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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真的知道?”我笑盈盈地反問他,“那太好了,那麻煩你告訴我哦,因為我自己還不是很知道呢。”

  他被我這一句噎得說不出話,我趁勢繞過他往校門方向走,沒想到,這個沒禮貌的傢伙,居然從後面一把抓住我的衣服!

  “我知道你要去哪裡。”還是那句話,只是這一次,說得更肯定,肯定得我沒有心qíng再跟他開玩笑,而是掙脫他的手,轉身對他禮貌地說:“那你也一定知道,我去是有重要的事。”

  “什麼重要的事?”他反問,“一個小流氓對你就那麼重要?”

  我討厭他這麼評價他。就算周楚暮真的是個流氓,關他丁力申什麼事呢?

  “林枳!”我聽見他在我身後不服氣地喊,“我會比他對你好,難道你沒有看出來嗎?”

  “我看出來了,可是很抱歉,”我回頭對他嫵媚地一笑,“我卻永遠不可能對你像對他一樣。”

  說完這句話,我就沒有再回頭。

  我完全能夠想像得到身後的他會是怎樣的表qíng,沮喪,傷心,難以置信,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以及一肚子的不服氣。

  其實說真的,如果我沒有遇見周楚暮,說真的,未必不會為丁力申這樣的男生動心。我並不是鐵石心腸,這段時間他為我做的一切足以證明他的善良和體貼,我甚至能想像他會是一個不錯的結婚對象,能有足夠的溫柔和耐心讓現世安穩,歲月靜好——只可惜,相比周楚暮,他少了一點點讓女生心跳加速的感覺,微酸的戀愛的感覺。

  只差了那麼一點點,而我只能對他說抱歉。甚至,不喜歡就是不喜歡,連抱歉都不必說。

  女生在一個暗戀她的男生面前,永遠都有這一點優勢。不講理的永遠都可以是她,先離開的是她,不回頭的是她。

  可惜的是,在周楚暮面前,我的這一點優勢dàng然無存。

  當我再次出現在周楚暮面前的時候,我已經忘掉了內心所有的仇恨。我發誓,那一刻我的心裡除了對他的愛戀,真的什麼都沒有。我只希望他不要不理我,不要裝做不認識我,不要再次把我趕離他的身邊。不要再說“不認識”這三個字。

  哦,謝天謝地的是。他沒有。

  他走到我面前,溫柔地說:“林林,好久不見。”

  我不能點頭,因為點頭就會流下眼淚。瞧,我變得多麼傻,比田丁丁還要痴qíng,還要沒腦子。

  “來。”他一把拉住我說,“來看我給你買了什麼好東西。”

  我跟著他一直進了包廂,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小盒子,打開來遞給我。我屏住呼吸,那是一條非常美麗的掛墜,透明的一隻小蝴蝶,小標籤上的數字是:1280。

  我倒吸一口涼氣。

  “我早買了。”他說,“你今天不來,我明天就會送去給你。”

  “太貴了。”我說。

  “為你,買什麼都不貴。”他說著,把掛墜取出來,細心地替我掛上,笑著說:“美麗的掛墜配美麗的人。這就叫門當戶對。”

  我想批評他用詞不當,可是我卻忽然腦子短路提起了那件千不該萬不該提的事,我問他:“你還有跟別的女人在一起,是嗎?”

  “是嗎?”他裝做很努力地思考。

  “田丁丁都看見了。”我提醒他。

  他又笑了,然後無厘頭地來了這麼一句:“我是什麼樣的人你早該知道,不是嗎?”

  “你到底愛沒愛過我?”我問他。

  他看了我半天答:“你自己想。”

  “你答應過我,有我,沒她們,有她們,沒我,現在算什麼呢?”

  他的臉色變了:“你今天來,就是來質問我這一切的嗎?”

  “不……”

  “好吧,”他打斷我:“我確實還在跟別的女人在一起,林林,你早就該離開我,不然,你就是個蠢貨。”

  我定定地看了他一秒鐘,轉身就走。

  他說得對,我是個蠢貨。

  只是,我蠢得心甘qíng願,當我流著淚在“算了”門外那條幽黑的小巷越走越深的時候,對周楚暮,真的沒有一絲一毫的怨恨。

  我痛恨的,只是這樣一個,失去了所有驕傲的自己。

  可是,他最終還是追上來,一把抓住我的肩膀。

  “別耍你的小姐脾氣!”他狠狠地命令我。

  我用力甩脫他,他的手卻輕輕伸到我臉上來,柔聲說:“別哭。”

  我哭得更厲害,卻qiáng撐著,沒有靠近他。

  他忽然說:“你是不是從心底里覺得,我其實配不上你,你是千金小姐高材生,前途大大的有,我只是一個小流氓,將來死的時候有副棺材板就不錯?”他一邊說一邊用力地攥住我的手腕,“說,你是不是一直這麼想?”

  “是,我一直這麼想。”我說。

  四周很寂靜。我聽到心被謊言擊碎的聲音。一切在瞬間,被毀得片甲不留。

  上帝作證。

  其實,我從來都沒有這麼想過。

  我從不覺得我有何高貴,在我內心裡,自卑常常折磨得我死去活來。而且,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真的是一個瘋狂的女孩。沒有誰,比我自己更了解我的瘋狂。

  瘋狂的頭腦,常常讓我有說不出多詭異的瘋狂想法。

  這些想法通常都和讓我自己受傷有關。比如,我想一個人走到這座誠城市最雄偉的建築——高達48層的蓮花大廈樓頂,一直爬到高高的電視塔上面,坐在扶手上,吃一卷泡泡糖,唱一支歌,然後脫掉我的襪子和球鞋,扔掉我的天中校徽,縱身一躍,就這樣糙糙結束生命。我想在紅燈亮起的那一瞬間,穿著一雙紅色高跟鞋——它必須是紅色的才夠帶勁,尖叫著從市中心最繁華的那個十字路口跑過——只是為了想知道,我的尖叫聲和那些汽車的尖叫聲相比,哪一個更慘烈。

  當然,這些想法,只是存在於我的腦海里,從未付諸實踐。我還不想死,但這不代表,我不喜歡刺激。

  對我來說,最刺激的遊戲就是:給自己一刀。簡單的說,就是:自殘。

  我第一次自殘,是初三畢業之後的那個晚上。我剛洗完澡,穿著吊帶睡裙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於根海喝得醺醺然的回家。那次我不知道他中了什麼邪,居然把我錯看成他的女人。他一坐上沙發就過來摟我,滿身酒氣地摟著我,親我的脖子。我一把推開他的同時尖聲驚叫,媽媽正端著水果盆從裡屋出來,我撞翻了她的果盆,而他像條癩皮狗一樣癱在了地上。我只是跳起來,飛快跑進我自己的屋子裡。

  我奮力打開我房間的一扇小窗戶,想換口氣。可是沒過一分鐘,我房間的門卻被打開了,走進來的人是我媽。

  她劈頭蓋臉給了我兩巴掌。

  我該怎麼描述當時的她呢?雙眼發紅,頭髮散亂,還帶著圍裙,瞪著我的表qíng像在看一個剛剛qiángbào過她的流氓。

  她用無比冷漠的聲音對我說:“你走路不知道看前面?你想撞死我?”

  我什麼也沒說。她轉身走出門的時候,用力帶上了房門。

  我的臉還是火辣辣的,我的大腦一片空白。然後我抓到了桌上的一支圓規,我對著我光滑的胳膊一下一下的扎了下去。我不知自己軋了多少下,也不覺得疼痛,仿佛是在扎一個軟和的瓶塞,過了許久,才感到微微的麻木感,像給一個脹滿了氣的皮球放掉氣似的,說不出的舒服。

  那一晚,我是帶著一身粘濕的汗水和腫的快要抬不起來的右胳膊醒來的。

  但是,我受傷的心卻已經完全好了。

  媽媽在日積月累的麻木感受中,已經變成一個敵人,她和於根海站在一起。其實我早該明白的,自從她改嫁那天起,我就不該指望她一丁點。她是那個死去在她肚子裡的幼小男嬰的媽媽,而不是我的。

  我唯一該做的,就是拍拍塵土,自己上路。

  我這樣告訴自己的同時,又有些懷疑——其實這也怪不得她,她根本就沒有發現於根海對我做了什麼。但是我還是說服不了我自己的偏執。我就是堅定的認為,她是個敵人,她壓根沒有把我當女兒看待。

  自殘對我而言,是至治癒痛苦的良藥。所以,上一次和周楚暮吵架後,我用我的水果刀割傷了我的胳膊。

  我剜得並不算狠,靈巧的避開了血管,所以皮膚上只是有些血痕。半夜,我在衛生間蹲下,用涼水沖自己凝固的血液,有絲絲疼痛,我全身都在打寒戰,卻覺得暢快無比。我就這樣沖刷gān淨了自己的傷口,把那些細微的刀口都沖成白色,再用厚厚的面紙蓋上,心滿意足的回到我的chuáng上,繼續睡覺。

  半夜,我聽到田丁丁囈語:林枳……別,別傷害自己。

  我嚇得魂飛魄散,待確定她確實是睡著了,我才把頭重重的擱在枕頭上,長長地吁出一口氣。

  然後我按著自己瘋狂的心跳,傷口抽搐般疼痛起來。

  可是我的心裡卻又說不出的好過。

  我好過我終於報復了自己,好過我報復了那個為了愛qíng不顧一切陪酒賣笑的自己,那個為了愛qíng可以欺瞞朋友,拿朋友的錢撒謊消災的自己。

  第二天我穿一件長袖的厚外套去上課,忍著疼痛照常記筆記,沒人發現我的異樣。

  唯一有所察覺的人是丁力申,我不知道他從何處看到了我的傷口,他只是趁午休教室沒人之時迅速地塞給我兩包雲南白藥,壓低聲音快速地說:“每天擦三次,擦之前記得給傷口消毒。”

  然後他迅速地跑出了教室,甚至不留給我說“謝謝”的時間。

  我看著他的背影好一陣發愣,他囑我擦藥時兇巴巴的神qíng,沒來由地讓我想起周楚暮。

  周楚暮。

  只要我一刻未見他,心便一刻不得安寧。我伸出手,撫摸掛在掏前的白色蝴蝶,反反覆覆對自己說,他是愛我的,他是愛我的。

  我終於又回去找他。

  那個晚上,我口袋裡放著於根海給我的1500元錢,這筆錢多得超乎我的想像,在我回家拉開抽屜的時候,它們在裡面好好地放著。我抓起它們,塞進口袋,往外沖。媽媽忽然問我說:“你去哪裡?”

  “有事。”我說。

  “你坐下。”她喚我。

  我站著沒動。

  “我有話跟你說。”她說。

  “說吧。”我的聲音是連我自己都感到吃驚的冷漠。我們這對母女,竟然變成了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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