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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給人看了出來心裡的懷疑,余曉光有些尷尬,趕緊端起茶杯來喝了一口。

  這一下差點燙了舌頭,幸虧喝功夫茶的茶杯多半都很小,余曉光才勉強咽下去了。

  焦暘忙道:「紀主任,你發現了什麼?」

  紀雲帆道:「我在屍體上,發現了一些東西。但是,有些是確實的證據,有些是我個人的推測。之前的法醫,在死者肺中發現了硫/酸鹽,這說明死者其實是在類海水環境中淹死的,我就不多做贅述了。

  焦隊長,你發現的粘液類物質,我經過多種檢測,發現裡面含有胺基酸,蛋白質以及刺孢毒/素。這些物質,常見於某些水生動植物,比如水母,海蜇,以及珊瑚等。同時在某些實驗中,我在那些粘液造成的痕跡周圍,發現了含量微乎其微的碳/酸鈣。」

  焦暘思索道:「如果說是珊瑚的話,那申城周邊,就是奉賢珊瑚灣。不過,自然條件下,屍體是不可能從珊瑚灣流到這個水塘里來的。這麼說,還是人工拋屍的可能性大。」

  「這也正是我想說的。」

  紀雲帆道:「雖然我剛才說的物質,自然海洋中也都有,但硫/酸鹽也是人工海水中的常見成分。而珊瑚,是一種對水質要求很高的海洋生物。碳/酸鈣,經常用於調節人工海水的pH值。綜合起來看,死者真正的死亡地點,應該是生長有觀賞珊瑚類生物的海洋館,或是人工養殖海產跟觀賞魚類的地點。」

  這個發現,極大的縮小了偵查範圍。焦暘點頭道:「紀主任,太感謝你了!」

  焦暘回到辦公室,根據最新情況,準備再開一次案情研討會。

  焦暘以為這就是一次尋常的例會,沒想到,陸沅離卻來了。

  焦暘看到他,心裡難免覺得有幾分踏實,「正好有個事,想讓你幫我分析一下。」

  焦暘向陸沅離說明了他們的新發現。

  陸沅離聽了以後說:「我也覺得這個推測更合理。如果說在海邊將被害者溺死,再帶到拋屍地點,舟車勞頓。正常推測,為免給人看到,就需要用到編織袋、包裝箱之類的東西,來裝載死者。死者所穿的白紗裙,非常容易擦蹭到痕跡,屍體上卻沒有類似的留存。

  再說,考慮到屍僵的時間,如果不是用毯子、蓆子之類的東西,將死者直接捲起來,那也會在屍體上留下彎摺痕跡,現在都沒有。我同意這個推測,我感覺,如果將拋屍地點周圍的人工養殖場畫一個範圍,兇手的居住地,應該就是在其中。

  還有,這次我帶來了對案件另一個參與人的側寫。」

  焦暘一怔,「案件的另一個參與人,這是什麼說法?不是兇手嗎?」

  陸沅離道:「目前來說,似乎還沒有辦法定性,案子中的另外一個人,就是兇手。這需要進一步調查,死者生前的心理狀態。

  很明顯,這個案件參與人是與死者相約玩性/虐遊戲。那麼,可能是在這個過程當中,出了意外。這人慌張之下逃脫,或者是他解救不成功,最後選擇逃離。要麼就是坐視,被害人死亡。

  但是,有些遊戲必須是在第二人的協助下,才能實施。如果兩人是相約互相,幫助對方感受性/窒息的快感並解救的話,這個人背棄承諾,放任被害人死亡,他自然要負法律責任。但是,我不太清楚,按照你們國家的法律,這樣是否認定為故意殺人。」

  「先能找到人再說吧。」

  焦暘苦笑道:「至於怎麼判,那是法官的問題,我就不操心了。」

  「稍等一下。」

  過一會,陸沅離遞給焦暘一份側寫,「你看看吧。」

  焦暘見上面羅列著以下幾點。

  第一,該人應為男性。

  最近兩名死者,都具有同性/性/行為的特徵,與他們相約的,自然也是男性。

  第二,嫌疑人年紀30歲左右,中等身材,儀表不俗,談吐不凡。家境相對優越。

  第三,嫌疑人擁有自有車輛。在其中一起案例中,推定發現地不是第一案發現場,應為移屍。

  而發現屍體的水塘,附近步行15分鐘內,沒有居民區。即使有,肩背手挑移動屍體,也不是一般人能夠做到的。假如使用推車等非機械性工具,速度慢,易暴露,也不太可能。

  第四,該人同性戀者,可能因性向,遭受過一些挫折。

  第五,推測近期可能生有重大疾病,導致心態失衡,憤世嫉俗。

  焦暘道:「別的都可以理解,遭遇挫折,坐視他人死亡來泄憤。怎麼能看出來,這人的外形談吐都不錯?」

  「焦隊長現在是在跟我裝純情嗎?」

  陸沅離瞥他一眼,微笑道:「這還用我說嗎?你沒有約過嗎?」

  「哎哎哎!」

  焦暘道:「這都是破案的正經事,怎麼能拿我來亂類比?!」

  第27章 封魂(10)

  「好吧。」

  陸沅離若無其事道:「現在男孩子出門在外也要注意安全。近期的第一起案件, 死者是16歲的少年。第二起是剛成年的大學生。兩人都不算很強壯,外貌還都不錯。正常來說,不會特別缺人喜歡。兩人都明知自己約的是男性, 遠不如與女性相約來的安全係數高。尤其是, 還要把對方約到自己單獨在的家裡,合理推測, 這人應該長得不錯, 同時口才尚可,比較容易取得他人信任。」

  「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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