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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道警署最終會認定早川是自殺嗎?」科長無精打采的眼睛從鏡片後面望著田代問。

  「根據岡本他們的報告,基本上傾向於這樣認定。不管怎麼說,被認為是兇器的領帶就是藏匿在早川家裡的嘛。」

  科長似乎顯得有點愁眉苦臉。

  「實在是莫名其妙。聽了你剛才說的情況,總感覺什麼地方還差一口氣。早川在東京期間的反常行為,還有從他家裡搜出了物證,看起來好像各種條件都齊備了,但還是叫人覺得某個關鍵環節沒辦法說服自己,缺少讓人徹底信服的強有力的證據。不管北海道警署怎麼認定,我們這邊還是應該按照自己的思路,進行深一步的偵破工作。」

  「明白了。」

  「不過,確實很難辦啊。市長屍體上丟失的東西卻在早川手上,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已經構成了這個案子定性的充分條件哪。」

  的確,這一情況對本案的偵破形成了巨大制約。今後的偵破工作必須以此為前提展開。

  「來到東京之後,早川的行動十分反常,所以自殺的看法才能占上風啊。」科長似乎非常在意這一點。

  科長優柔不決的心情田代非常理解,他自己此時的心情就是這樣。

  當晚回到家,田代依舊心神難定,焦躁不安。

  ——春田市長到底是活著被帶到發現屍體的現場殺害的,還是在別處被殺害後再轉移到那裡的?

  不管是哪種情況,從某處到那個現場的移動方式迄今仍不清楚。

  假如是活著被帶到那裡去的,則最合理的解釋就是市長是被騙去的,絕對不會是被綁架的,尤其兇犯如果真是早川准二的話,就更加不可能了。因為首先,當時使用的車輛,除了計程車沒有其他可能。

  即使是被騙去,即使早川在現場臨時起意,考慮到市長自願隨他去現場的話,那麼首先能想像到的,應該是乘京王線軌道交通到高幡不動站,然後從那裡攔一輛計程車,或者儘管路途稍遠但步行前往。如果不乘計程車,那就是先乘軌道交通,再徒步前往的可能性最大。

  但是第二種情況,就是假定市長是在別處被殺害之後然後丟棄至現場,這種情況下移動只能靠計程車或者包租車,就目前而言,很難想像早川還另有同案犯協同作案。

  無論計程車或者包租車,只要將屍體裝上車立即就會被識破,司機一定會向警方報案。之前協查通知已經廣為散發,一有線索,計程車公司不可能不向警方報告的。

  然而至今沒有接到此類報告,這說明了什麼?

  總不會是當事的司機也突然死了,或者離職回鄉下老家了吧?

  但是,確實有計程車司機報告說接載過一個貌似早川准二的人物從現場附近去神田區,這個時間段正是早川實施殺人後的返程時間。可問題是,早川與屍體一同前往現場究竟是怎樣的去程?

  不過,早川在此時從現場附近返回神田這個行為,無論怎麼解釋,都只能有力地證明他就是真正的兇犯。這個時間與屍檢的死亡推定時間有三十分鐘出入,但仍在誤差允許範圍之內。

  而且,除了早川准二,其他與春田市長有關的人物當晚都有不在現場的證明,進京的議員們始終在一起,留在北浦市的那些人十日晚上全都沒離開過北海道。沒有不在現場證明的,只有早川一個人。

  田代躺在床上,卻怎麼也無法入睡。不知不覺地,從北海道出差回來的岡本提到過的當地警員關於阿伊努地名的情形,驀地浮上他的腦海。田代也很喜歡這類知識,還有一本這方面的專著。這可能是那些長期來藉助地圖腳踏實地挖掘線索的警員所特有的職業習慣。

  難以入睡的時候,為了苦挨時間,田代便閱讀這類書籍。繼續絞盡腦汁苦苦思索,只會使自己頭痛欲裂,不如丟開一切解放一下大腦。

  床「咯吱」響了一聲,田代躡手躡腳地爬起來,到書架上找書。

  #5

  第二天將近晌午時分。

  擔任北海道警署設在北浦市的本案偵破組組長的警長給田代打來電話。

  「哎呀,前兩天我們這邊的人給你們添了不少麻煩,承蒙你們關照,太謝謝了!」沒等對方說出正事,田代先表示了一番謝意。

  「哪裡哪裡,多有不周,還望見宥。」

  簡短寒暄之後,對方警長開口說道:「我們這邊,對於早川准二的死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或者是事故致死,還沒有做出最終結論,雖然就目前來講,屍體的狀況最接近於自殺,不過我們還是會慎重研判的。」

  田代自然非常贊成,他認為這樣處置最為妥當。

  「還有一件事情:春田市長故世眼看就要二七了,我們收到市長夫人的聯絡,說是要去趟東京,到被害現場弔慰她的丈夫。」

  「啊?」田代緊攥著聽筒,不由自主地提高了聲音,「她什麼時候來東京?」

  「是今天的『全日空68航班』,十六點五十五分從千歲起飛,到羽田機場應該是十八點二十五分。」

  田代下意識地看了下手錶,現在已經過了十一點,還有七個小時就要到羽田機場了。

  「就春田市長的遺孀一個人嗎?」

  「不,還有市議會的福島議長、遠山議員、前市長秘書有島,還有市長的弟弟雄次也一起去,一共五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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