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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少的經驗造就了如今的自己,面對分手的情緒,她選擇沉默,打破銀牙和血吞。至少姿態也能好看一些。

  瞿一芃沒有再收到來自何知南的信息,算是鬆了一口氣。男人對於廢棄的愛情,多數是冷處理。第二天,他發了朋友圈,只對何知南一人可見——「 wonderful holiday!」,一片蔚藍深海景色,定位在大溪地。

  暗示明顯。何知南沒有辜負他,第一時間理解了他的含義。同時,何知南也沒有辜負自己,點開了那則朋友圈,回復了一個:

  傻逼!

  完事了癱在辦公椅上,想了想,又有些慫了,打算刪掉,卻不知道他是不是看到了,她掙扎了一番,上網查了大溪地和北京的時差,但仍舊辨別不清瞿一芃是否看到了。最後心裡一橫,算了。

  哪怕撕逼也不好說,她有男友未分手腳踏兩船,他卻是始亂終棄,說不清楚誰更渣一些。這麼糾結了半天,老闆張澤瑞說集合開會,何知南才聽了實習生唏噓:「J姐請假了,聽說去了大溪地瀟灑。有錢真好哦!」

  何知南的筆一下子落在地上。

  下班後的何知南直接去了酒吧,一個人點一杯蘇格蘭威士忌,不加冰,喝完了再續。午夜後的三里屯四處鬧哄哄的,到了三點,每一棵樹下都蹲著一個嘔吐的人。她不負責任地告訴自己,這回要把自己喝到爛醉,然後被當成「屍體」撿走。

  「撿屍體」是到處都有的風俗,半夜喝到爛醉的女生往酒吧門口一躺,像是商場過期的打折商品,帶著琳琅滿目的廉價感,撿屍人居高臨下看著,統一是白花花的大腿和胳膊,頭髮亂七八糟散在一旁,肢體不省人事地凌亂癱著,剝離了姿色、尊嚴與身份,就像菜市場被屠夫大刀切下,隨意仍在案板上的肉。所吸引人眼球的,也不過是身上那點動物器官。

  深夜、醉酒、一個人。三個因素合成一個無聲的邀約,意味著任何人都可以帶走。

  何知南喝得兇猛,酒吧服務員早已見怪不怪,日日都有這樣的男女,自己灌自己,姿態瀟灑那叫一個漂亮,他會提前讓他們買好單,然後幾個小時後,冷眼旁觀,看他們跌跌撞撞出門,找個地方嘔吐,最終如願以償地倒下。保安會在這時候尤其注意,扶著東倒西歪要出門的客人,嘔出的氣體都帶著餿了的酒味,以防他們倒在自家門前的台階上,影響了其它清醒又愛乾淨的客人。

  最終何知南醉醺醺出了門,歪歪扭扭走了兩個路口,見到兩個倒地不起的女人,路旁梭巡著一個男士,點了煙,像看一堆貨物一樣比對著——帶哪個回家?他甚至伸腿踢了踢,其中一個不耐煩地動了,男士想:「行唄,我喜歡有點反應的。」拽了動了的那個,拉了胳膊勾在自己脖子上,半蹲著就往旁邊停著的車上走。

  那「屍體」本不胖,可醉酒的人總是格外沉,像一坨泡了水的豬肉。何知南迷迷濛蒙看著那個「撿屍人」扎著馬步般弓著腿,一步一步分離地將女子往前移動著,挪了幾步,受不住了,終於將胳膊一松,「屍體」像散了架的人偶一般啪嗒一聲倒在人行道的綠化帶上,發出巨大聲響。

  何知南一下子清醒起來。

  她立刻告訴自己,不行!再怎麼樣,也不能讓別人把自己當屍體撿走。她趁著自己還有幾絲神智,急急掏出手機在路邊掃了一輛共享單車,蹬著雙腿奮力往家的方向騎,冬天的冷風嘩嘩像刀子一樣刮在她的臉上,這麼騎了幾百米,她被冷風灌地越發清醒起來。

  突然她想到瞿一芃這時候在幹嘛?騎在那個老女人的身上?念頭飛起,心痛到骨子裡。

  她萬萬想不到瞿一芃和自己在一起又和自己分開的真實原因。在何知南的腦袋裡,翻來覆去的都是愛情與魅力。

  她實在不懂J姐到底哪裡好了。哪怕喝了再多的酒也無法釋懷。她覺得自己年輕又聰明,會選擇出最有品位的音樂和電影。世間偏偏就有一種人,只要拽到了身上一點點長處,就覺得全世界都應當拜倒在自己身下。

  何知南對自己的魅力總是處在自卑與自信兩個極端,有人愛的時候,極度自信;受到質疑的時候,又極度自卑。但她不知道,之所以會有這樣大的波動,歸根結底,還是因為自卑。因為自卑,才會把「品位」都當成值得驕傲的點。

  最後何知南總算瘋了一般地騎車回到家裡了。暖氣撲面而來的那一刻,她將外套剝去,丟在沙發上。然後摸了摸臉,被路上的風吹到像旱季的地皮,她看了看時間,此刻是半夜3點鐘——十分想倒頭就在床上睡下。

  最後她還是洗了臉,敷了面膜,又搽了厚厚的一層乳霜。

  臨睡了,她回顧今夜,心滿意足在床上喟嘆,打開豆瓣,發送了動態:

  「真正都市白領,不論遭遇什麼,請記住:你永遠都要精緻,永遠都要對自己好一點。」

  一分鐘後,友鄰點了贊。與此同時,微信提示消息傳來:

  「還沒睡?」

  第27章 老男人

  「媽的,至理名言:永遠不要和40歲以上的男人上床!!!」

  何知南想了想回覆:失戀了,睡不著。

  第二天她和孫涵涵半是抱怨半是炫耀自己昨晚喝多了酒,卻抱著死活不能讓別人當成屍體撿走的決心毅然騎共享單車回了家,半夜到家了還不算,還敷了厚厚面膜灑了薰衣草睡眠噴霧才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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