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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塘,我臉上起了很多的水痘,是不是很醜?」

  「哪裡,小魚最帥了,是我見過最好看的小孩了。」

  「你能不能不要叫我小魚,我一點也不喜歡這個名字。而且我已經十歲了,不是小孩子了。」

  玉塘知道他生氣了,他也同她說過很多次,可她總也不放在心上,瞧見他虛弱的模樣,不忍心同他爭執,遷就他道:「好好好,咱們小於笙不是小孩子了,是個小大人了。」

  「她們說我這個病會傳染,你晚上還和我一起睡嗎?」

  自從良均走後,她一直陪著他一起睡,從他七歲到十歲,整整三年。起初她是在良均房裡睡的,可屋裡一直有兩張床,良均從來不和她說話,可是卻喜歡盯著她的眼睛看,常常能看上好一陣子。

  他在透過她的眼睛看誰?

  這樣深情的一個男人,心裡一輩子就記住一個人,那個人應該很幸福吧。

  「玉塘,玉塘……」

  小魚叫了她好幾聲,見她愣住了神,又著急的問了一遍,「你今天還和我睡嗎?」

  玉塘回過神來,抿嘴笑道:「我小時候出過水痘,不怕,晚上陪著你還能照顧照顧你。」

  門外鳳溪推門進來,拿了一副藥膏,說是要給小魚擦身體用的。玉塘接過,準備脫小魚的衣服。

  小魚突然緊緊拽住衣服,不讓她碰,臉上紅紅的,不知是發熱的緣故,還是害羞,支支吾吾道:「我,我已經十歲了,我,我自己來!」說著奪過她手裡的藥膏就跳起來。

  玉塘愣怔,隨即哈哈大笑道:「一點點大小孩子,還害羞什麼,來,二媽給你塗。」說著就脫掉了他的上衣。

  「我說過我不是小孩子!」他似乎很生氣,朝著她怒吼道。

  玉塘覺得莫名其妙,定定的盯著他看,她這樣算什麼?她又不是他真正的二媽,人家薛家一大家子收留了她,讓她舒舒服服的住在這天津的小公館裡,說到底她不過也是他們一大家子的傭人罷了,他才是正主,她有什麼本事對他呼來喚去呢。

  薛於笙也愣住了,他知道自己有些過分了,可他死要面子,不願低頭,也不說話,甩掉手裡的藥膏就蒙在被子裡,像是在生悶氣。藥膏砸在窗戶上,發出砰的一聲聲響,頓時屋內鴉雀無聲。

  過了好大一陣子,薛於笙才聽見門鎖的聲音。他知道,她走了。

  這是他們第一回吵架,吵得有些莫名其妙,沒由來的發了怒火,可似乎也不為什麼。

  玉塘是個敏感的人,都說敏感的人,最易多愁善感。來了薛府三年,眼觀鼻鼻觀心,學的也不少,她不算個真正的二太太,在這裡,沒人瞧得起她。

  想起薛良均來,他對她到底是有些不同的。

  她記得有一天夜裡,薛良均喝了很多酒,悄摸摸的爬上了她的床,抱著她哭了很久。那是她第一次看見他哭,只那回,她才知道這所有的一切,不過是一場陰差陽錯的錯誤罷了。

  她不知道八艷到底愛不愛薛良均,可她知道薛良均愛慘了八艷。

  那日夜裡,她從來沒見過那樣的薛良均,茫然而無助,像是一個失去了所有的空殼,他抱著她哭,那樣悲傷,那樣絕望,最後他說:「我還未來得及好好對你。」

  她不算是薛良均的二太太,只因他曾對八艷說過,他不會娶二太太。

  人生中有多少唯一,而薛良均的唯一,只給了八艷。

  日子過得很平靜,似乎卻又不平靜,戰爭越來越多,而薛良均也越來越忙。後來蘇州淪陷了,他連夜帶了軍隊趕了去,至此他再也沒回來。

  後來她才知道,八艷是蘇州人。

  可她也是蘇州人,她不知道到底是因著一雙眼睛,還是因著一個地界,總之她得不到那樣的唯一。

  作者有話要說:  番外篇本來是想以八艷的視角來寫的,可是八艷的情懷,我難以用文字敘述,所謂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那是一種特別的情愫。

  "因為我愛你,所以常常想跟你道歉。我的愛沉重、污濁,裡面帶有許多令人不快的東西,比如悲傷,自憐,絕望;我的心又這樣脆弱不堪。我自己總被這些負面情緒打敗,好像在一個沼澤里越掙扎越下沉。而我愛你,就是把你也拖進來,卻希望你救我。"這是《挪威的森林》里一段話,今天恰巧碰見,突然覺得用來形容八艷和良均再貼切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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