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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有一天放學時,他只顧著跟同學打鬧,差點被車撞到,被那個女人猛地抱在懷裡的時候,他才第一次看到她的正臉。那時候,兩人已經差不多高了。

  兩人相似的長相叫他心生懷疑,忍不住回家問了父母。在父母閃爍的眼神跟支支吾吾的回答中,他漸漸明白了,他的父母其實只是養父母。

  幾年後他高考之後出去旅遊,意外返回,甚至在家裡看到了那個女人的身影。然後,他檔案里的rh陰性 Ab型血,就變成了ab型。他什麼都明白了,跑回家跟養父母大鬧一場,說這輩子只認他們,還說了很多絕情的話,那個女人才漸漸的不來了……

  現在這個女人,已經變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老太太。然而他還記得,當他第一次用磚頭砸死人時,惶急地跑出去很遠,之後才意識到,他把他親手抓過的,也許留有他指紋的磚頭,落在了原地。

  第二天警察就來了,很多人圍著那個因為他而慘死的女孩。他還想再往前一點看清楚一些,是那個女人擋在他身前,甚至想要拉著他離開……

  關瑞均無力的閉上眼睛,用力揉了把臉,然後轉身來到焦暘面前道:「警官,咱們走吧,我跟你回去。」

  關瑞均被焦暘他們帶回了臨時設在崇明分局的辦公室。

  焦暘遞給他一塊熱毛巾,「擦擦臉吧,如果願意的話,說說你的犯罪動機。」

  關瑞均搖搖頭,苦笑道:「其實也沒什麼。後來我才知道,她在進廠當學徒的時候,跟廠里的已婚技術員好上了,還有了我。那是70年代末,有作風問題,全家都抬不起頭來不說,全家人的前程也都沒了。

  那個女人,也就是劉雲麗,那年才18歲,被父母逼著打胎,但她實在不捨得,就勉強生下我,送給了沒孩子的一對夫婦。那個技術員怕惹事,當年就調走了。但她一直卻關注著我,還嚴守著這些秘密。

  當然我早就感覺到了她的存在,早就知道了這個秘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些原因,我一直沒法跟人建立正常的感情。大學畢業後,我到了一所很普通的中學教書。一是男人到了某種年齡階段,總逃不過一些需求,二是,我看到那些父母一起小心翼翼的呵護著的孩子,就心生嫉妒,怨恨到變態的想毀了他們。因為他們所擁有的親生父母的愛,我這一輩子都無法擁有……」

  關瑞均哽咽了一陣子,才告訴焦暘,他還知道,劉雲麗把當年的一些證據在翻蓋自家宅基地時,都砌進了院牆裡,就是為了徹底替他湮滅證據。

  第二天上午,劉雲麗被救醒以後,聽說關瑞均已經招供,承認是他殺了那四名女孩,忍不住失聲痛哭。

  在一陣思想鬥爭之後,劉雲麗痛快的承認,在關瑞均第一次作案之後,因為回到犯罪現場找尋他砸死女孩的磚頭,她陰差陽錯的發現了關瑞均的犯罪事實。

  關瑞均當時害怕看到女孩的眼睛,所以隨手掏出身上的塑膠袋兒,蓋在了女孩頭上。而這個塑膠袋,恰恰是他在買魚時套在外面的袋子,所以微微沾上了一些魚血。

  出於對被她因為私心送走的兒子的愧疚,劉雲麗選擇了沉默。

  可是很快就有第二名女孩,被以同樣的方法殺死。劉雲麗害怕了,她甚至不惜現身,跪在他面前規勸關瑞均,將當年的一切和盤托出,只為求得兒子的諒解,不要再做錯事了。

  但是當時的關瑞均對她冷嘲熱諷一番之後,反而很快犯了第三起案子。

  劉雲麗意識到,她根本規勸不了,這個對她滿心怨恨的兒子,甚至會叫他變本加厲。但是,她心裡對兒子的愧疚與關愛壓倒了一切,甚至積極開始為關瑞均尋找替罪羊。

  劉雲麗有一個本家侄子,在當地警隊裡,她隱隱約約的聽說了警方對兇手的分析,可能賣魚為生,有藍色小貨車。

  很快,劉雲麗就盯上了賣魚為生的鄰居張廣超,因為他恰巧也有一輛藍色小貨車。以劉雲麗淺薄的文化思想認為,張廣超是孤兒,家庭條件不好,也沒怎麼上過學,真出了事情,沒有人能為他做證明,也不會有人為他奔走的。

  劉雲麗還特意看了一些刑偵方面的電視劇,學習裡頭的細節。就在關瑞均做第四起案件之後,把那個她刻意收集的沾有張廣超指紋的塑膠袋,套在了可憐的女孩兒頭上,然後將李苗苗的水壺,扔在了張廣超打魚回來的必經之路上。

  張廣超就這樣,因為賣魚招來了無妄之災。只是因為踩到水壺時一時好奇,伸手拿了一下,就又成了一件他殺人的鐵證。事後,劉雲麗還利用兩人是鄰居的機會,將關瑞均勒死李苗苗的繩子,扔在了張家院子的雜物間裡……

  焦暘帶著關瑞均指認現場,以及提出麻繩磚頭這些證據之後,就一起回了申城。

  焦暘的發現,整個推翻了當年崇明刑偵支隊長柯慎衡的偵查結果。雖然市局表面上看起來好像一切如常,但是人人心裡都明白,這只是暴風雨到來前的寧靜。

  關瑞均隨即被批捕,劉雲麗也正式被立案調查。雖然包庇罪最高刑罰是十年有期徒刑,所以追訴時效是十五年。陷害罪追訴時效十年,且不累計,但是,按照兩人的說法,劉雲麗不止一次在關瑞均作案前後目擊,最高法認為其與關瑞均有共同犯罪的嫌疑,四起殺人案早已立案,所以不受追訴時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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