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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麗絲並不認為女人只有結婚這一條路可以走,但現實就是這麼讓人無奈,再說媽媽會接受凱茜傷心欲絕不想結婚、會接受簡無法尋找到志同道合的伴侶而不想結婚,但極有可能不會再容忍最小的女兒也不想結婚。

  這是非常現實的、基於媽媽的性格考慮的可能性。

  *

  然後考慮:我會做什麼?

  她喜歡搗鼓小手作,做的確實很不錯,要是換到21世紀,當個某寶小店主,用心經營幾年大概也能溫飽不愁,可這個年代,手工藝人是工匠,社會地位可不怎麼樣;開店的商人社會地位也很低,除非是生意做的很大的大商人,那才能讓人為了金幣而折腰,還有可能封爵。奧斯汀家祖上就是大羊毛商人,生意做得很不錯,不過英格蘭是嫡長繼承制,這是為了保證家產不會一代一代越分越少,所以喬治·奧斯汀家這一支就不怎麼富裕,也沒什麼遺產。

  而這個時代,女性是沒有財產權的,想要自己開店做生意太艱難,喬治牧師會讓她就在家老實待著別整這些么蛾子,他能養活她;媽媽就更有可能著急把她塞給什麼有不菲年金的年輕男人了。

  那麼,接下來考慮的就是:我能幹什麼?

  既然身為簡·奧斯汀的妹妹,那麼,靠寫小說來賺錢可不可以?不過好像簡生前也沒靠小說稿費過上什麼奢侈的生活,所以這個選擇,似乎應該先做做市場調查再說。

  嗯,對,先做市場調查!就這麼決定了!

  *

  亨利再來接她出去玩的時候,愛麗絲就很認真的問他:“如果,我是說如果,我有一本小說想要出版,我應該去找什麼人?我需要找個出版經紀人嗎?”

  亨利被她問的愣住了,“什麼?你是什麼意思?”

  “我想知道出版一本小說的流程。這很難弄明白嗎?還是說,我們要去找一個業內人士?”

  “我沒留意過。怎麼?”亨利懷疑的打量她。

  “我是想為簡問問,你知道她喜歡寫東西。”簡已經在寫小說了,這在家裡不是秘密。“我覺得她寫的一點也不比別人差!既然那些太太小姐們可以出版自己的小說,簡也可以。”

  亨利琢磨了一下,“你說的很對。正好我這幾天沒事,我去打聽一下。”

  除了讓亨利去打聽之外,她也給衛斯理寫了信,叫了托馬斯家裡的男僕送去衛斯理的公寓。他住在海德公園旁邊的上好地段,一整棟小樓都屬于格萊謝姆夫人所有,出入有馬車,家裡有管家、男僕、女僕,一大堆人伺候著他。

  收到愛麗絲的信之後,衛斯理很快就寫了回信,要男僕帶回來。說他會幫她打聽一下,問她是不是幫簡打聽的。

  愛麗絲又挪用了一下姐姐的名義,回信說她想先打聽一下出版的流程,然後還得看簡是不是想出版她的作品,要他不要跟格萊謝姆夫人說,也別跟簡說。

  等到亨利帶著她前往牛津郡民兵團銷假報到的時候,愛麗絲已經對倫敦的出版業有了初步的一些了解。

  其中女性沒法以自己的名字簽署出版合同這一點,她之前就知道了。

  然後重要的就是,現在的小說出版形式不像她知道的那樣,按字數或是按版稅來簽訂合約,主要問題是因為出版方面的法律很不規範。

  作者有話要說:

  *衛斯理的人設可能出自簡奧斯汀1802年的求婚者哈里斯·比格-威瑟。哈里斯1781年出生,簡1775年出生,哈里斯比簡小5歲半。簡和哈里斯的姐姐們是好朋友,姐姐們也很希望簡能跟她們的弟弟結婚。哈里斯繼承了一大筆遺產,身材高大,羞澀笨拙,說話有點結巴。簡答應了哈里斯的求婚,但第二天早上就反悔了,匆匆跑到大哥詹姆斯家裡,婚約隨即取消。

  第12章 做人要低調

  現有的出版合約有兩種支付稿費的形式,一種是買斷,即不管你書稿是多少字,出版商支付一定數額的稿費,從此以後你的書稿就跟你本人沒有什麼關係了,而因為這個年代幾乎所有的女性作者都選擇匿名或是用筆名出版小說,作者也無法從小說的暢銷中獲得名聲;另一種是委託出版,出版商不事先支付稿費,而是在小說出版後,根據實際銷售數字,去除成本後,抽取10%的佣金,再行支付作者稿費,這種出版形式的風險是,如果實際銷售數量小於印刷數量,作者將承擔成本風險。

  而這個時代小說的出版數量非常之小,一些極為暢銷的小說的印數也只有500本到1000本,很多小說連500本的印數都沒有;而出版成本又非常高,因為印刷機需要熟練工人手工操作,以及出版用紙的昂貴——這一部分的原因還是因為小說跟什麼低廉的政治宣傳單不同,從紙張、印刷油墨、手工裝訂都力求精益求精。

  這個時代閱讀小說還是屬於有錢有閒階層群眾的消遣,他們希望拿到手的書籍能夠顯出他們的社會地位,出版商也就迎合市場需求,用紙、裝幀高大上,一本小說的定價通常高達15先令或是18先令,而1英鎊是20先令,這就意味著小說閱讀想要在鄉紳階層以下普及是非常困難的。即使因為印刷術在歐洲各國普及後,民眾的識字率大大提升,但收入並沒有隨之大大提升,鄉紳階層以下的人民忙著養家餬口,沒空閱讀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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