太有毅力了?從那天開始,這隻笑面狐狸便是一天一封郵件,從未停過。而內容永遠都是同一句話。
夏可習慣性地將郵件拖進刪除欄,接著點永久刪除。她從來就沒有回過那人的郵件,自從那次以後。
夏可也有想過,錯其實不在俠客,而在她。
俠客那天其實是在救她,但她知道,如若姐姐大人不放手,他一定會放手。
對那個人而言,他所在的旅團永遠是第一。那麼自己呢?會是第二嗎?
恍惚間,夏可又忽然想起,她還欠那個人一個承諾和一條命。
夏可撐在電腦前,舔了舔有些乾的嘴角,發現自己最近總是在想些有的沒的東西。果然,年紀大了就總想些有的沒的。
「嗡嗡嗡~」安靜的夜裡,手機震動再一次響起。
趴在一旁的黑貓費力地撐開一隻眼睛,打了個哈欠,翻個身繼續睡。
【From 姐姐大人:我的房間,柜子打開,左手邊第二個抽屜。鑰匙在我常藏東西的地方。】
是私房錢還是小金庫?夏可不知道姐姐大人想給她什麼,最好是一大筆錢。
從姐姐大人房間內的牆壁上取下白色塑料掛鍾,掀開後蓋,拿出鑰匙。打開柜子,拉開抽屜,中央躺著一個小盒子。
握在手中的手機再次振動,來了一條新簡訊。
【From 姐姐大人:盒子裡是你小時候某次我意外拿走的記憶,我一直忘還給你了。】
姐姐大人有拿走過她的記憶?這件事,她怎麼不知道?
夏可打開盒子,一顆發著淡淡微光的球體,安靜地躺在盒子中央。她從未曾發現,一個人的過去可以這樣美麗,不論那段記憶是否痛苦……以前見得多了,就不覺得稀奇了。而現在……
或許,這是她最後一次見到這美麗的球體了吧。
夏可將它捧在掌心中,湊近自己的胸口,緩緩地,將這光球緊貼在胸前。瞧著小光球在下一秒一點點沒│入,直至沒了蹤跡。
一小聲脫口而出的驚呼,纖細的手指划過胸前,那晚的記憶猶潮水般融入腦海。
現在她知道了,為什麼那個人會認識她;為什麼在聽到自己名字時,那個人的掩飾會那麼遲緩;又為什麼,他會知道自己出生在流星街。
其實當初她的錯,不在於選擇錯,也不在於認識他,而在於兒時的傻天真——隨隨便便,就給一個陌生人取了名字。
現在,她欠了那人不止一個承諾,是兩個。究竟還,還是不還?
猶豫片刻,夏可打開了郵件。
輸入了一段話,刪除,再輸入,再刪除,十多次後,終於滿意地點了下頭。
【白蟻女王:俠客先生,今天我過的很好,酒吧只賺不賠,情報生意也越來越紅火。只可惜每到晚上,我就會懷念起你那逆天的木馬病毒。如果沒有你的木馬,我或許就不知該將我的防火牆往哪方面發展。鑑於你這些日子堅持不懈的精神,你可以繼續問候,當然,我也會每天回復。等哪天我的電腦真正癱瘓了,你就可以約我出來。那時,該還的,我都會還。白蟻女王上】
》》》》》》》》》》》》》》》》》》》》》》》》》》》
夏閒從巨大的光網內出來時,站在她面前的是那位紅髮的女人,阿曼達是嗎?
「咦?你怎麼也……」
身後泛著白光的巨網逐漸變小,最後消失。
「想讓它關上,需要餵兩個人。」
小可這傢伙,一定在狂罵自己傻吧?夏閒無奈一笑,無意間摸到了口袋中的手機。
有電,有信號?!
【TO 小可:你的姐姐大人很安全,不用擔心,小曼也在這。】
鬼使神差,她按了發送鍵。然後自己也開始笑自己傻。
誰知幾秒鐘後,振鈴響了。
【From 小可:~\(≧▽≦)/~】
從此,夏閒便於這座城市定居了下來。聽阿曼達說,這是她的城市。
這座城市,沒有賭場,沒有天空競技場,更沒有遺蹟。
但它有高樓,有遊樂場,也有酒吧。
最重要的是,這裡不存在「念」這種東西。
這裡不是沒有小偷,沒有強盜。而是小偷難當,強盜亦難。
有違法者,就有執法者。這個城市也一樣,不過,不是獵人協會。
在這裡,正常人就是普通人。非正常人則是精神病。
夏閒有問過阿曼達,有沒有可能回去。阿曼達沒有說不,也沒有點頭。她的原話是,機率或許是六十億分之一。
前不久,她還想起了曾經偷拿走小可的某段記憶的藏匿地點。不過她不記得,偷走的記憶是什麼了,早知道,以前就看一看了。
某個夏日的午後,夏閒終於弄懂這裡大部分的字。她給小可發了條簡訊,又給自己泡了杯檸檬茶。現在,她已經不習慣喝曾經的檸檬汁了,真的太酸。
夏閒這部手機在經歷空間穿越後,陰差陽錯可以將簡訊發到小可的手機上,或許是因為只有那一個手機號。
明明是兩個世界,卻可以發簡訊。也只局限於發簡訊。
給艾瑪準備好貓糧,夏可回到自己房間,打開電腦,跳出的,依舊是每天一封的準點郵件。
【SHALNARK:女王殿下,今天過得如何?欠我的東西,何時還我?】
是不是該夸那個人太有毅力了?從那天開始,這隻笑面狐狸便是一天一封郵件,從未停過。而內容永遠都是同一句話。
夏可習慣性地將郵件拖進刪除欄,接著點永久刪除。她從來就沒有回過那人的郵件,自從那次以後。
夏可也有想過,錯其實不在俠客,而在她。
俠客那天其實是在救她,但她知道,如若姐姐大人不放手,他一定會放手。
對那個人而言,他所在的旅團永遠是第一。那麼自己呢?會是第二嗎?
恍惚間,夏可又忽然想起,她還欠那個人一個承諾和一條命。
夏可撐在電腦前,舔了舔有些乾的嘴角,發現自己最近總是在想些有的沒的東西。果然,年紀大了就總想些有的沒的。
「嗡嗡嗡~」安靜的夜裡,手機震動再一次響起。
趴在一旁的黑貓費力地撐開一隻眼睛,打了個哈欠,翻個身繼續睡。
【From 姐姐大人:我的房間,柜子打開,左手邊第二個抽屜。鑰匙在我常藏東西的地方。】
是私房錢還是小金庫?夏可不知道姐姐大人想給她什麼,最好是一大筆錢。
從姐姐大人房間內的牆壁上取下白色塑料掛鍾,掀開後蓋,拿出鑰匙。打開柜子,拉開抽屜,中央躺著一個小盒子。
握在手中的手機再次振動,來了一條新簡訊。
【From 姐姐大人:盒子裡是你小時候某次我意外拿走的記憶,我一直忘還給你了。】
姐姐大人有拿走過她的記憶?這件事,她怎麼不知道?
夏可打開盒子,一顆發著淡淡微光的球體,安靜地躺在盒子中央。她從未曾發現,一個人的過去可以這樣美麗,不論那段記憶是否痛苦……以前見得多了,就不覺得稀奇了。而現在……
或許,這是她最後一次見到這美麗的球體了吧。
夏可將它捧在掌心中,湊近自己的胸口,緩緩地,將這光球緊貼在胸前。瞧著小光球在下一秒一點點沒│入,直至沒了蹤跡。
一小聲脫口而出的驚呼,纖細的手指划過胸前,那晚的記憶猶潮水般融入腦海。
現在她知道了,為什麼那個人會認識她;為什麼在聽到自己名字時,那個人的掩飾會那麼遲緩;又為什麼,他會知道自己出生在流星街。
其實當初她的錯,不在於選擇錯,也不在於認識他,而在於兒時的傻天真——隨隨便便,就給一個陌生人取了名字。
現在,她欠了那人不止一個承諾,是兩個。究竟還,還是不還?
猶豫片刻,夏可打開了郵件。
輸入了一段話,刪除,再輸入,再刪除,十多次後,終於滿意地點了下頭。
【白蟻女王:俠客先生,今天我過的很好,酒吧只賺不賠,情報生意也越來越紅火。只可惜每到晚上,我就會懷念起你那逆天的木馬病毒。如果沒有你的木馬,我或許就不知該將我的防火牆往哪方面發展。鑑於你這些日子堅持不懈的精神,你可以繼續問候,當然,我也會每天回復。等哪天我的電腦真正癱瘓了,你就可以約我出來。那時,該還的,我都會還。白蟻女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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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閒從巨大的光網內出來時,站在她面前的是那位紅髮的女人,阿曼達是嗎?
「咦?你怎麼也……」
身後泛著白光的巨網逐漸變小,最後消失。
「想讓它關上,需要餵兩個人。」
小可這傢伙,一定在狂罵自己傻吧?夏閒無奈一笑,無意間摸到了口袋中的手機。
有電,有信號?!
【TO 小可:你的姐姐大人很安全,不用擔心,小曼也在這。】
鬼使神差,她按了發送鍵。然後自己也開始笑自己傻。
誰知幾秒鐘後,振鈴響了。
【From 小可:~\(≧▽≦)/~】
從此,夏閒便於這座城市定居了下來。聽阿曼達說,這是她的城市。
這座城市,沒有賭場,沒有天空競技場,更沒有遺蹟。
但它有高樓,有遊樂場,也有酒吧。
最重要的是,這裡不存在「念」這種東西。
這裡不是沒有小偷,沒有強盜。而是小偷難當,強盜亦難。
有違法者,就有執法者。這個城市也一樣,不過,不是獵人協會。
在這裡,正常人就是普通人。非正常人則是精神病。
夏閒有問過阿曼達,有沒有可能回去。阿曼達沒有說不,也沒有點頭。她的原話是,機率或許是六十億分之一。
前不久,她還想起了曾經偷拿走小可的某段記憶的藏匿地點。不過她不記得,偷走的記憶是什麼了,早知道,以前就看一看了。
某個夏日的午後,夏閒終於弄懂這裡大部分的字。她給小可發了條簡訊,又給自己泡了杯檸檬茶。現在,她已經不習慣喝曾經的檸檬汁了,真的太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