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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像是不高興,是不正常。八艷從來不會無理取鬧,錦繡放下手裡的銀耳湯,半蹲下來與她持平,循循問她:「到底怎麼了,你和我說說,我幫你想辦法。」

  以前出了事,都是錦繡幫她的,八艷睜著大眼,一本正經看她,說道:「我愛上別人了。」

  錦繡冷喝:「胡說!」

  「結婚一個月來,你哪裡也沒去,哪裡有機會……」

  「是良時,我愛上良時了。」

  錦繡不相信,撲哧笑道:「我的好八艷唉,咱們大少叫良均,不叫良時,良時是……」

  八艷打斷她的話,道:「我知道,是結婚之前的事。」

  錦繡徹底傻眼了,一屁股跌在地上,多少回了,她總有這些要人命的麻煩,處理也處不完。

  錦繡好說好歹的同她分析著,「聽我說,放在心裡,就放在心裡,千萬不要捅出來,會要人命的!」

  「薛良均不會殺我的,他說過不會動我的。」

  「他會殺了薛良時。」

  八艷立馬不說話了,她沒有把握,這下她真的沒有把握了。薛良均到底能做出什麼樣的事情來,她真的不知道。

  爬起來往外走,外頭雪越下越大,整個天空都亮了,亮的有些刺眼,她緊了緊胸前的大紅圍巾,打開院門。

  「你去哪兒?」錦繡在背後問她。

  她沒有回答錦繡的話,徑直往前走。

  「你要是不回來,記得找人給我收屍。」

  作者有話要說:  開頭麻將桌上那一段對話,大家用南京方言代入會更好,不曉得可愛們有沒有看過金陵十三釵,我還挺喜歡裡面的方言的。

  ☆、17

  大興紗廠在鬧大罷工,長長的隊伍排在大街上,每個人手裡都舉著藍紙條,黃牌子,上面寫著幾個大字,「實業救國」,索性這幾個字八艷都認得。

  救國?在大街上鬧一鬧也能救國麼?她想起剛剛良時對她說的話,現在是亂世道,人人朝不保夕,沒準兒今兒還享受著,明兒連腦袋在哪個大街上掛著都不知道。自己都顧不過來,誰還樂意去管別人的閒事。

  可是八艷書讀的不多,道理卻都懂,良均也是救國的,雖然用的方式歪了點。可八艷知道,上個月有日本人來家裡,送了幾大箱子的黃金,她這輩子也沒見過那麼多錢,還是從卡車上卸下來的。

  可良均沒有要,連她都看得出來裡面是什麼貓膩,無非是日本人想拉攏北平的大督軍。那天她就躲在二樓上,透過青茶色玻璃窗,她有那麼一瞬間覺得良均也是個英雄,她甚至害怕日本人會一怒之下拿槍蹦了他。

  她當時都想好了,要是日本人亂來,她頭一個就要衝下去,夫妻本是同林鳥,下一句什麼來著,總之她不會在生死關頭拋下他的。

  八艷也加入了游/行抗議的隊伍里去了,她想著,倒不是為了良時那句話,好歹她也是薛良均的老婆,堂堂北平大督軍的夫人,她總要做些什麼,回頭良均肯定會高興的。

  游/行了將近三個小時,一個個扯著嗓子喊,具體喊些什麼,太嘈雜了,她也沒聽明白。八艷覺得這哪裡是在救國,倒像是犯人遊街,身子都走的熱起來了,太陽升的老高,可天還是很冷。

  天兒漸漸暗了,錦繡站在督軍府院子裡張望著,有些著急,八艷還沒回來,她想起白日裡那些話,心下一涼,她莫不是真的隨薛良時走了吧!

  錦繡左等右等,等了三天也沒見八艷回來。錦繡徹底灰心了,佟八艷這個人到底還是自私的,哪裡顧得了別人死活。也不知是不是老天要她多活幾天,大少也幾天沒回來了,這下倒好了,夫妻倆都不見了。

  又等了兩天,即便是再膽小的錦繡也等不下去了,打算找薛良均。

  正好薛良均開車回來,錦繡連忙追出去,雙膝跪地,求饒著。薛良均坐在汽車裡,沒聽清她說了什麼,可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八艷出了事。

  車上下來兩個人,準確來說是三個人,還有個孩子,錦繡怔怔望著薛良均身後的女人,手裡牽著一個小男孩,大概只有四五歲。

  錦繡嚇傻了,向薛良均說了一切,可她卻隻字未提薛良時,孰輕孰重,關鍵時刻,錦繡還是分得清的。先不說大少對八艷怎麼樣,瞧著現在的光景,連孩子都帶回來了,八艷以後還有什麼好日子過,要是再提薛良時,那簡直是把她往火坑裡推。

  薛良均二話沒說,開了車出去,他有些生氣,不知不覺的猛踩了油門。

  她總也不讓人省心,她知道些什麼?薛良時就那樣值得她惦記?這麼久,鬧來鬧去全是為了他!

  到了督辦,警察局接了電,說他們抓到一名自稱督軍夫人的女人,在警察局裡破口大罵薛良均不是人。

  他冷笑,像是她辦出來的事,更像是她說的話。

  到了警察局,老遠就聽見她破口大罵的聲音:

  「薛良均,你不是人,狗娘養的,讓你老婆進監獄受罪!」

  「薛良均!你要再不來,我一輩子不和你說話,你也別想上老娘的床!」

  身後左右的軍官都掩著嘴笑,他臉上有些掛不住,他好歹也是北平的一城之主,被一個女人扯著嗓子罵,算什麼!可怎麼樣呢,他好像只能忍著,八艷的脾氣,他不是不知道。

  一到裡屋,八艷被關在裡面,屋子裡沒人,估計是嫌棄她吵鬧,就都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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