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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裹上一圈羊毛圍巾,戴上羊毛手套,騎馬出去跑一圈,往往能從斯蒂文頓跑到迪恩,再從迪恩跑到格萊謝姆,然後再繞一圈回來。

  格萊謝姆夫人見到她穿成男孩子的樣子,就總說她,去倫敦算是白學了,一點也不淑女,反而越來越野小子。

  愛麗絲總是笑嘻嘻的,不頂嘴,也不聽她的,格萊謝姆夫人嘮叨一會兒,還不是叫女僕給她端來熱茶,讓她喝的暖和一點再回去。

  衛斯理要是在家,也會騎馬跟著她跑一圈。他原本不愛騎馬,覺得這種運動可能過於激烈,但近墨者黑,被威廉帶的,也很愛騎馬了,畢竟麼,男人有誰不喜歡這種馳騁天下的感覺的?就像後世為什麼男人有了一點小錢,都迫不及待的先買車,就是想擁有那種“一切都在我掌握中”的感受。

  亨利的騎術不用說,是極好的,聖誕假期回了家,也會帶愛麗絲外出跑圈,但會很注意不要跑的太快,每次都會再三檢查拉美西斯的馬鞍系帶,確保繫緊了。

  因為是大股東的緣故,又因為住的近,亨利現在跟衛斯理很熟悉了,私下跟愛麗絲說,衛斯理現在跟沒去牛津大學的時候相比,變化可真大。倒也不是不好,他增長了閱歷見識,以後再娶一個有年金的淑女,那就皆大歡喜了。

  他是曾經很喜歡簡,但又不是他喜歡簡,簡就一定也要喜歡他的。簡不愛做的事情,誰也沒法逼她。奧斯汀家的三個女孩都很任性呢,但亨利就是覺得,任性的妹妹們各有各的可愛之處。

  今年的新年舞會,愛麗絲還是只能圍觀不能跳舞。今年格萊謝姆莊園來了一些新面孔,聽說是在附近度假的貴族少爺小姐,威廉也在其中。威廉將他的朋友們介紹給衛斯理和亨利,衛斯理是威廉的舍友,亨利也是牛津大學的畢業生,那些貴族少爺小姐們倒也沒有看不起他們,在一起玩的很不錯。

  他們是在附近哪家貴族莊園度假來著,早先11月底的時候去獵狐了,整整一周都在野外獵場跑來跑去,每天騎馬的時間是那麼長,以至於所有參加狩獵的男人們大腿內側都磨破了皮。

  威廉眉飛色舞的說著打獵是多麼有趣,即使大腿磨破了皮,也要堅持下來,不能慫,不然準會被其他人嘲笑。打完獵之後又休息了好幾天,才讓新長出來的皮膚結痂,又過了一周,才能好好走路。這跟騎術無關,跟嬌生慣養細皮嫩肉的身體有關。

  小姐們不參加狩獵,每天就是在莊園裡打打牌繡繡花散散步喝喝茶,淑女得不行。當然也看小說,成立了一個讀書俱樂部,規定每周都要看一本小說,有時候聚會的人數比較多,還會朗讀小說中的精彩片段。

  這就是屬於接受過良好教育的女性的高雅活動。至於彈琴跳舞,那是屬於有男人在的時候才需要拿出來表演的才藝,女孩子們在一起通常就不玩這一套了。

  愛麗絲對那些貴族少爺們的話題不感興趣,他們通常說著說著就會歪到倫敦西區的女演員身上,對哪位女演員在排什麼新戲劇了如指掌,也對西區出現的新面孔如數家珍,都是花花公子沒錯了。

  她比較愛聽那些小姐們說的話題,經常提問。她長得可愛,威廉也很喜歡她,沒人不喜歡可愛文雅的小女孩。又知道她在跟著倫敦的一位有教養有身份的夫人學習淑女禮儀,就不自覺的將她當做同類看待了——當然社會階層是遠遠比不上她們的,但這用不著表現出來。

  愛麗絲很關注她們會看什麼題材的小說,目前來說,女作家寫的書信體小說方興未艾,仍然流行。普遍喜歡其中的愛情劇情,對愛情充滿幻想,還很挑剔,但凡有什麼細節寫的不到位,就會用嘲諷的語氣拿出來嘲笑一番。

  確實看不起寫小說出版盈利的女作家們,但不妨礙她們喜歡其中的一些女作家。

  男作家的小說普遍喜歡帶有異國情調的冒險小說,也就是現在仍然流行的哥特小說,帶有幻想因素,因為劇情離奇古怪,很能滿足她們心中對未知事物的渴望與嚮往,這是隱藏在每個人心底的對未知的好奇心,不分男女。

  而女性因為外出機會少,更喜歡從小說中尋找更多的喜怒哀樂,因為她們的生活一成不變,永遠也沒有機會接觸到什麼冒險的事情。

  優秀的小說不分題材,不分讀者性別,應該能普遍受到讀者歡迎。所有的作家都會在自己的作品中夾帶私貨,毫無例外,這是作家本身的人生體會,以及信仰——並不是狹義的宗教信仰,所謂的“人生觀道德觀價值觀”並沒有嚴格的統一標準,只要在社會規則的範圍內,作家可以自由夾帶自己的三觀。

  貝克爾夫人也說到過上流社會女性中的這種讀書俱樂部,當然也分階層,什麼階層的人跟什麼階層的人玩在一起,你要想進入上一個階層的圈子,最好最快的方式就是參與這種小團體活動。

  愛麗絲倒沒有想要怎麼著去提高自己的社會階層,融入這些貴族小姐們的圈子,她考慮的問題非常實際,即怎麼才能利用這些小姐夫人們的讀書俱樂部,給將來出版的簡的小說做推廣。

  倫敦已經有了不止一家報紙,《泰晤士報》已經出版發行了,但因為運輸問題,都是從倫敦向外輻射,比如要是運送到貝辛斯托克,就至少得是晚上或是第二天了,到達斯蒂文頓所需時間更久,所以喬治牧師常看的報紙都是2、3天前的報紙,時效性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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