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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擊死。」聶之軒指了指屍體旁邊的大樹說。
「為什麼?」派出所民警指著被拋出的衣物,「衣服都被扒光了!」
「雷擊可以讓衣服破碎,甚至被剝下、拋出。」聶之軒說,「屍體上沒有約束傷、威逼傷和抵抗傷,也沒有被性侵的跡象。死者身上的雷擊紋和皮膚燒灼傷,以及金屬物件的熔化,都說明了她是雷擊致死的。」
案情×剖析
雷擊死
雷電是帶有大量電荷的雲層與雲層、雲層與地面在極短時間內產生的強烈自然放電現象。雷電屬於超高壓直流電,電壓可高達10伏特,電流也可高達數萬安培,閃電直徑可以大至6米。當雷電支流擊向地面的時候,如果接觸到人體,可以引起傷亡。在這個過程中出現的死亡,稱為雷擊死。
被雷擊的人,根據途徑的不同,也會有不同的後果。如果雷電釋放出的電流直接通過人體,因為超高壓的電流作用,人體必然會死亡;如果雷電分散落地,因為電流急劇降低,其再間接接觸人體,致死概率將會大大降低;如果雷電通過金屬物產生感應電流作用於人體或人體在電弧之內,可能會導致電休克,但大多數可以存活。
如果電流通過心臟或腦幹,導致心臟停搏或者生命中樞麻痹,可以直接導致人體死亡。如果導致電休克或者嚴重燒傷,也可引起繼發性休克或器官功能障礙而導致死亡。甚至有人因為過度驚嚇而產生神經性休剋死亡。如果僥倖被雷擊後不死,也有可能出現意識喪失、腦神經功能暫時障礙、傳導性耳聾、皮膚燒傷等「雷擊綜合徵」。雷擊後的倖存者,也可能會留下皮膚營養不良性改變、神經痛、感覺障礙等雷擊後遲發效應。
對於雷擊死的死因鑑定,法醫除要確認具備雷擊死的自然環境條件以外,還需要確認死者的屍體形態學改變。
雷擊死的屍體上可能會出現類似電流入口和出口的徵象,可以是表皮的破裂穿孔,甚至是皮膚廣泛撕裂、體腔開放。但是最具備特異性特徵的,還是「雷擊紋」。
雷電通過人體皮膚,可以留下紅色或薔薇色樹枝狀、燕尾狀的斑紋,這被稱為雷擊紋。這是由局部輕度皮膚燒傷以及皮下血管擴張所致,可伴有血液滲出。這種特殊斑紋是雷擊死特有的證據,有非常大的價值。但它並不是永久存在的,在人體死亡後,這種斑紋會在24小時之內褪色或者消失,在雷擊後存活的機體上,也會在短期內消失,最多可以保持數日。這些斑紋多見於死者或傷者的頸胸部,也可以位於肩膀、腋窩、大腿或腹股溝處。
除了雷擊紋,雷電燒傷有的時候也可以成為診斷雷擊死的證據。由於雷電作用時間短,很少能看到雷擊導致的人體嚴重燒傷,但是有金屬物體接觸的人體部位的皮膚可以形成燒傷。不過,雷擊死的皮膚燒傷很少能深達皮下組織,有的時候只可在皮膚的皺褶里看見黑色的條紋狀燒傷。被雷擊的死者,衣服可以被撕碎,有的甚至被剝下並拋出一段距離;受害者隨身攜帶的金屬物品,可能被熔化。
對於雷擊死的死者進行屍體解剖,可能會發現死者帽狀腱膜下血腫、顱骨骨折、顱內出血,這是因為雷擊最常見的擊點是頭部。雷擊死的死者腦組織可以發生瀰漫性點狀出血,全腦腫脹、灶狀軟化。其他的內臟器官也會有充血、出血的表現,心臟可能會出現心肌纖維的斷裂,各臟器的漿膜、黏膜下點狀出血。
在發現上述的各種屍體徵象,並排除其他可能存在的死因之後,法醫就會出具「雷擊死」的鑑定結論。雷擊是自然現象,不可人為操控,所以雷擊死通常是意外事件。
自救×小劇場
小白:「師父,我今天看了一個視頻,一個人被雷劈了,結果自己站起來了,沒走兩步,又給雷劈了。你說這人是發了多少毒誓啊?」
聶之軒:「沒有數據證實那些遭受雷擊的人都是發過毒誓的。」
小白:「開個玩笑而已,師父你可以有一點幽默感嗎?」
聶之軒:「我的意思是說,沒有發過毒誓的人,也是需要防範雷擊的。」
小白:「還是沒有幽默感。好吧,都最後一案了,我繼續跑個龍套。師父,究竟什麼情況下最容易遭受雷擊呢?」
聶之軒:「小時候,父母就會教我們,打雷的時候不要站在大樹下,不能舉起雨傘等金屬物。這就是最容易被雷擊的情況。站在大樹下躲雨,手持金屬物體行走,尤其是在身體被淋濕的情況下,是比較容易遭受雷擊的。另外,在室外的開闊地,如果有多人擁擠在一起,且身體被淋濕,也容易被雷擊。即便打雷時身處室內,但如果靠近煙囪,或者正在看電視、打電話,也有被雷擊的危險。雷電打擊水面的時候,會造成大範圍的影響,所以打雷時在水面航行,或者游泳、洗澡都會存在危險。避免上述所說的情況,就自然不用擔心被雷電擊傷啦。」
小白:「被雷劈了,還不一定會死,我真是今天才知道。」
聶之軒:「有文獻說,被雷擊的人,有六成可能保住生命,但依舊是有很大概率死亡,所以防雷擊還是要隨時記在我們心中的。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有文獻報導,妊娠六個月以上的孕婦,即便是遭受了雷擊,發生電休克的情況也很少,而且大多數存活。但是,腹內的胎兒可能死亡,或者發生流產。可能,這是因為孩子都是媽媽的保護神吧。」
「為什麼?」派出所民警指著被拋出的衣物,「衣服都被扒光了!」
「雷擊可以讓衣服破碎,甚至被剝下、拋出。」聶之軒說,「屍體上沒有約束傷、威逼傷和抵抗傷,也沒有被性侵的跡象。死者身上的雷擊紋和皮膚燒灼傷,以及金屬物件的熔化,都說明了她是雷擊致死的。」
案情×剖析
雷擊死
雷電是帶有大量電荷的雲層與雲層、雲層與地面在極短時間內產生的強烈自然放電現象。雷電屬於超高壓直流電,電壓可高達10伏特,電流也可高達數萬安培,閃電直徑可以大至6米。當雷電支流擊向地面的時候,如果接觸到人體,可以引起傷亡。在這個過程中出現的死亡,稱為雷擊死。
被雷擊的人,根據途徑的不同,也會有不同的後果。如果雷電釋放出的電流直接通過人體,因為超高壓的電流作用,人體必然會死亡;如果雷電分散落地,因為電流急劇降低,其再間接接觸人體,致死概率將會大大降低;如果雷電通過金屬物產生感應電流作用於人體或人體在電弧之內,可能會導致電休克,但大多數可以存活。
如果電流通過心臟或腦幹,導致心臟停搏或者生命中樞麻痹,可以直接導致人體死亡。如果導致電休克或者嚴重燒傷,也可引起繼發性休克或器官功能障礙而導致死亡。甚至有人因為過度驚嚇而產生神經性休剋死亡。如果僥倖被雷擊後不死,也有可能出現意識喪失、腦神經功能暫時障礙、傳導性耳聾、皮膚燒傷等「雷擊綜合徵」。雷擊後的倖存者,也可能會留下皮膚營養不良性改變、神經痛、感覺障礙等雷擊後遲發效應。
對於雷擊死的死因鑑定,法醫除要確認具備雷擊死的自然環境條件以外,還需要確認死者的屍體形態學改變。
雷擊死的屍體上可能會出現類似電流入口和出口的徵象,可以是表皮的破裂穿孔,甚至是皮膚廣泛撕裂、體腔開放。但是最具備特異性特徵的,還是「雷擊紋」。
雷電通過人體皮膚,可以留下紅色或薔薇色樹枝狀、燕尾狀的斑紋,這被稱為雷擊紋。這是由局部輕度皮膚燒傷以及皮下血管擴張所致,可伴有血液滲出。這種特殊斑紋是雷擊死特有的證據,有非常大的價值。但它並不是永久存在的,在人體死亡後,這種斑紋會在24小時之內褪色或者消失,在雷擊後存活的機體上,也會在短期內消失,最多可以保持數日。這些斑紋多見於死者或傷者的頸胸部,也可以位於肩膀、腋窩、大腿或腹股溝處。
除了雷擊紋,雷電燒傷有的時候也可以成為診斷雷擊死的證據。由於雷電作用時間短,很少能看到雷擊導致的人體嚴重燒傷,但是有金屬物體接觸的人體部位的皮膚可以形成燒傷。不過,雷擊死的皮膚燒傷很少能深達皮下組織,有的時候只可在皮膚的皺褶里看見黑色的條紋狀燒傷。被雷擊的死者,衣服可以被撕碎,有的甚至被剝下並拋出一段距離;受害者隨身攜帶的金屬物品,可能被熔化。
對於雷擊死的死者進行屍體解剖,可能會發現死者帽狀腱膜下血腫、顱骨骨折、顱內出血,這是因為雷擊最常見的擊點是頭部。雷擊死的死者腦組織可以發生瀰漫性點狀出血,全腦腫脹、灶狀軟化。其他的內臟器官也會有充血、出血的表現,心臟可能會出現心肌纖維的斷裂,各臟器的漿膜、黏膜下點狀出血。
在發現上述的各種屍體徵象,並排除其他可能存在的死因之後,法醫就會出具「雷擊死」的鑑定結論。雷擊是自然現象,不可人為操控,所以雷擊死通常是意外事件。
自救×小劇場
小白:「師父,我今天看了一個視頻,一個人被雷劈了,結果自己站起來了,沒走兩步,又給雷劈了。你說這人是發了多少毒誓啊?」
聶之軒:「沒有數據證實那些遭受雷擊的人都是發過毒誓的。」
小白:「開個玩笑而已,師父你可以有一點幽默感嗎?」
聶之軒:「我的意思是說,沒有發過毒誓的人,也是需要防範雷擊的。」
小白:「還是沒有幽默感。好吧,都最後一案了,我繼續跑個龍套。師父,究竟什麼情況下最容易遭受雷擊呢?」
聶之軒:「小時候,父母就會教我們,打雷的時候不要站在大樹下,不能舉起雨傘等金屬物。這就是最容易被雷擊的情況。站在大樹下躲雨,手持金屬物體行走,尤其是在身體被淋濕的情況下,是比較容易遭受雷擊的。另外,在室外的開闊地,如果有多人擁擠在一起,且身體被淋濕,也容易被雷擊。即便打雷時身處室內,但如果靠近煙囪,或者正在看電視、打電話,也有被雷擊的危險。雷電打擊水面的時候,會造成大範圍的影響,所以打雷時在水面航行,或者游泳、洗澡都會存在危險。避免上述所說的情況,就自然不用擔心被雷電擊傷啦。」
小白:「被雷劈了,還不一定會死,我真是今天才知道。」
聶之軒:「有文獻說,被雷擊的人,有六成可能保住生命,但依舊是有很大概率死亡,所以防雷擊還是要隨時記在我們心中的。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有文獻報導,妊娠六個月以上的孕婦,即便是遭受了雷擊,發生電休克的情況也很少,而且大多數存活。但是,腹內的胎兒可能死亡,或者發生流產。可能,這是因為孩子都是媽媽的保護神吧。」